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明珠湾灵山-横沥组团慢行过江桥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名称:南沙区明珠湾灵山-横沥组团慢行过江桥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623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6时0分~2023年11月23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3481.465586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4.1、4.2、4.3)的资质: 4.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桥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3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注:(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①国内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填写。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详细内容详见招标公告第九点)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5.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登记时项目负责人需被锁定。 5.2设计负责人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市政道路、桥梁、交通、结构等系列相近专业职称)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5.3勘察负责人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勘察任务的一方提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市政道路、桥梁、交通、结构等系列相近专业职称)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勘察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详细内容详见招标公告第九点)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3日 9时30分 - 2023年11月23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6时0分 - 2023年11月23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1月23日 9时0分 - 2023年11月23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
潮起佛山,盛会将至。
作为全国市政工程建设全领域、全产业链最具影响力的大型专业性行业展会,承载着行业使命和社会各界期待的目光,2023市政工程建设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进入开幕倒计时。
博览会以“城市创造未来,智慧引领发展”为主题,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佛山市人民政府、亚展国际会展(湖南)有限公司主办,佛山三龙湾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特别协办,集会、展、赛、评、奖于一体,将于11月9日-11日在广东佛山潭洲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全产业链展示,全价值链创新
——3万平米、200余家优质企业打造全国最专业展会
搭建会展平台,积蓄产业发展澎湃动能。
博览会规划展览面积近3万平方米,涵盖城市规划与市政综合服务、智慧城市应用与轨道交通、市政照明与城市亮化、环卫设备城市管网及给排水、基础设施建设装备、材料与园林绿化等全产业链板块,展示范围包括市政工程建设传统施工、投资融资、策划规划、设施运营、产业导入等。届时,预计将集聚来自海内外的近200家优质企业、50000人次专业观众共襄盛会,为全国市政工程产业提供标准发布、信息发布、招商引资、技术交流、人才汇聚、交易洽谈和展览展示7大平台,引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
“链”出“真功夫”,“链”就“强引擎”。本届博览会汇集全国市政行业的最新工程机械设备、最先进前沿技术、最领先科研成果、最顶尖行业精英,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成果集中发布,贴近市政建设新方向,凸显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引领,汇聚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全新理念传播,共促市政工程全价值链创新。
一业带百业,作为国内首个市政工程行业展会IP,本届博览会将集全行业之力,聚拢行业资源,共拓中国市政工程行业的万亿蓝海市场,蓄势待发。
同平台论道,同行业进步
——近20场专业活动,6大重点颁奖活动共促行业发展
为提升展会实效,促进合作交流,博览会立足行业全局视野,统筹整合资源,推进专业展览与专业论坛并线举办。
展会期间,将同步举行中国市政工程产业发展峰会、中国市政工程协会2023年会、市政项目对接洽谈会、城市建设计划发布会等20余场专题论坛、研讨会等交流活动。届时,国内外市政建设领域产、学、研嘉宾荟萃,高规格的专题论坛、研讨会等交流活动将轮番登场,众多院士、业内知名专家学者、龙头企业负责人齐聚,围绕市政工程领域关切的重要课题,紧扣市政工程产业转型发展与未来趋势,共同探讨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发展路径,分享新型智慧城市的高质量发展新型方案,力促国内市政工程产业广泛交流、深度合作。
尤值一提的是,博览会还将高规格举行第五届“市政杯”BIM应用技能大赛、中国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年度市政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全国市政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推荐市政项目)、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推荐市政项目)6个重量级评价和奖项,旨在全面宣传展示市政工程与科技创新、设施设备研发制造实力和成果,搭建更紧密的合作网络,共同推进行业发展,助力我国市政工程产业转型升级。
拥抱大湾区,助力国际化
——打造国内市政工程“第一展”,助力中国市政迈向国际化
市政工程建设是城市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湘粤自古山水相邻、人文相近、产业相融。博览会2022年在湖南长沙惊艳亮相,今年在广东佛山大幕将启。两地资源联动、合作更加紧密。届时,长沙优秀企业也将组团前往佛山参展参会,输出湖南市政新形象新战略,引进新经验、新资本与新实体。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核心节点城市,佛山具有市政工程发展、工业会展发展、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显著优势。佛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现代产业体系的建设,全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与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同步带动市政工程的快速发展。
不仅如此,博览会还将搭建内联外引的大平台、好渠道,加强和深化城市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全方位帮助参展商开拓全球化视野,链接国际市场,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建设领域企业和工程建设标准“走出去”“引进来”,助力中国市政迈向国际化,实现更高、更广、更深的合作多赢局面。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
本届博览会将持续对照国际一流展会标准,以打造国内市政工程“第一展”为目标,加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努力办出特色、办出高水平、办出影响力,成为展览展示国内外市政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的重要窗口,推进市政行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重要平台建设,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 项目名称:人才岛A片区蓬江31号A地块、人才岛A片区蓬江32号A地块、人才岛A片区蓬江32号B地块代建管理服务及人才岛A片区蓬江32号A地块初步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625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8时0分~2023年11月22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4.投标申请人资格 4.1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4.2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由设计任务方提供)具备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注: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4.3投标人拟委派人员要求: (1)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拟派担任本工程的代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或中级经济师(或以上)。 (2)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由设计任务方提供)拟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上述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2023年8、9、10月)缴纳社保证明(包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电子税务局申报缴款个人明细查询等)或劳动合同(可提供签署关键页)证明材料。 4.4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信用记录查询(开标当天)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5其他(如为联合体,由设计任务方提供):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4.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 2 个,代建管理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代建管理单位;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4.3投标人拟委派人员要求: (1)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拟派担任本工程的代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或中级经济师(或以上)。 (2)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由设计任务方提供)拟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上述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2023年8、9、10月)缴纳社保证明(包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电子税务局申报缴款个人明细查询等)或劳动合同(可提供签署关键页)证明材料。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 9时30分 - 2023年11月22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2日 9时0分 - 2023年11月22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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