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运学校新校区教学环境建设之多媒体教室设备购置(CZ2024-0027)招标公告
广东开放大学智慧养老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设计
补充公告
广东开放大学智慧养老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设计(项目编号:JG2024-0046),于2024年1月5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招标公告修改内容如下:
章节 |
原文 |
修改后 |
招标公告5.2注(2) |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
招标公告5.5 |
5.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
5.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
招标公告10.7 |
10.7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10.7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
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章节 |
原文 |
修改后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1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须在中国境内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履约保函到期但本项目未工程结算的,无论何种原因,投标人承诺无条件续保,如履约保函到期不提供续保则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不要求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详见合同。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 □不要求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 |
10.8.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2)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10.8.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2)《投标书》包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并且投标人拒绝书面撤回偏差; (3)《投标人声明》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10.8.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 (2)投标人在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3)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4)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各分项限价的; (5)投标文件符合列于《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所有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任一情形不符合均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0.8.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 (1)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私下向招标人或其雇员出示或告知投标文件内容; (2)评标表决结束前,投标人私下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出示或告知投标文件内容; (3)评标结果揭晓前,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10.8.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2)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 (3)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 10.8.6否决投标的决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出,其他投标人无权干涉。 10.8.7投标文件如果隐瞒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事实,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
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1.1 |
6.1.1评标和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和定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和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内部相关经济、技术专业人员组成,也可由招标人邀请外单位人员担任。 |
6.1.1评标和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和定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和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内部相关经济、技术专业人员组成,也可由招标人邀请外单位人员担任。参与评标阶段工作的人员(含招标人在评标阶段委派的业主评委、参与评标阶段工作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等)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且不得对外透露评标阶段的相关情况(含设计方案评审情况、暗标编号等)。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备注1、设计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以清晰扫描件方式提供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2)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载明的时间为准。项目总投资证明文件:合同中有列明的可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供列明总投资金额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作为证明文件。建筑面积证明文件:如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均不能证明建筑面积的,可提供经业主确认的可证明业绩建筑面积的其他证明文件。 (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1、设计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作为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以清晰扫描件方式提供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2)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项目总投资证明文件:合同中有列明的可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供列明总投资金额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作为证明文件。建筑面积证明文件:如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均不能证明建筑面积的,可提供经业主确认的可证明业绩建筑面积的其他证明文件。 (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备注3、项目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要求:”第(2)点 |
(2)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如果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均不能证明本项目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该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即没有显示相关人员姓名及职务,必须另行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证明。项目总投资证明文件:合同中有列明的可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供列明总投资金额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作为证明文件。建筑面积证明文件:如合同或施工图审査合格书均不能证明建筑面积的,可提供经业主确认的可证明业绩建筑面积的其他证明文件。 |
(2)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作为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如果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均不能证明本项目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该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即没有显示相关人员姓名及职务,必须另行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证明。项目总投资证明文件:合同中有列明的可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供列明总投资金额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作为证明文件。建筑面积证明文件:如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均不能证明建筑面积的,可提供经业主确认的可证明业绩建筑面积的其他证明文件。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3.5、3.6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3.5、3.6款具体内容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
招标文件第七章“定标文件格式”中“设计定标文件编制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定标文件格式”中“设计定标文件编制要求”具体内容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 |
招标文件中涉及“施工图审査合格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的相关表述均修改为“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 |
三、本招标项目投标登记时间、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等招标日程安排具体时间和场地已更新,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补充公告未说明事宜仍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附件1: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3.5、3.6款修改后内容
附件2: 招标文件第七章“定标文件格式”中“设计定标文件编制要求”修改后内容
招标单位: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
附件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3.5、3.6款修改后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
3.5、3.6款修改后内容
3.5定标
3.5.1.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按以下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1)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成员数量为5人或以上单数。
(2)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3)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评标阶段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评标组织、评标评审工作)及定标前期准备工作。
3.5.2.定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定标会议,招标人按规定程序在投标人须知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定标工作。
3.5.3.定标规则
本项目采用 “直接票决定标法”定标方法如下:
(1)定标委员会对各合格的入围候选人进行审查。
(2)定标投票开始后,定标委员会应推荐一人为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当次定标会议。
(3)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定标文件分别撰写评语,并进行记名投票,汇总票数,揭晓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身份,按选票情况推荐中标人,定标因素如下:
序号 |
内容 |
定标因素 |
1 |
方案因素 |
结合广东开放大学智慧养老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设计理念、项目需求、使用功能、配套设施、经济、美观等因素进行评审。 |
