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街道公租房申请指南/2020佛山桂城公租房(配租顺序+配租流程)
1、南海区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人员;(具有佛山市户籍并在南海区桂城街道就业;在南海区桂城街道无自有住房。)
3、在南海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4、在南海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
南海桂城公租房具体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1.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一式二份);
2.户口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房产证明材料及居住状况证明材料(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4.属烈士家属、优扶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和离职人员、转业复员(退役) 军人、孤老、残疾人以及受到区下放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
5.社保证明;
6.诚信承诺书。
7.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8、低保证明;
9.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10.计划生育证明;
11..双方父母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
南海区桂城街道公租房申请条件及资料申请方式
(一)本街道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保障性住房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二)非本街道户籍新就业职工和引进人才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由本人或单位向单位所在地居委会索取申请表或通过网上下载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cic.nanhai.gov.cn:8002/Item/86.aspx),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后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用人单位进行审核、汇总后统一向单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
桂城公租房房源1、桂城瀚天科技城B2区1、2、3号楼
2、平洲片区东信南路的立德楼公租房
3、瀚天A区
4、丽和苑
一、配租顺序
本项目是政府统筹的保障性住房,优先保障南海区户籍住房困难群体。
(一)南海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划分为六类群体,益禾公司对在同一时段申请的南海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按以下顺序进行配租:
1.南海区户籍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南海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3.南海区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南海区户籍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5.南海区户籍新就业无房人员;
6.南海区户籍在桂城街道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其家庭(含符合该类条件的创客人才)。
(二)在上述配租先后顺序基础上,保障对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在同一群体中实行优先配租:
1.南海区户籍申请人中有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残疾人;
2.荣获区政府(含区级)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见义勇为等荣誉称号的;
3.被列入土地房屋征收范围,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
(三)积分保障对象按照积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配租。同一类别的保障对象出现积分相同时,按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配租;不同类别的,出现积分相同的情况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配租:
1.佛山市非南海区户籍新就业无房人员;
2.在桂城街道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其家庭(含符合该类条件的创客人才);
3.在桂城街道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
二、配租流程
(一)南海区丽雅嘉园项目的配租由益禾公司负责组织。
(二)项目配租程序必须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具体如下:
1.益禾公司采用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对住房困难家庭(个人)进行配租。
本项目先安排南海区户籍的申请人进行选房配租。完成配租后,再按照积分排名的高低顺序安排积分保障对象在剩余房源中进行配租。具体根据房源户型面积对应的保障家庭类型,结合申请时间顺序,按照房源数量和审核通过人数比1:1(向上取整数)安排执行。
益禾公司将配租结果提交街道保障办,配租结果由街道保障办在镇(街道)网站和村(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日。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由镇街保障办书面通知益禾公司公示情况,益禾公司对入围人员发放《实物配租中签通知书》或《南海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中签申请人或成功配租申请人凭配租通知单、身份证明与益禾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相关入住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的房屋。
3. 申请人在选房配租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与益禾公司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合同期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人在参与配租选房后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配租资格。申请人两次放弃配租资格的退出保障性住房轮候配租,三年内不再接受申请。
4. 签订合同后益禾公司将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配租情况表报街道保障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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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区实行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和暂停新建经适房,现公租房配租已包含原廉租房实物配租,公租房保障范围已覆盖原经适房保障范围。
2.本区户籍家庭到户籍所在居(村)委会申请,企业员工(含本区户籍员工和异地务工人员等,下同)由出租单位统一申报。
3.公示和其他职能部门审核的时限不计入办结时限。
二、申请时间:
