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9月28日零时,这条高速辅道入口段恢复通车
通 告
地铁湖涌停车场内进出场地下隧道病害处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将于2023年9月28日零时,恢复季华西路往佛清从高速北行辅道入口段2车道通行,具体如下。
(1)恢复季华西路往佛清从高速北行辅道入口段2车道通行,但仍需占用人行道以及外侧机动车道局部路面进行相关附属设施的施工,过往车辆请减速慢行。
(2)佛清从高速东侧辅道恢复南往北方向单向通行,上佛清从高速的车辆经由季华西路—佛清从高速辅道路口进入。
图1 道路恢复交通组织方案
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1日
乐从镇属企业现位于乐从镇大罗创智谷“智汇广场”写字楼有1处公有物业公开出租,具体出租信息情况表如下:
序号 |
出租标的物 |
建筑面积(㎡) |
经营用途 |
租金单价(元/平方米) |
竞价底价(含税,不含物管费)(元/月) |
租赁期 |
租金递增情况 |
竞价保证金(元) |
有关情况 |
1 |
乐从镇大罗创智谷“智汇广场”2号楼609室 |
44.43 |
办公 |
22 |
977.46 |
3年 |
不设递增 |
977 |
按现状出租 |
注意事项:
一、竞价人报名资格/提交资料要求:
(一)竞价人报名资格:
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
2、出租人有权拒绝曾经违反竞投规定或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竞投人参加竞投。
3、竞价人必须在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登记报名,竞价文件请自行在“乐从镇政务网——招投标公告——其它交易公告”查阅打印(http://www.shunde.gov.cn/lecong/)。
(二)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报名竞价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个人报名竞价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名并加盖右手食指指印)。
二、报名时间/地址: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7日(办公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怡景路B143号新业楼2楼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现场资格审查:竞价人报名后,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场对竞价人的资格予以审查,并且现场告知审查结果以及通知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
四、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时间:竞价人须于2023年10月7日17:00前将竞价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或转账的方式提交给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汇款或转账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物业序号,请汇入以下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如下:
户名: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801101001042873641
开户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支行
逾期未缴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将拒绝其参加竞价。每个竞价标的物,应缴纳相应的竞价保证金。竞价人未竞得物业承租权的,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不计息退还。
五、竞价开始时间/地址:2023年10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怡景路B143号新业楼2楼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六、竞价方式:所有标的物竞价方式为“现场举号牌报价”,价高者得。
七、竞价成交原则
1、各宗标的物业分别竞价。竞价顺序以《标的物出租信息情况表》的物业序号为准。
2、各宗标的物业分别采用“现场举号牌报价”的方式,以竞投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方。
3、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投人需要领取竞投号牌参与竞价,号牌的号码根据进场签到的先后顺序领取。公开竞投后各位竞投人不得中途打电话询价及离开,如果出现突发情况需经过现场工作人员批准后,可以由其他人代表举牌报价,竞投会议不中断,唱价时现场应保持安静,不得出现大声喧哗及影响其他竞投人的行为。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的,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2、只有一家合格竞投人的,交易不低于底价成交。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竞投人则采用现场举号牌报价的形式进行公开竞投。
3、竞投标的物底价请详见《标的物出租信息情况表》,每次由现场工作人员唱价后竞投人才能举牌报价,第一次举牌报价金额为标的物底价,之后每次举牌的应价增幅规定是100元/月/次。竞投人举牌的高度以举过头为准,现场工作人员每次报出竞投人的金额后重新唱价才能举号牌进行下一轮报价,竞价人每一轮报价考虑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直至出现唯一最高报价者作为该标的物的竞得人。
八、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怡景路B143号新业楼二楼;
联系人:麦先生、邓小姐
电话:28332920、13702483163(麦先生)
28332901、13652279606(邓小姐)。
附件
创智谷“智汇广场”写字楼公开出租竞价文件(LZ202317)-2号楼609室.docx
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1日
1.招标条件
禅城区南庄镇贺丰村理教北围工业区改造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贺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禅城区南庄镇贺丰村理教北围工业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禅城区南庄镇贺丰村理教北围工业区改造工程,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工程的招标备案预算价为:¥5,148,473.62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5,148,473.62元。
2.5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包括禅城区南庄镇贺丰村理教北围工业区改造工程的建筑和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二级建造师须提供符合注册所在地政策文件要求的有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其中在广东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认可;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1 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7.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3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8.1对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拟派人员的社保证明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9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在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担保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和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贺丰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贺丰村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33号B座802 |
联 系 人:梁小姐 |
联 系 人:黄生 |
电 话:0757-85381732 |
电 话:13923269097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anhang2021@163.com |
附件:禅城区南庄镇贺丰村理教北围工业区改造工程相关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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