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空气“到货”!气温将降至……
关空调预警!
冷空气携雨影响佛山
想降温又不想下雨?
不可能的
阳光余额有限
佛山周末降温+降雨
据广东天气消息,预计10月29-30日,受弱冷空气影响,我省大部有阵雨,局地伴有雷电和短时强降水,早晚清凉,部分市县有轻雾。另外,28-29日,我省中东部海面有6-7级东北到东风。
佛山市气象台预计,受弱冷空气影响,10月29日佛山阴天,有中雨、局部大雨;30日小雨转多云;31日起转晴朗干燥天气,昼夜温差加大。具体情况如下:
10月29日:阴天,有中雨、局部大雨,22到26℃;
10月30日:小雨转多云,21到28℃;
10月31日:晴朗干燥,20到28℃;
11月01日:晴朗干燥,19到28℃;
11月02日:晴朗干燥,19到29℃;
11月03日:晴朗干燥,19到29℃;
近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通告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
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单位检验
产品标签标示为
巧迪慧尔草本海藻面膜等
2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详细名单如下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管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化妆品已深入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但很多人在选购化妆品时还是无从下手
那么化妆品该如何挑选呢?
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几种常用化妆品的挑选方法吧
01、洁面类产品
理想的洁面产品应该具有较好的清洁力,能去除皮肤表面的污垢、化妆残迹、灰尘、多余油脂以及老化死细胞脱落物等,使用后皮肤水润、不紧绷,另外配方还应温和、无刺激。
02、护肤类产品
护肤类产品应选择易在皮肤上铺展和分散,且肤感润滑,使用后能保持一段时间湿润,无粘腻感的产品。消费者应根据自己皮肤的类型选择更合适的产品,以达到更好的护肤效果。对于皮肤较敏感的消费者,建议考虑选择不含酒精、香精等,或者其含量较低的产品。
03、祛斑美白类产品
祛斑美白类产品在选购时除了注重其祛斑美白的功效,更应重视其使用的安全性。查看产品标签内容是否完整规范,在我国祛斑美白化妆品是作为特殊化妆品管理,标签上必须要有特殊用妆品批准文号,如国产产品为“国妆特字G2021XXXX”,进口产品为“国妆特进字J2021XXXX”。同时,不要急于求成,产品的使用应该适度,控制好用量和频次,不可轻信快速美白产品。
04、防晒类产品
可以通过查看防晒化妆品上的防晒指数(SPF值)/防晒等级(PA)这两个标识来判断该类产品的防晒能力。SPF值是对UVB(中波紫外线)防护能力的评定,与之对应的是PFA值,通常用与其数值相对应的PA等级标示,它反映的是产品对UVA(长波紫外线)的防御效果。
在购买防晒类产品时应先查看产品标签的内容是否完整规范,标签上必须要有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并且标明防晒系数SPF值和防晒等级PA。一般情况下,SPF值和PA等级越高,防晒效果越好,但可能刺激性也越大。所以,消费者应根据日光暴露情况选择适宜防护强度的防晒产品。
05、面膜类产品
面膜主要分为4大使用类型,包括敷贴型、即洗型、撕拉型和水凝胶型。
敷贴型面膜是一类传统型面膜,其面膜材质不尽相同;
撕拉型面膜在面部形成一层易于撕脱的膜,可起到封闭和直接黏附皮肤表面污物的作用;
即洗型面膜可有多种功效类,如保湿类、清洁类;
水凝胶型面膜通常具备舒缓和保湿的作用。
在选购面膜时,应根据个人的需求及皮肤情况作出相应选择。同时,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看清产品的批准文号、中文标识、说明书、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索要并保留购物票据。
值得注意的是,“械字号面膜”并不属于化妆品范畴,而是属于医疗器械范畴。2020年初,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提出:“不存在‘械字号面膜’的概念,医疗器械产品也不能以‘面膜’作为其名称。”
美容用化妆品
01、面部彩妆类产品
粉底和遮瑕类产品应选择易于涂抹,容易在面部均匀分布,形成平滑的覆盖层,使用后感觉爽滑,无异物感的产品。同时,根据肌肤颜色深浅、白皙度、皮肤类型,选择更加适合的色号及保湿程度的产品,起到更为自然的修饰妆容作用。
02、眼部彩妆类产品
眼部肌肤是人体皮肤最薄的部位,在选择眼部化妆品时更要注重安全、无刺激性。建议选择附着均匀,质地适当,且有一定的耐久性,卸妆容易的产品。
03、唇部彩妆类产品
唇部类产品在选购过程中安全性尤为重要,一定要从正规途径购买。唇膏类化妆品不仅要滋润,色泽鲜艳均匀,还要有较好的附着力,持久性,但又不至于很难卸妆。
发用产品
01、洗护发类产品
洗发后应该经常对头发进行养护。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发质特点选择合适类型的产品,更有针对性地起到清洁、滋养等作用。
02、染发类产品
该类产品在我国属于特殊化妆品,在选购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在选购或在美发店使用染发产品时,应仔细审核产品标签是否完整规范,认准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
(2)染发前进行手腕或耳后皮肤试验,确保无过敏反应后方可使用,如有过敏症状,最好更换其他类型的染发剂。必要时可到医院就诊。
(3)染发前最好不洗头,头发分泌的油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头皮,避免有害物质通过头皮渗入体内。
(4)涂抹染发产品时应佩戴手套,染完头发后,应将残留在手上及头发上的染发产品彻底清洗掉。
(5)染发过程中,尽量避免染发剂直接接触头皮,降低过敏反应的发生。
(6)染发次数不宜过多,一年最好不超过两次。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要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
索取并保留相关消费票据
以便维权
若发现疑似违法产品
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
进行投诉举报
近日,佛山市教育局印发《致全市非学科类校外线下培训机构告知书》,提醒全市现存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在2023年12月1日前办理办学许可证。内容如下↓↓↓
致全市非学科类
校外线下培训机构告知书
各非学科类校外线下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我省现存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证照齐全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有意愿继续从事面向中小学阶段学生的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或个人(尤其是有意愿进入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机构白名单的),须按照我省设置标准和各区办证指引,尽快到所属区、镇(街)教育部门提交办证申请材料,在2023年12月1日前取得办学许可证。
二、无意愿继续从事面向中小学阶段学生的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培训工作的机构或个人,应当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现存在读学员的消课、退费工作,妥善处理场地退租清算、证照注销等相关事宜,完成转型退出。2023年12月1日起,不得面向中小学阶段学生开展科学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培训。
三、对于2023年12月1日后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仍在培训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权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规定依法予以查处。按照规定,未经审批许可擅自办学的机构或个人,最高可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市、区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检查执法,对违法办学的培训机构予以处罚。为免承担法律风险,请各校外培训机构认真对自身经营状况进行评估,符合条件主动办理办学许可证,规范办学、诚信经营,共同促进全市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佛山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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