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三水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证明材料
西南街道和云东海街道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序号类别对象基本材料父母或监护人子女1优抚群体类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街道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厅(局)级或部队师级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2本街道优抚对象适龄子女部队师级或街道民政局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户口簿3本街道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区(或街道)民政局核发的助养证、助养人的户口簿户口簿4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街道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区(或街道)民政局或区(或街道)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5符合教民〔2011〕8号文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父母户口簿;进藏干部职工房屋产权证书;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职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6引进人才类本街道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适龄子女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或处(局)级以上出具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7在本街道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适龄子女区(或街道)人社局核发的资格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8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本街道居住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3年或以上的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9投资贡献类本街道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荣誉市民证书或街道以上政府认可证明;居住证;身份证或回乡证;本区户籍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10在本街道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街道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和营业执照;居住证;身份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11投资贡献类在本街道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如果报读儿童属佛山市户籍:住宅房产权证可以是祖辈的,且住宅面积不限)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和购房备案时间证明;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住宅是祖辈的要祖孙关系证明12境外群体类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华侨身份证明,并在本街道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含港澳适龄儿童)1、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护照原件(复印件存档)身份证明材料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及相应亲属关系公证(外文需附中文翻译公证)、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13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并在本街道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1、《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身份证明材料;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身份证明材料;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台湾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出具市台湾事务局开具的《台湾人士子女照顾录取证明》14其它类在本街道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在本街道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报读儿童属佛山市户籍:提供在本街道缴纳社保满5年或以上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15父母一方是本街道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父(母)街道籍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与非本街道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16符合佛府办〔2010〕156号规定,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区人社部门签发的入户卡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白坭镇2018年秋季新生入学报名表
(镇内户籍生)
编 号: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学籍号
身份
证号
籍贯
省 市 区(县 )
户口
所在地
省 市 区(县) 镇 村
原就读
幼儿园(含班级)
家
长
姓
名
父
联系电话
工
作
单
位
母
现居住地址
附加资料(上交请打“√”)
1.父母(监护人)和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家长签名确认:
》》点击下载
可供转学插班的年级及学位界定
1.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在有学位的情况下可招收插班生。如果学校学位已满,学校原则上可不接收插班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设置为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2.第一小学因核定学位数已满,2019-2020学年不再接受转学插班申请;第二小学在有学位的情况下优先安排辖区内户籍生,同等条件申请人数多于插班学位数则抽签。
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申请类别
1.西樵户籍生:指2019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当天)新入户在册的西樵户籍生。
2.西樵购房类: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在西樵居住且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非佛山市户籍新市民要求持有本镇有效居住证。
申请转学插班需提交的条件资料
(一)第一类 西樵户籍生
1. 《2019年西樵镇公办中小学校插班生申请表》(见附件3);
2. 现就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基本信息”(学校盖章);
3. 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第二类 西樵购房插班生
1. 《2019年西樵镇公办中小学校插班生申请表》(见附件3);
2. 现就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基本信息”(学校盖章);
3. 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
4. 申请人父母的房产权证明(一手房如未取得产权证的,需提供已在南海区房管部门备案购房合同、发票);二手房必须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需提供以下复印件:购房合同备案页、购买人资料页、房产地址和房产面积页、合同签名页;【说明:(1)房产证明取得有效时间:截止2019年1月1日前有效登记;(2)如果2019年1月1日前取得购房备案合同,2019年1月1日后才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报名时若无法提供备案购房合同原件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信息卡,全称为“佛山市(南海区)商品房合同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家长可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到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5. 亲子关系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
6. 有效居住证(非佛山户籍在西樵购房插班生)。
申请条件说明
1.没有全国学籍号的学生不接受转学插班申请;
2.不接受不符合条件的镇内跨校转学插班申请;
3.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申请人父(母)手写“该复印件由本人提供,真实有效”,并由申请人父(母)签名确认。
转学插班入读安排原则
1. 转学插班学位安排的顺序是先学校辖区户籍生→西樵本地户籍生→学区购房插班生→西樵购房插班生。
2. 转学插班申请可以选择2所学校,第一意向(辖区学校);第二意向(备选学校)。(同一个申请人只能在1个报名点报名,多报无效。)
3. 分配就读学校,原则是根据学校的学位情况,按户口和住址所在地相对就近。若所在学区学位已满,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如果同等条件的申请人多于学校可安排的招收学位数,则由镇教育局统筹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决定入围名单。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
4.如申请学校需摇号(抽签),家长需留意学校通知或“佛山”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接受办理相关事项
1.报名登记时间:6月28日-29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登记地点:各小学、初中报名点。学区分片安排见附件1《西樵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学区划分及联系信息表》。受理登记的学校只是插班生报名的登记网点,不等于安排入读学校。
3.办理转学手续时间:7月上旬,镇教育局审核确定转学插班生统筹安排学位名单并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手续。
4.其他注意事项:申请插班学生需按规定办理相关转学手续,因手续不全造成入学延误或以后升学不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5.根据学籍管理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重读或留级,所以申请人申请时不得瞒报实际就读年级,如果瞒报,将取消学位,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附件下载
附件1:西樵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学区划分及联系信息表.pdf
附件2:2019-2020学年西樵镇公办中小学插班学位分配表.pdf
附件3:2019年西樵镇公办中小学校插班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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