3.5.4.定标程序
特别提示:参与评标阶段工作的人员(含招标人在评标阶段委派的业主评委,参与评标阶段工作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等)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且不得对外透露评标阶段的相关情况(含设计方案评审情况、暗标编号等)。
(1)定标辅助文件为评标阶段的评标报告、投标人提交的定标资料。
(2)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对进入定标阶段的6名(不足6名的,以实际中标候选人数量为准)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定标文件撰写评语,及进行综合比较并投票,定标委员会根据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A、当进入定标阶段人数为4至6人时,根据定标因素,对进入定标阶段的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比较并投票选取3名中标候选人入围第二轮。定标委员会进行投票,每位定标委员可投3票,每位定标委员对同一中标候选人只能投1票,得票数排名前3名的中候选人入围第二轮,定标委员会对入围第二轮投票的中标候选人,根据定标因素进行再次综合比较后进行投票,每位定标委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每位定标委员只能对其中一家中标候选人投票),得票数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B、当进入定标阶段人数为3人时,定标委员会直接根据定标因素进行综合比较后进行投票,每位定标委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每位定标委员只能对其中一家中标候选人投票),得票数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注:每轮投票若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入围第二轮名单或无法决出中标人时,对票数相同的中标候选人再进行一次或多次的附加投票,直至确定入围第二轮名单或确定中标人。
(3)定标委员会中的各定标委员应独立投票,可以弃权,当弃权票数达到定标委员会人数50%或以上时,本次定标会无效,招标人重新组建定标委员会或重新招标。
(4)定标委员会揭晓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身份,根据选票情况确定中标人。
(5)编写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全体确认后签署定标报告。
(6)招标人(招标代理)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或办理施工许可前,如发现中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符合任职要求,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或解除合同,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因质疑或投诉生效,需要重新评标或定标的,评标、定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定标,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法定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6定标表格
(本页发给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束时收回)
定标评语
项目名称:
方案编号 |
评语(针对方案因素撰写评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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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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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委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发给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束时收回)
投票表格
项目名称:
第 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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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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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投票规则:以上表格用于正式投票,从上到下每轮投票限使用一行空格,每个空格限填一个方案编号,同一行的空格内的方案编号不得重复。每轮投票允许选择的总数即下一轮候选总数,以得票多的方案当选为下一轮投票的候选方案。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入选下一轮的投标方案时,应进行附加投票,以确定名次。
若投标人数为4至6人,第一轮投票从第1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3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2行空格开始。
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投标方案总数如下:
|
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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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数 |
3人 |
4至6人 |
第1轮 |
1 |
3 |
第2轮 |
|
1 |
(1) 投票结束后,点票人员对投票人数、票数和每票应选方案总数加以核对和统计,作废的选票不得统计,并向定标委员会报告。
(2)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投票,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过程,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不得使用通信联络工具。
定标委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加投票表格
(第 轮第 次)
项目名称:
中标候选人 |
|
|
…… |
票决意见 |
|
|
|
注:(1)本表用于投票出现票数相同的情况。每轮投票若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入围第二轮名单或无法决出中标人时,对票数相同的中标候选人再进行一次或多次的附加投票,直至确定入围第二轮名单或确定中标人。
(2)由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附加投票,票决意见分别为“投票”或“不投票”,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只能对其中一名中标候选人“投票”),票决意见为“投票”的,用“○”表示;票决意见为“不投票”,用“×”表示。
(3)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投票,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过程,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不得使用通信联络工具。
定标委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投票汇总表格
项目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一轮得票数 |
第一轮第 次附加投票(如有) |
是否进入第二轮 |
第二轮 得票数 |
第二轮第 次附加投票(如有) |
是否被确认为中标人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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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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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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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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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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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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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监督小组签字:
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附件2:招标文件第七章“定标文件格式”中“设计定标文件编制要求”修改后内容
设计定标文件编制要求
【说明:定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部分),投标人不须重复提供,定标文件以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部分)为准。】
1、定标文件
1.1 定标文件由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部分)组成。各部分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设计方案文件总页数不限,设计方案电子文档(上传系统文件)大小不超1000M。
1.2 定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定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3 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定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部分)编制要求(暗标,不得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上传系统,电子文档上传不超1000M)
2.1 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部分)由下列资料组成:
(1)首页:写明项目名称、设计作品主题(不宜超过20个字)、编制年月;
(2)目录;
(3)设计说明书;
(4)设计图纸[需包括表现图、分析示意图、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景观节点设计平面图与透视图,竖向设计图、交通组织规划图、效果图(鸟瞰图、主要视点透视图)等,可以水平或垂直展示];
(5)《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
(6)投标人提出的建议、工程创新和替代方案(如果有);
(7)完成本项目的难点,保障工期、质量及投资控制的主要措施;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部分)为暗标。技术标中不能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不在设计方案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定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部分)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投标人不得在设计方案文件的设计方案、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
2.3 技术文件备用光盘(暗标,不得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及保密信封(此部分为纸质资料,与投标文件光盘(备用)一起提交)。
2.4 保密信封(此部分为纸质资料,与投标文件光盘(备用)一起提交)
(1)设计投标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署名。表现图内容应与设计方案一致(并注明表现图在设计方案中的页码或图号),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
(2)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
2.5 备用光盘
(1)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商务文件光盘、技术文件光盘各1个及制作保密信封(1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及保密信封密封在密封袋中。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不得加密。备用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2)按招标公告要求需要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备用光盘不得加密。如使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3、深度要求
(a)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宜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b)设计独特具有独创性的节点位置,应该提供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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