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汇天飞行汽车地面综合试验中心在三水南山启用
用时仅4个月,亚洲规模最大飞行汽车公司的占地面积最大的试验中心在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落成启用,助力小鹏汇天搭建完备的飞行汽车试验试飞体系!
9月16日上午,小鹏汇天飞行汽车地面综合试验中心举行落成仪式,该中心占地约5.8万平方米,主要围绕飞行汽车新技术研发与验证、技术标准制定研究等,开展整机及系统级的地面试验,是小鹏汇天飞行汽车试验试飞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悉,该飞行汽车地面试验中心分成两期建设,此次落成投用的为一期项目。一期面积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12类关键的大型试验台架,包括行业内首创的龙门架、旋翼塔、飞行振动台等;二期面积2.8万平方米,计划建设包括飞行控制、自动驾驶等关键系统的实验室,例如高低温环境实验室、材料力学性能实验室以及飞机和汽车融合使用场景试验区等,目标是建成飞行汽车行业的标杆试验中心。试验中心负责人陈硕介绍,未来将开展整机、系统的强度、载荷、振动、耐久、环境、材料等属性的地面试验,支持产品从虚拟仿真到实验室、试验场的全流程验证,确保研发设计的有效性。
小鹏汇天是亚洲规模最大的飞行汽车公司,2020年成立以来,不断完善飞行汽车行业首创的试验试飞体系,目前以广州研发总部为中心、辐射出四大试验基地,包括承担验证飞行、耐久性试飞和审定试飞功能的海鸥岛飞行基地;满足框架机阶段试飞需求的研发试飞中心;提供飞行汽车电驱、电池及高压强电类测试需求的动力试验中心以及此次落成的地面综合试验中心,已覆盖飞行汽车研发试验试飞全流程。“下一代‘陆空两栖’飞行汽车正处于重点研发、攻坚阶段,小鹏汇天首创的试验试飞体系将继续发挥核心作用,助力在未来2-3年实现量产。”小鹏汇天创始人、总裁赵德力表示,试验中心能在4个月内落成启用,为飞行汽车的研发赢得更多时间,这与南山镇的优质营商环境密不可分,希望未来与南山携手同行,为南山镇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今年5月,小鹏汇天项目正式落地,成为南山探索发展新型绿色经济发展的又一生动实践。短短4个月时间,三水区镇联动为项目提供“保姆式”服务,积极协助项目方办理报建、环评、验收等行政审批事项,在两个月内实完成通水通电,实现项目早投产。
南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邹兵兵表示,项目的落地投产,不仅实现南山镇在科技服务业领域零的突破,同时进一步凸显南山镇的区位优势、生态资源等方面的吸引力,也将为南山乡村振兴、文旅产业的发展以及本地的就业带来更多新的契机。接下来,南山镇将进一步主动靠前做好服务,希望小鹏汇天以该基地为基础,在将来的试验营地研学等方面做更多的加法和探索。
南山镇致力打造一、二、三产协调发展的特色镇。邹兵兵现场邀请各界企业家、游客多来南山走一走、投资考察,共建南山。近年来,南山镇充分利用债券资金、国资等各类资本不断完善园区内道路、电力、绿化、综合用能等基础设施,同时也致力完善城镇配套,塑造良好城镇风貌。在交通互联方面,未来惠肇高速、贵广高铁,都将途经南山,将实现“5分钟上高速”,加速融入“大湾区经济圈”。在产业发展方面,工业园区尚有近千亩的工业用地可供开发利用,同时拥有优越生态禀赋。
招标编号:GC2023(GM03)XZ0005
1.招标条件
2023年塘际村环境提升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塘际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村生态补助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塘际村环境提升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塘际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村道硬底化及路灯等。
2.3 定额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工期: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58689.75(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村道硬底化及路灯等。具体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合格证(综合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5、《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
5.1.6、拟派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和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7、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合格证(综合C3证):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5.1.8、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9、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交易员资格证或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10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提供)。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含数据光盘)4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23年 09 月 19 日至2023 09 月 25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3371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0.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上午2023年 10 月 10 日09时30分。
7.1.2开标:2023年 10 月 10 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明城镇城五路16号))。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授权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及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 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最低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塘际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塘际村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372742472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张学村245号张学写字楼5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阮先生
电 话:0757-88288601
电子邮件:foshanjianzhuang@163.com
近日,广东省“英才计划”管理办公室公布了2024年广东省“英才计划”参与中学名单,核定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33所中学为参与中学,并将从以上学校中选拔培养学生。
其中,佛山有11所中学参与。分别是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南海区狮山石门高级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广东碧桂园学校、高明区第一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
始于2013年的广东省“英才计划”,是教育部和中国科协在全国部分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工作(简称“英才计划”),旨在发现并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为“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输送后备力量。“英才计划”涵盖数理化、生物及工程技术、材料、计算机和新能源领域。
按照选拔要求,入选学生须从2024年广东省“英才计划”参与中学中的现届高一学生产生;对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其中一门有浓厚兴趣,有志于从事基础学科研究;2023年中考成绩在全市前5%(广州市建议为730分以上,佛山市为670分以上),单科成绩在本校年级前10%或者综合成绩前15%。
学生要学有余力,能保证每两周至少有一次参加面对面培养;要有好学之心,能主动学习,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及时完成导师及管理办公室布置的各项作业,依时完成全国平台的上传材料;在本省活动时服从导师及团队的指挥,在外参加交流活动时要听从主办单位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安全意识,在参加各类活动时要能保障个人安全。
学生选拔由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教务部(处)和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各相关学院共同负责,包括初审、交流活动、笔试、面试等程序。选拔程序上,学生先参加各校组织的申报和选拔活动,再由学校统一向各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申报,各市于10月20日前完成本市初选工作,11月中旬,省级管理办公室和三所实施高校共同组织学生进行交流活动、笔试、面试等。
9月6日,广东省“英才计划”管理办公室发布通知,明确由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开展相关工作,采用差额选拔方式,从320名推荐的学生中通过交流活动、笔试、面试等方式选拔90名入围全国培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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