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杨和镇河东社区龙湾红色茶山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HZ2022-013
一、招标条件
河东社区龙湾红色茶山项目经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详见《杨和镇工作会议纪要》(【2022】2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河东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由村社区党群共建专项资金(区级)及村社区党群共建专项资金(镇级)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二次)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杨和镇河东社区龙湾村
(二)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167496.86元。
(三)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三天内开工),计划开工时间:/,每延误一天,需支付中标金额5‰作为违约金。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对河东社区龙湾红色茶山项目,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河东社区龙湾村,施工内容包括拟建长廊、字碑、宣传墙、宣传展板展示柜(具体以图纸及业主要求为准),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67496.86元。中标单位需支付设计费及预算编制费8111.86元。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六)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七)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一)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二)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0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5.6投标报名时的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文件的建造师相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0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五、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一)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录后的网页打印件;
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9、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10、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11、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12、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二楼(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二)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万成路98号环球车城C座三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人民币500.00元/份,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人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2年7月11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13日10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2年7月13日10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
(三)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疫情防控期间,前往报名、提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查验粤康码和行程卡,且近14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中、高风险地区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栏目、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及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河东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九、异议与投诉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二)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十、其他
(一)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或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
(四)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河东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河东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邮编:528500
联系人:莫先生
电话:0757-8885126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万成路98号环球车城C座三层
邮编:528500
联系人:袁小姐、陆小姐
电话:0757-88889912
电子邮件:3485707226@qq.com
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3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6月29日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
对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的
隔离管理期限和方式进行调整
即日起对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拭子核酸检测。 此外,通知还要求及时安排在管符合条件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对集中隔离管理及健康监测已满10天,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即时解除集中隔离,恢复正常生活;对集中隔离管理满7天但不足10天,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可解除集中隔离,返回社区后继续完成1-3天居家健康监测。解除隔离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完成一次“单采单检”核酸检测,纳入“应检尽检”范围。
具体通知如下
↓↓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
关于调整集中隔离管理措施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要求,做好风险人员隔离管理措施的调整和衔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即时调整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的隔离管理期限和方式。即日起对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拭子核酸检测。
二、做好解除集中隔离前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7天,应同时采集人员、物品、环境(包括口咽拭子、手机表面、枕头表面、卫生间门把手等)标本;人员采取“单采单检”,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不再实施“双采双检”。如“人、物、环境”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解除集中隔离;如物品或环境核酸检测阳性,排除隔离人员感染可能后可解除集中隔离。
三、及时安排在管符合条件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对集中隔离管理及健康监测已满10天,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即时解除集中隔离,恢复正常生活;对集中隔离管理满7天但不足10天,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可解除集中隔离,返回社区后继续完成1-3天居家健康监测。
四、做好解除集中隔离前准备工作。隔离人员在入住后2天内填报目的地信息,社区不得以不符合居家健康监测条件为理由拒绝隔离人员返回社区。解除集中隔离人员粤康码解除红码,转为绿码。解除集中隔离当日,经健康观察组确认符合解除隔离条件后,隔离场所为隔离人员出具最新核酸检测结果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见附件),做好隔离人员健康宣教,督促解除集中隔离后尽快返回目的地,尽量选择直达火车/航班,不在中途逗留。
五、督促做好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工作人员要及时掌握返回属地实施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信息,及时与相关人员对接联系,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督促相关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落实健康监测、不外出、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等防控要求。如因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 N95/KN95 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解除隔离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完成一次“单采单检”核酸检测,纳入“应检尽检”范围。
各地收到通知后,要立即按要求调整相关防控措施,规范开展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等风险人员隔离管理,坚决防止层层加码现象。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九不准”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现行政策措施的要及时纠正、立行立改。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
2022年6月29日
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洗雪了中华民族蒙受的百年耻辱,全国人民普天同庆。2022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借此重要历史节点,禅城区档案馆(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志办公室)收集整理相关历史照片,回顾八九十年代港澳乡贤支援家乡建设,以及禅港两地在经贸、文化、旅游等领域交流和合作的珍贵场景。
1986年8月30日,由霍英东、马万祺、何厚铧等港澳人士和社会各界捐资重建的佛山元甲学校破土奠基。
1987年9月1月,佛山元甲学校正式开学。图为1988年11月20日举行的佛山元甲学校、蓓蕾幼儿园剪彩典礼。
1990年3月,香港佛山石湾海外乡亲会成立。乡亲会以团结与增进石湾旅港澳及海外乡亲之友谊,支援家乡建设为宗旨。图为香港石湾海外乡亲会观光团合影。
1990年10月21日,佛山市石湾区第二次归侨、侨眷(港澳台属)代表大会召开。
1990年10月21日,旅港商人苏家荣(前排中)与夫人苏李秀英(前右一)到石湾区参加苏李秀英图书馆奠基典礼。
1991年10月15日,由香港知名人士霍英东以及一批港澳乡亲共同捐资重建的佛山新广场竣工。图为1998年拍摄的佛山新广场。
1992年10月17日至18日,石湾医院苏家荣门诊大楼、苏李秀英图书馆、区文化馆新馆落成等多项工程举行落成庆典。图为苏家荣门诊大楼。
1992年10月18日,苏李秀英图书馆建成开馆。图为苏李秀英女士在剪彩仪式上讲话。
1993年10月,由旅港商人周星拱捐资兴建的石湾医院周星拱大楼奠基。
1993年10月,港澳乡亲参观石湾陶瓷厂。
1994年,苏家荣伉俪(左二、左三)向石湾医院捐赠“仁爱号”现代化救护车。
1995年9月,港澳工商界代表参观佛斯弟摩托车有限公司。
1996年10月,香港佛山石湾海外乡亲会96恳亲团回乡探访。
1996年10月18日,佛山市石湾区举行港澳、海外乡亲联谊暨周星拱大楼落成等八项工程庆典。
1996年10月19日,香港佛山石湾海外乡亲会、澳门佛山石湾联谊会在金马剧院举办敬老歌唱大会。
1997年6月,佛山中旅社组织跨“七一”香港游,市民启程赴港见证百年回归盛典。
1997年6月1日,香港广东社团庆回归委员会佛山访问团一行50多人访问佛山市城区。
1997年6月,佛山市石湾区政府、佛山市城区政府分别获香港广东社团庆祝回归委员会赠送纪念盘。
1997年6月17日,禅港同庆香港回归大型交响音乐会在金马剧院举行。
1997年6月26日,佛山市石湾区庆祝香港回归祖国文艺晚会在石湾影剧院举行。(陈叶熙摄)
1997年8月,佛山市城区、石湾区分别组团参加在香港举办的广东经贸洽谈会。
1998年10月18日,佛山市石湾区举行苏李秀英医院开业,苏家荣伉俪医疗慈善基金会成立,周陆惠贤大楼落成暨旅外华侨、港澳乡亲联谊活动。图为苏李秀英医院开业庆典仪式现场。
1998年10月18日,由周星拱先生捐资兴建的石湾区人民医院周陆惠贤大楼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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