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佛山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方式+报名流程)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考生笔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5-8日,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9月12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30日-11月3日。
(二)报名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2。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考生以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
(四)考试大纲及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五)考试成绩查询及复核
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于12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汇总后上交省教育考试院。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考生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由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六)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第一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帐号为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第三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四步:阅读报考须知。
第五步:填报个人信息。
第六步:上传个人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
第七步:考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用人单位或学籍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第八步:审核。考生等待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的网上审核通过(仅审核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姓名是否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截止日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截止日期内修改个人信息,同时务必重新报考课程,然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第九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成功报名的考生于2017年10月30日—11月3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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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佛山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
序号
类别
对象
基本材料
父母或监护人
子女
1
优抚群体类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区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厅(局)级或部队师级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2
南海区优抚对象适龄子女
部队师级或区民政局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户口簿
3
南海区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区民政局核发的助养证、助养人的户口簿
户口簿
4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南海区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区民政局、区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5
符合教民〔2011〕8号文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父母户口簿;进藏干部职工房屋产权证书;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职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6
引进人才类
南海区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适龄子女
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或处(局)级以上出具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
7
在南海区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适龄子女
区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发的资格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8
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南海区居住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3年或以上的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
9
投资贡献类
南海区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荣誉市民证书或区以上政府认可证明;居住证;身份证或回乡证;本区户籍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
10
在南海区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区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和营业执照;居住证;身份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
11
在南海区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房产权证明、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12
境外群体类
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华侨身份证明,并在南海区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
1、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护照原件(复印件存档)
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及相应亲属关系公证(外文需附中文翻译公证)、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
13
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并在南海区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1、《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身份证明材料;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
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
台湾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出具市台湾事务局开具的《台湾人士子女照顾录取证明》
14
其它类
在南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在南海区连续居住满5年证明(有以下四项证明材料之一:连续居住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连续5年及以上参保证明;连续5年及以上营业执照;连续5年及以上依法纳税证明);
2.在佛山市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
3.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15
父母一方是南海区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父(母)本区户籍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与非本区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16
符合佛府办〔2010〕156号规定,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
区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入户卡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一、关于第15项的特别说明:九江镇户籍除外,因申请入读的学生本身户口属于九江户籍的,已经是我镇的正式生,故不需申请政策性借读生;而申请入读的学生本身户口不属于九江户籍,但父母一方是南海区户籍人士(含九江户籍的)并且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可以申请政策性借读生。
二、资料不齐全者不接受申请,具体说明如下:
1.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需提供父母户籍资料或其他身份资料,并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效证件。
2.计划生育证明是指南海区计生部门在借读申请表计划生育情况栏内填写意见并签名盖章,外籍和港澳台人士不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3.第1、4项中,委托本区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学生,需提供南海区公证处出具的委托监护公证书。
4.第6、8项:引进的人才指佛山市政府或南海区政府引进的,并且在南海区工作的人才,报名时须提供引进人才单位出具的证明。
5.第14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
①在南海区连续居住满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可以代替在南海区连续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在南海区连续5年及以上参保证明;在南海区连续5年及以上营业执照;在南海区连续5年及以上依法纳税证明;
②在佛山市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及以上的证明;
③计划生育证明;
④此条至少要有1年以上南海区的居住证明。
关于在南海区内连续居住5年以上(含5年)的时间计算方式为:至报名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5年;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如果居(暂)住证中断30日以内的,按连续算。
6.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人在南海区近5年的居住证明、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如果出现在不同镇(街道)办理的情况时,应向入学前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育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佛山幼升小政策
