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市政道路及设施维修养护及应急服务项目监理(2023-2026)
-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市政道路及设施维修养护及应急服务项目监理(2023-2026)
- 项目编号:JG2023-612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6日 0时0分~2023年11月16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08.496031
- 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0时0分 - 2023年11月16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6日 0时0分 - 2023年11月16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 9时45分 - 2023年11月16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6日
- 项目名称: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配套项目(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南荣花园地块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611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6日 0时0分~2023年11月20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68.475259
- 投标人资格条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 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须是本公司企业诚信档案中在册人员,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3.7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2 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须是本公司企业诚信档案中在册人员,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0时0分 - 2023年11月20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6日 0时0分 - 2023年11月20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 9时30分 - 2023年11月20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6日
为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充实我街人才队伍,我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5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专职网格员:4名
2.综合行政执法办协管员:1名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所有岗位均需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觉悟高,具有坚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责任感强,有耐心,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26日之后出生)。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10月26日。
(二)岗位条件
1.专职网格员(4名)
(1)热心社区和网格工作,能接受周末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错时服务等弹性上班制度。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3)同等条件下,本街(镇)户籍或居住者、中共党员、有基层工作经验者、退役军人优先招录。
2.综合行政执法办协管员(1名)
(1)能应对突发事件,能接受周末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错时服务等弹性上班制度。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3)退伍军人、具有C1驾驶证优先招录。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B202党建工作办公室(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小区内,夏园地铁站、夏园BRT站均可直达)。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20-82066496。
3.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黄埔区穗东街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
(3)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有学位,请提供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
(4)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
(5)其他证明或者技能证书扫描件。
(6)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原则上只接受现场报名,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前来,请联系020-82066496。
四、录用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二)面试
综合行政执法办协管员岗位按照1:5、专职网格员按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
将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人员1:1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并通知其本人自行选择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
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参照街道普通聘员待遇管理,聘期均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到期重聘。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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