广州福山新型储能材料产业园土地整备工程监理
- 项目名称:广州福山新型储能材料产业园土地整备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549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26日 16时0分~2023年10月24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96.322757
- 投标人资格条件: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及相应业绩。 1.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1.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2 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加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5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6 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7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加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0时0分 - 2023年10月24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26日 16时0分 - 2023年10月24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 9时30分 - 2023年10月2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6日
- 项目名称: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生殖医学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546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26日 0时0分~2023年10月16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88.193222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3.1.1和3.1.2资质: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和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③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或同时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其余成员均为成员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3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的香港专业人士。②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③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不为同一人。 3.4.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可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3.4.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 10时0分 - 2023年10月16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26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16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 9时45分 - 2023年10月16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6日
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4#、5#) 及围墙工程、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6#、7#、8#)及围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5231)补充公告
各相关单位:
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4#、5#) 及围墙工程、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6#、7#、8#)及围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5231)于2023年9月14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文件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文 |
具体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
2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五:《项目管理人员基本配备表》备注 |
详见原文 |
增加备注6: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二、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安排现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09月26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4#、5#) 及围墙工程、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6#、7#、8#)及围墙工程施工总承包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企业资信 (20分) |
类似工程业绩 |
4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1、完成业绩的数量为10项或以上的,得4分; 2、完成业绩的数量为5~9项的,得2分; 3、完成业绩的数量为1~4项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
工程获奖 |
6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获得过市级或以上的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 1、获得10项或以上的,得6分; 2、获得5~9项的,得3分; 3、获得1~4项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6 |
投标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奖项的: 1、获得过25个或以上的,得4分; 2、获得过16-24个的,得2分; 3、获得过1-15个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4分,没有不得分。 |
|
投标人获得过工程类发明专利(发明授权专利)的: 1、获得过25个或以上的,得2分; 2、获得过16-24个的,得1分; 3、获得过1-15个的,得0.5分。 本项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第三方评价 |
2 |
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计算(含最新评审年度2022年度)获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1、连续5年或以上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2分; 2、连续3-4年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分; 3、连续1-2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或未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2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1、同时具备4项的,得2分; 2、同时具备任意3项的,得1分; 3、同时具备任意2项的,得0.5分; 本项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合计 |
20 |
|
备注:
1、【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的页面)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工程获奖】:
(1)工程获奖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为准。①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工程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修、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及“参建”类奖项不参与计分;②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 “奖项信息”等信息),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平台内网页信息截图的工程获奖不予评审。
(3)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若获奖证书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字的,则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等),否则不予计分。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3、【工程研发能力】:
(1)工法证书:工法奖项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证书等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具体的房建项目,须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建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
(2)工程类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epub.cnipa.gov.cn/Index)中的“中国专利发布公告”-“发明授权”可查询的发明授权专利为准,时间以授权公告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交上述网站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为“发明授权”、申请号、专利权人、授权公告号、授权公告日的网页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发明授权”专利均可纳入评审计数,若同一项专利同时获得上述两种专利类型的,则只按一项计数;获得专利的单位必须为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本项评审不包含“发明公布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4、【第三方评价】:
(1)纳税信用等级须提供纳税信用荣誉证书扫描件或“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或各省级税务平台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2)管理体系认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相关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5、所有评委的评分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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