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进出口贸易公司类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179号),经审核,现将广东省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进出口贸易公司类资金拨付给你们。
各单位收到资金后,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作账务处理,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资金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进出口贸易公司类资金拨付表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9月20日
附件
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进出口贸易公司类资金拨付表
序号 | 申请单位名称 | 拨付金额 |
1 | 华南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2,000,000 |
2 | 东风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 | 1,688,603 |
3 | 乐金显示(广州)有限公司 | 1,566,690 |
4 | 加特可(广州)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 | 1,386,102 |
5 | 益海(广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 1,106,727 |
6 | 健合(中国)有限公司 | 1,075,344 |
7 | 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1,066,983 |
8 | 广州视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09,682 |
9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54,563 |
10 | 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 | 894,038 |
11 | 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 | 689,148 |
12 | 广州立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685,082 |
13 |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 636,179 |
14 | 科学城(广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92,937 |
15 | 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 | 582,098 |
16 | 乐金化学(广州)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515,896 |
17 | 电气硝子玻璃(广州)有限公司 | 505,620 |
18 | 粤海永顺泰(广州)麦芽有限公司 | 489,954 |
19 | 广州三叶电机有限公司 | 452,414 |
20 | 广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332,021 |
21 | 广州市旺源贸易有限公司 | 310,823 |
22 | 广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9,854 |
23 | 广东裕龙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52,229 |
24 | 三菱重工东方燃气轮机(广州)有限公司 | 250,691 |
25 | LG化学(广州)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 158,550 |
26 | 广州美维电子有限公司 | 130,195 |
27 | 新谱(广州)电子有限公司 | 79,040 |
28 | 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 | 72,496 |
29 | 维兰德金属(广州)有限公司 | 70,321 |
30 | 广州得尔塔影像技术有限公司 | 34,293 |
31 | 安捷利(番禺)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 22,354 |
32 | 捷普精密工业(广州)有限公司 | 14,963 |
33 | 广州市番禺致丰微电器有限公司 | 4,896 |
合计 | 19,890,786 |
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4#、5#) 及围墙工程、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6#、7#、8#)及围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5231)补充公告
各相关单位:
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4#、5#) 及围墙工程、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6#、7#、8#)及围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5231)于2023年9月14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文件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文 |
具体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
2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五:《项目管理人员基本配备表》备注 |
详见原文 |
增加备注6: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二、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安排现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09月26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4#、5#) 及围墙工程、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6#、7#、8#)及围墙工程施工总承包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企业资信 (20分) |
类似工程业绩 |
4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1、完成业绩的数量为10项或以上的,得4分; 2、完成业绩的数量为5~9项的,得2分; 3、完成业绩的数量为1~4项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
工程获奖 |
6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获得过市级或以上的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 1、获得10项或以上的,得6分; 2、获得5~9项的,得3分; 3、获得1~4项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6 |
投标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奖项的: 1、获得过25个或以上的,得4分; 2、获得过16-24个的,得2分; 3、获得过1-15个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4分,没有不得分。 |
|
投标人获得过工程类发明专利(发明授权专利)的: 1、获得过25个或以上的,得2分; 2、获得过16-24个的,得1分; 3、获得过1-15个的,得0.5分。 本项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第三方评价 |
2 |
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计算(含最新评审年度2022年度)获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1、连续5年或以上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2分; 2、连续3-4年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分; 3、连续1-2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或未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2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1、同时具备4项的,得2分; 2、同时具备任意3项的,得1分; 3、同时具备任意2项的,得0.5分; 本项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合计 |
20 |
|
备注:
1、【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的页面)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工程获奖】:
(1)工程获奖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为准。①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工程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修、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及“参建”类奖项不参与计分;②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 “奖项信息”等信息),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平台内网页信息截图的工程获奖不予评审。
(3)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若获奖证书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字的,则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等),否则不予计分。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3、【工程研发能力】:
(1)工法证书:工法奖项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证书等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具体的房建项目,须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建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
(2)工程类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epub.cnipa.gov.cn/Index)中的“中国专利发布公告”-“发明授权”可查询的发明授权专利为准,时间以授权公告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交上述网站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为“发明授权”、申请号、专利权人、授权公告号、授权公告日的网页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发明授权”专利均可纳入评审计数,若同一项专利同时获得上述两种专利类型的,则只按一项计数;获得专利的单位必须为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本项评审不包含“发明公布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4、【第三方评价】:
(1)纳税信用等级须提供纳税信用荣誉证书扫描件或“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或各省级税务平台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2)管理体系认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相关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5、所有评委的评分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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