佛山桂城公立小学开始报名人户一致执行更严格
佛山各区学区划分
禅城区:2014禅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小学招生范围)
南海区:佛山南海区桂城户籍生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2014年大沥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
顺德区:2014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
佛山各区幼升小报名时间
禅城区:禅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申请报名时间与地点
南海区:佛山南海区桂城户籍学生入学报名时间
佛山南海区桂城非户籍生入学报名时间
2014年大沥镇公办小学新生入学报名时间
顺德区:2014年杏坛镇小学报名时间(第一阶段)
2014年杏坛镇小学报名时间(第二阶段)
佛山各区幼升小报名条件
禅城区:禅城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条件
南海区:桂城街道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条件
2014年大沥镇公办小学新生入学报名条件及材料
佛山各区幼升小报名材料
南海区:佛山南海区桂城户籍学生入学报名材料
桂城街道公办小学第14类政策性借读生申请材料要求
顺德区:2014年杏坛镇小学报名所需材料
佛山各区幼升小报名流程
禅城区:禅城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程序
南海区:桂城非户籍学生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办理审核流程
2014年大沥镇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办理流程
相关信息陆续出台,小编会为你继续更新。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
生育积分承诺表类别:□积分入户;□积分入学申请人填写栏目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现住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初婚□再婚□离异□丧偶□未婚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初婚□再婚□离异□丧偶□未婚户籍地址现住地址现有子女情况孩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策内、外备注第一孩□内□外第二孩□内□外第三孩□内□外第四孩□内□外分值指标本人填写分值部门确认分值□在本市从事医疗(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满年积分。□最近5年在我市无偿献血毫升积分。□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积5分;□成功实现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积50分。□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参加疫苗接种,并到现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办理转入、转出手续者积3分(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查看“儿童流动情况记录”,有无现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转入、转出盖章记录)。□持《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积1分。□按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合格证明,且证明在有效期内积1分。□持有效《婚育证明》或广东省《服务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查验证、换证积5分。奖励加分:□未婚未育、已婚未育和政策内生育加30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处理完毕加10分声明:本人承诺上述申报情况及提交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等不诚信行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新市民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或作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2年内不得申请积分。
签名(盖右手食指模):申请时间:年月日男方户籍地(乡镇街道)
卫生计生部门审核意见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
卫生计生部门审核意见现居住地
审核意见申报婚姻、生育情况属实。
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作出征收决定,应征收金额元,已征收元,
于年月日征收完毕。其他:
(有加具意见的6个月内有效,奖励5分;没有的本项不加分但不影响其他积分)申报婚姻、生育情况属实。
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作出征收决定,应征收金额元,
已征收元,
于年月日征收完毕。其他:
(有加具意见的6个月内有效,奖励5分;没有的本项不加分但不影响其他积分)申请人总得分为分。
其他情况:经办人:(盖章)经办人:(盖章)经办人:(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表一式三份,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及申请人各存一份。办理积分事项告知分值指标1、在本市从事医疗(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20分。2、申请人最近5年在我市无偿献血每满200毫升积3分,最高分值30分。申请人持《无偿献血证》、身份证到献血所在血站提出无偿献血信息核查,并由血站出具无偿献血情况证明。3、在我市无偿献血并且登记为骨髓捐献志愿者积5分;成功实现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积50分。4、申请人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参加疫苗接种,并到现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办理转入、转出手续者积3分(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查看“儿童流动情况记录”,有无现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转入、转出盖章记录)。5、申请人及其配偶婚前自愿参加婚检或自愿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积1分。6、按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合格证明且证明在有效期内积1分。7、申请人或其配偶办理了户籍地核发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含全国统一的电子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本省籍已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查验证、换证,积5分。8、奖励加分:未婚未育、已婚未育和政策内生育子女30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处理完毕10分。9、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新市民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或作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两年内不得申请积分。10、计划生育审核:申请人能够提供夫妇户籍地计划生育审核意见的,每项奖励5分。不能提供的,现居住地据其本人承诺内容进行调查审核,不影响其他项目积分。提供资料1、申请人凭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2、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的户口簿(小孩未上户口的,须同时提供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3、申请人结婚证,申请人及配偶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人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申请人持《无偿献血证》、身份证到献血所在血站提出无偿献血、骨髓捐献信息核查,并由血站出具无偿献血、骨髓捐献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5、申请人子女持《儿童预防接种证》,按照预防接种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到现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办理转入、转出手续;婚前自愿参加婚检或自愿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申请人及其配偶持《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申请人按岗位要求办理的从业健康合格证明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6、申请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含全国统一的电子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广东省内户籍人员);申请人为男方并已婚的,提供其配偶的上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人属未婚的不用提供。7、申请人曾违反计划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缴款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办理流程申请人持填写好的审核表及相关资料-→户籍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加具审核意见(加具意见6个月内有效;夫妻户籍不同乡镇的,双方户籍所在地加具意见。不能出具户籍地计生审核意见的,本项不加分但不影响其他项目积分)-→现居住地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并加具意见。其他事项1、未婚但已生育子女的申请人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管理。2、“备注”栏说明子女是收养、前配偶所生或申请入学等情况。3、本表一式三份,可到现居住地镇(街道)卫计局、村(社区)居委会、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领取,或上各区卫生计生局网站下载(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咨询电话禅城区82340773
祖庙街道83265102、83374280石湾镇街道82722726、82262029
张槎街道82215676南庄镇82010683、85338760
南海区86334227
桂城街道86761669九江镇81866113西樵镇86886242丹灶镇85413695
狮山镇86681645大沥镇85564936里水镇85662220
顺德区22833356
大良街道22222253容桂街道28381148伦教街道27888226勒流街道26369807
陈村镇23830046北滘镇26333022乐从镇28331102龙江镇23361346
杏坛镇27388051均安镇25597877
高明区88633009
荷城街道88982636杨和镇88802206明城镇88839891更合镇88841177
三水区87740112
西南街道87618962云东海街道88527669乐平镇87388594芦苞镇8723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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