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三水南山镇小一新生入学指南(时间+材料)
一、招生学校
迳口中心小学、六和小学
二、招生学位数
三、年龄要求
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2年8月31日(含31日)以前出生,超过7周岁的报名时要提供《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证明》。
四、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具有正常学习能力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一)南山镇户籍儿童。
其中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适龄儿童视同南山镇户籍儿童。
(二)符合新市民子女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南山镇户籍儿童。
政策性借读生是指既符合《南山镇新市民子女认定政策性借读生申请条件》所列条件之一,且在我镇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政策内生育子女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又或因政策性原因暂缓处理的子女。
(三)符合新市民子女积分条件的非南山镇户籍儿童(以下简称“普通借读生”)。
普通借读生是指在我镇居住,并在我镇办理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非南山镇户籍人员的子女。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今年小学招生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8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南山镇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报名。5月10-15日公示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招生情况。
第二阶段:5月16日流管办公布普通借读生积分方案,积分生根据指引在5月21日-6月1日到各职能部门办理入学积分(学历和幼儿园就读积分于5月26日上午到报读学校办理积分)。2018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普通积分借读生报名。6月20日向社会公示普通借读生积分分数。
(二)报名地点(见下表):
说明:报名地点的设置只为方便家长报名,与分配入读学校无关。报名结束后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六、报名办法
报名时,除提交《南山镇2018年秋季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报名表》(须在读幼儿园盖章)外,还须携带以下证件到相应的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验原件交复印件):
(一)报读儿童属南山镇户籍生:
1.户口簿(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
(二)报读儿童属政策性借读生:
1.户口簿(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
3.计生证明。
4.居住和工作证明。关于居住证问题的重要说明:根据《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2]36号)和《佛山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教基〔2018〕17号)的要求,义务教育新市民子女入学政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三水区教育局于2017年10月已向社会发出公告,宣传2018年非佛山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需提交登记住址在南山镇的有效居住证,考虑到办理居住证的时间跨度比较长,在本次招生提交资料时,可用办理居住证的登记回执进行报名审核,到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提交居住证原件才可发放,否则不能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5.《南山镇2018年新市民子女政策性借读申请表》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 报读儿童属普通借读生:
1.户口簿(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
3.南山镇流管办签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
4.计生证明。
5.提交《南山镇2018年新市民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积分表》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积分回执。
七、新生录取
(一)招生程序。
报名结束后,首先组织各学校全面审核报读材料,然后根据各学校的招生人数及招生范围,确定各学校一年级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最后是新生注册。
逾期不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学位不予保留。
(二)录取顺序。
按照先安排南山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再安排政策性借读的适龄儿童,最后安排普通借读的适龄儿童的顺序进行录取。南山镇户籍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安排入学。
政策性借读生按学位余额和按类别先后顺序录取,优先安排优抚对象和引进人才类对象。
普通借读生按学位余额和按积分高低录取。镇教育局将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确定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分数线,按积分分值从高到低录取,额满即止,并参考家长报读志愿,在全镇范围内统筹安排学位。
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新市民参保情况、居住情况等指标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由镇教育局组织公开抽签确定积分排位。
(三)学位安排。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地段划分”与“尊重个人意向”相结合的原则。
八、公示和监督
(一)4月12日前,由镇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
(二)5月5日,本地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报名。
(三) 5月10-15日公示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招生情况。
(四) 5月26日普通积分借读生报名。
(五)6月20日向社会公布普通借读生积分分数。
监督电话:87210216(南山镇教育局)
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镇行政服务中心303
联系人:李振忠,联系电话:87210216

一、招生学校
大塘镇中心小学、大塘镇永平小学。
二、年龄要求
年满6周岁、不超过7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含31日)出生;超过7周岁的儿童在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证明》;发现在读生重新申请新生入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招生对象
(一)本地户籍生
1.大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2.佛山市户籍非大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政策性借读生
非佛山市户籍,父(母)持有居住地址在三水区大塘镇的有效居住证或已经办理居住证回执,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即符合《三水区大塘镇2018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条件一览表》条件之一者的适龄儿童;居住在大塘镇的港、澳、台侨胞子女或外国籍的适龄儿童。
(三)普通借读生
父母在大塘镇工作和居住的适龄儿童,5月16日大塘镇流管部门公布积分入学方案。
四、招生班数、人数和学区范围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5日(星期六)一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
(二)普通借读生报名时间、地点
两所公办小学招收大塘镇户籍生、佛山市户籍非大塘镇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后,若有剩余学位,则按积分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招录普通借读生,额满为止。
普通借读生办理积分时间:
2018年5月21日—2018年6月1日(星期六、日除外),首先到流管部门登记基本信息、生成积分账户,然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积分事项(详询流管部门,电话号码:0757—87270699)。
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时间一天),按照就近报名的原则,到大塘镇中心小学、大塘镇永平小学办理学历和就读于佛山市内幼儿园积分登记;
2018年5月28日—6月1日到大塘镇教育局(大塘镇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学历和就读于佛山市内幼儿园积分登记。
六、报名办法
家长携带以下证件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到相应的学校或单位办理报名
(一)佛山市户籍生
1.大塘镇户籍生,携带以下资料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
(1)户口簿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儿童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不用提交);
(3)《大塘镇2018年秋季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报名表》(须在读幼儿园盖章)。
