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金贸大道6号中盈广场智选假日酒店网上租赁竞投公告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世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有不动产权证。
4.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月 10 日前向出租方缴清当月租金。租赁期内,租金每满三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10%(培育期纳入租金递增周期)。首年为培育期,租金按交易成交价的50%计收。
5.租赁物不配备停车位,承租人自行与地下车库权属方协商处理。租赁期间,承租人自行协调和处理与租赁物相邻物业产生的一切关系和问题。
(二)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本次网上竞投,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投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交易方案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招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投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租赁合同书》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有意参与竞投者可点击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资产交易>南海区资产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或点击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部门导航>大沥镇人民政府>镇属公有资产交易信息公告页面(网址:http://www.nanhai.gov.cn/)下载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
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出租文件中交易须知内容)
特别注意:竞投人使用电脑时,请按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网上竞价时请务必使用IE9/IE10/IE11(.net竞价系统)浏览器登录网上竞价交易系统,如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导致网上竞价交易系统无法正常竞价,相关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招租人和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无关。
(五)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日下午5:30截止(北京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下午4:00,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投;
3.网上报价时间:2023年9月27日上午10:00 - 10:30 (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六)本次网上竞投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七)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八)联系方式
1.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联系人:沈小姐 叶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583010、85583020
招租人联系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世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许小姐、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829911
3.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四号楼交易所一楼
1.招标条件
东阳三路改造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项目代码:2308-440605-04-01-487198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东阳三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东阳三路,道路全长约1.4km,本项目为市政道路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改造人行道面积约11274.3㎡,绿化面积约4241㎡。
2.3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实际开工日期以三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程须在施工合同规定工期完工并通过自检及监理验收(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若因用地问题造成工期延误的,经发包人、代建人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后延。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5,062,628.77(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桥梁粉饰翻新、道路两侧增设人行道、全段景观绿化提升、公共设施美化、拆除违建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 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市政工程 相关专业 中级(或以上) 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3 月至2023年 8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 个月,即2023 年 3 月至2023年 8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9 月 1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或保单)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0 月 10 日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注:(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一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9.4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杜伟国
电 话:0757-8541360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杨展君、张定广
电 话:0757-86321861
电子邮件:muhuagd@sina.cn
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粤东分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补充公告
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粤东分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JG2023-5176)于2023年9月1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1 |
修改招标文件《勘察、设计、工程商务及实施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表》1.1.1类似业绩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3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工程的施工业绩,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均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备案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合格验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前述竣工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建设管理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1)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其中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费中标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均不含补充合同,其中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费合同金额)为准。(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得分。(4)上述资料显示的内容须一致且工程业绩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方能承接的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资质为准)。(5)工程总承包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等。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3500万元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装配式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工程的施工业绩,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均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备案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合格验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前述竣工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建设管理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和政府相关部门发出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预评价意见书扫描件。(1)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其中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费中标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均不含补充合同,其中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费合同金额)为准。(2)时间以中标时间为准。(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得分。(4)工程总承包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等。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设计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质量合格的项目总投资金额大于或等于3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包括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EPC(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1)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文本主要页原件清晰扫描件。(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业绩金额以合同列明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准,如合同没有列明的,可提交列明项目总投资金额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等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作为证明材料。(4)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得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10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3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工程的施工业绩,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均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备案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合格验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前述竣工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建设管理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1)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其中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费中标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均不含补充合同,其中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费合同金额)为准。(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得分。(4)上述资料显示的内容须一致且工程业绩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方能承接的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资质为准)。(5)工程总承包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等。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按上述第1点要求所提供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工程的施工业绩,如有装配式业绩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出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预评价意见书扫描件。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设计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质量合格的项目总投资金额大于或等于3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包括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EPC(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1)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文本主要页原件清晰扫描件。(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业绩金额以合同列明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准,如合同没有列明的,可提交列明项目总投资金额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等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作为证明材料。(4)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得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10分。 |
二、补充发布本项目其他相关资料,具体详见附件。
三、本项目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已作为本补充公告的附件重新发布,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四、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已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未进行网上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可以按本公告的约定参与后续投标登记及投标工作。
五、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
日期: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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