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X96432、粤XVP226……146辆车被曝光!交警部门“零容忍”!
粤EQ073F、粤EF1T70、粤Y95409
粤YWL923、粤X96432、粤XVP226
……
146辆车车牌不打码
全部曝光!
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
现曝光一批逾期未报废车辆!
01、逾期未报废小型汽车
(注:以上清单截至到9月底)
02、逾期未报废大型汽车、挂车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长
机件严重老化损坏
车辆操作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
发生事故的概率
远大于正常年检车辆
上路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对于报废车上路
从来都是零容忍!
重!要!提!醒!
驾驶报废车上路
会被交警部门吊销驾照!
大家如果发现自己榜上有名
应该怎么办?
请赶紧来看!
驾驶报废车上路会被吊销驾照
根据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以上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达到什么标准要报废?
1️⃣私家车报废条件
未通过年检或没有按规定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以及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2️⃣其他车型报废年限
车主怎样为名下车辆报废?
申请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填写对应的机动车报废申请资料;
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申请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回收企业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材料提交车辆管理所(属于校车的,还需提交校车标牌);
车辆管理所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属于校车的,还需收回校车标牌);
机动车所有人到回收公司取回注销证明。
车辆报废时需带什么资料?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未申领除外);
机动车号牌(前后牌完整);
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书。(此项非车管所要求)
交警蜀黍在此提醒广大车主
车辆如果达到报废标准
一定要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不得继续使用
交警部门将持续严查
报废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勿以身试法!
近日,佛山市教育局印发《致全市非学科类校外线下培训机构告知书》,提醒全市现存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在2023年12月1日前办理办学许可证。内容如下↓↓↓
致全市非学科类
校外线下培训机构告知书
各非学科类校外线下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我省现存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证照齐全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有意愿继续从事面向中小学阶段学生的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或个人(尤其是有意愿进入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机构白名单的),须按照我省设置标准和各区办证指引,尽快到所属区、镇(街)教育部门提交办证申请材料,在2023年12月1日前取得办学许可证。
二、无意愿继续从事面向中小学阶段学生的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培训工作的机构或个人,应当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现存在读学员的消课、退费工作,妥善处理场地退租清算、证照注销等相关事宜,完成转型退出。2023年12月1日起,不得面向中小学阶段学生开展科学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培训。
三、对于2023年12月1日后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仍在培训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权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规定依法予以查处。按照规定,未经审批许可擅自办学的机构或个人,最高可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市、区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检查执法,对违法办学的培训机构予以处罚。为免承担法律风险,请各校外培训机构认真对自身经营状况进行评估,符合条件主动办理办学许可证,规范办学、诚信经营,共同促进全市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佛山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20日
交警蜀黍
近期在后台收集了一些
大家想要咨询的问题
今天在这里
为大家进行详细解答!
赶紧来看看有没有你想问的啦!
问:外地机动车可以转籍进佛山吗?
答:可以。
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交管12123APP,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页面。
2、在【业务中心】页面,选择【机动车转籍申请】,进入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流程。
用户可以为已备案的本人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办理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也可以为购买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办理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
问:驾驶证注销可恢复状态如何办理恢复?
答: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八)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申请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九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问:单位健康体检的报告,可以用来办理驾驶证业务吗?
答:不可以。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62 号)第八十五条有关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提交的身体条件证明应当由县级、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经地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出具。
驾驶人体检涉及身高、视力、辩色力、听力、四肢等项目,与单位组织的健康体检内容不同,所以单位组织的健康体检所出具的体检证明,不能作为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使用。
问:单位注销后名下的车辆能否过户给其它人?
答:可以。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六条 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
在机动车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质押备案。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八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以及住所是指:(二)身份证明: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让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解除质押备案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无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其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出具的有关证明。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申请办理抵押登记业务的,其身份证明是营业执照或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