2.佛山市户籍非大塘镇户籍生,携带以下资料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
(1)户口簿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儿童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不用提交);
(3)《大塘镇2018年秋季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报名表》(须在读幼儿园盖章)。
(4)符合其中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父(母)或祖辈在大塘镇的房产证明材料;
②大塘镇内购买半年以上社保(含半年)的证明材料;
③大塘镇内投资办理企业,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和营业执照;
④在大塘镇内从事种养业,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并到所属村委会出具相关的证明。
以上4项说明:上述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若父母双方为本市户籍,小孩出生在境外,需要提供计划生育审核证明。
(二)政策性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携带以下资料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
1.居住地址在三水区大塘镇的有效期居住证或已经办理居住证回执;
2.户口簿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3.出生医学证明(儿童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不用提交);
4.《三水区大塘镇2018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表》;
5.符合《三水区大塘镇2018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条件一览表》类别之一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6.根据《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2]36号)和《佛山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教基〔2018〕17号)的要求,义务教育新市民子女入学政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三水区教育局于2017年10月已向社会发出公告,宣传2018年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学生父(母)需提交登记住址在三水区的有效居住证,考虑到办理居住证的时间跨度比较长,在本次招生提交资料时,可用办理居住证的登记回执进行报名审核,到7月初注册时,必须提交居住证原件才可注册,未能提交居住证原件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普通借读生
1.按照大塘镇流管部门5月16日公布的积分方案要求,于5月21日—6月1日(星期六、日除外),首先到流管部门登记基本信息、生成积分账户,然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积分事项(详询流管部门,电话号码:0757—87270699);
2.家长办理学历和在读幼儿园积分时,按照就近报名的原则,按照以下时间到报读学校或大塘镇教育局办理积分登记手续。
学校办理时间: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时间一天);
大塘镇教育局办理时间:5月28日—6月1日到大塘镇教育局(大塘镇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办理学历和就读于佛山市内幼儿园积分登记时,需提交《三水区大塘镇2018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表》、学历证书或证明(毕业证遗失的,需要市级教育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佛山市内幼儿园在读证明,证明必须要盖上就读幼儿园的公章。
七、新生录取
(一) 录取办法
新生录取顺序如下:首先是大塘镇户籍生,其次是大塘镇外佛山市内户籍生,再次是政策性借读生;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再招录普通借读生,额满为止。
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的录取必须按“就近入学”原则报读学校,跨学区报读的,不接受报名。
(二) 录取程序
1.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录取,报名结束后,5月6—14日学校开展核实报读材料,确定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一年级录取名单,于5月15日公示户籍生录取人数及政策性借读生录取名单。当出现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招生名额时,政策性借读生按如下顺序录取:
(1)优抚群体类、引进人才类;
(2)多“类别”类,即家长有多类别证明材料的;
(3)单“类别”的,按《三水区大塘镇政策性借读生入学条件一览表》的序号先后录取,即“序号”小的优先;
(4)同“类别”的,参照该类别办理时间先后、长短,优先录取办理累计时间长的。
(5)所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抽签决定。
2.在招录政策性借读生的过程中,如出现某一学校招生满额,其它学校还有学位的情况下,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按照上述的录取顺序推荐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安排学位后,如有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
3.普通借读生通过积分入学。录取完佛山市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后,根据学位剩余情况,招收本镇范围内的普通借读生,以积分总分数从高到低为依次排序,额满即止。如出现某一学校招生满额,其它学校还有学位的情况下,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位,根据新生总积分数从高到低、报读志愿,推荐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
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新市民参保情况、个人素质、居住情况三项指标的所得分数依次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所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抽签决定。
4.在公示完录取名单后,两间公办小学于7月5日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登记注册。逾期不登记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学位不予保留。
八、公示和监督
(一)4月12日,在美妆大塘微信公众号、大塘教育微信公众号、大塘镇中心小学和永平小学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大塘镇2018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二)5月5日,本地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报名;
(三)5月15日,在美妆大塘微信公众号、大塘镇教育微信公众号、大塘镇中心小学和永平小学网站公示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录取情况及可用于积分入学的学位数;
(四)5月16日,在美妆大塘微信公众号、大塘镇教育微信公众号、大塘镇中心小学和永平小学网站公布积分入学方案;
(五)6月20日,在美妆大塘微信公众号、大塘镇教育微信公众号、大塘镇中心小学和永平小学网站公示普通借读生积分录取分数线;
(六)6月27日,在美妆大塘微信公众号、大塘镇教育微信公众号、大塘镇中心小学和永平小学网站公示录取名单;
(七)7月5日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到录取所在学校登记注册。
公示网址:
大塘镇中心小学:http://www.dtzxxx.net
大塘镇永平小学:http://www.dtypxx.com/
咨询电话:87293473(大塘镇教育局)
一、镇内公办小学各年级招收插班生学位数:
二、插班生的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一)插班生报名条件
1.具有芦苞镇户籍的镇外学籍学生。
2.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三府办【2017】7号文)的镇外学籍学生。
3.符合佛山市新市民子女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镇外学籍学生。
(二)录取原则
按本公告“插班生报名条件”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如符合“插班生报名条件”第1条或第2条的报名人数多于学位数时,则按录取顺序分类抽签决定是否录取;如符合“插班生报名条件”第3条的,当报名人数多于学位数时,符合政策性条件多者优先,只符合1个政策性条件的,则按居住证记录在芦苞连续居住时间长者优先录取。每一位学生只能报读一所学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可在原就读学校打印,一式四份)。
(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三)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在常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
(四)政策性借读生证明材料(《三水区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五)《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入学审批表》(符合三府办【2017】7号文条件的)。
前3项材料必须提供,后2项材料根据各自的情况提供。
四、报名时间:
2018年6月23日上午8:30—11:30, 6月30日前确定录取名单。
五、报名地点:
报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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