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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车辆基地桩基超前钻探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02     人气:2354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2018]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2018]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车辆基地桩基超前钻探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南海区里水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对车辆基地岩溶发育区的办公楼、物资总库、联合车库、食堂公寓等建筑单体桩基础实施超前钻探。


2.3 服务周期:业主确认提供场地后45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报告。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05,872.27(元)


2.5 招标内容:对车辆基地岩溶发育区的办公楼、物资总库、联合车库、食堂公寓等建筑单体桩基础实施超前钻探。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本项目勘察服务费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最终结算价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并扣除违约金后结算。


2.7 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的勘察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勘察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勘察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勘察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 承包人勘察前应将勘察方案上报发包人审核及批准后实施。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类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s://119.145.135.153/fsgdcx/website/index.jsp)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勘察类企业)。


4.4.1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高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s://119.145.135.153/fsgdcx/website/index.jsp)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对其它管理人员的要求


4.6.1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6.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能互相兼任。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为60万元(含)或以上岩溶专项勘察项目或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含岩溶相关内容)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成果文件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6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8楼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范国泉


电 话:0757-8585665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蓝水玲、孔繁聪


电 话:0757-86319790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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