1.每年1、7月份为受理企业员工申请时间,7月份为受理企业员工年审时间,均由出租单位统一申报。
2.每年1、7月份为受理本区户籍家庭申请时间。本区户籍家庭无需年审,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需申请续租,符合条件方可续租,如同三年一审。
3.由企业建设或筹集的公租房向企业员工出租的,企业自行分配房源。本区户籍家庭应当在公证部门等见证下,公开抽签选房,具体抽签选房的房源分配方案应根据房源和申请人等数量情况具体拟定,经属地镇(街道)住房保障部门同意、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三、适用的申请主体:
低收入住房困难的顺德户籍家庭、企业员工。
四、提交资料及要求:
1.本区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配租,提交资料如下:
(1)有关申请表格、经济收入(资产情况)申报表格;
(2)申请人家庭各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申请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复印件;申请人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家庭各成员在本区拥有房地产的产权证复印件(如有的,必须提供。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等);
(5)家庭各成员拥有车辆价值的证明材料(如有的,必须提供);
(6)家庭收入包括家庭各成员劳务报酬等。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如有的,必须提供):
①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所在单位或雇主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区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印制版本);
家庭成员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如1月份申请,提供去年和前年的清单;如1、7月份申请,提供本年和去年的清单);家庭成员的《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④其他可反映家庭年收入的证明材料。
(7)属低保户或低保临界户家庭,需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顺德区低保临界证》复印件;
(8)家庭成员属残疾人的,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9)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要求:上述材料若提供复印件,必须原件核对。
2.企业员工申请公租房,向出租单位提交如下资料(如有的,必须提供),再由出租单位统一申报:
(1)申请人向出租单位提交如下资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申请人工作单位证明(注:工作单位必须为本区单位)。
以上材料,由出租单位留存,以便镇(街道)住房保障部门检查。
(2)由出租单位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填写好《企业员工承租公租房(宿舍)审批、备案表》。出租单位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准确。
(3)出租单位只将《企业员工承租公租房(宿舍)审批、备案表》,以及镇(街道)住房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提交给属地镇(街道)住房保障部门。
要求:上述材料若提供复印件,必须原件核对。
五、审批条件:
1.本区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配租的,审批条件如下:
(1)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均在本区居住且不少于一人具有本区户籍。
注:父母已故的未婚申请人,应以一人提出申请。
申请人
家庭成员
未婚
父母、父母的全部未婚子女(含申请人)
已婚
申请人、配偶、全部未婚子女
离异或丧偶
申请人、全部未婚子女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上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70%(如本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发生变动,此标准随之变动)。
(3)在本区范围内,家庭成员人均拥有房产面积不高于15平方米。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出产权证的房产可不计入人均拥有房产。人均拥有房产面积=家庭各成员在本区产权登记面积总和÷申请家庭成员人数。
(4)家庭成员人均资产不高于本区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7倍(如本区最低生活保障线发生变动,此标准随之变动)。本区年最低生活保障线=本区最低生活保障线×12。
2.企业员工申请公租房配租的,审批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本区工作。
(2)申请人在本区无拥有房产。
(十四)审批条件依据:《顺德区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十五)轮候机制
面向本区户籍家庭出租的政府公租房实施计分轮候。
若原已按抽签选房的顺序正在轮候的家庭,其轮候顺序不变,不按计分轮候重新处理。轮候时间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申请家庭的分值越高,越快获得选房资格。同分值的,通过抽签决定排序。计分方法如下:
计分内容
分值
年龄情况
30≤申请人年龄≤40
1
40<申请人年龄≤50
2
50<申请人年龄≤60
3
60<申请人年龄
4
收入情况
低保线3倍<人均月收入≤上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70%
1
低保线2倍<人均月收入≤低保线3倍
2
低保线1.5倍<人均月收入≤低保线2倍
3
低保线1倍<人均月收入≤低保线1.5倍(即属临界低保)
4
0≤人均月收入≤低保线1倍(即属低保户)
5
住房情况
13<人均拥有房产面积≤15
1
6<人均拥有房产面积≤13
2
0<人均拥有房产面积≤6
3
无拥有房产
4
加分情况
(多选)
家庭成员一人有顺德户籍(每多一人再加1分)
1
家庭成员没有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面积累计超过人均15㎡
2
申请人属已婚(离异、丧偶除外)
2
家庭成员有60岁以上老人
1
家庭成员有残疾人(已领取残疾人证)
1
家庭成员有军烈属人员(已领取有关证明)
1
家庭成员有复退军人(已领取有关证明)
1
家庭成员有环卫工人(已领取有关证明)
1
家庭成员有省部级以上劳模称号(已领取有关证明)
2
家庭成员提交《个人信用报告》
1
属于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1
轮候时间(每多轮候一年再加1分)
1
注:1.放弃选房的申请家庭不作轮候处理;2.依法被征收个人住宅且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不受轮候限制,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由企业建设或筹集、产业园集中配套建设的公租房,筹建企业和产业园内部企业员工不受轮候限制,享有优先分配权。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审批流程:
受理地点:户籍所在居(村)委会、企业公租房出租单位统一申报
咨询电话:各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乐从镇城市建设和水利局咨询电话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3个工作日
本区户籍家庭申请的办理流程:每年1、7月份居(村)委会受理申请→镇(街)民政部门审核→镇(街)住房保障部门审核→镇(街)网站公示(20日)→镇(街)住房保障部门在镇(街)网站公告获批家庭名单
企业员工申请的办理流程:每年1、7月月份申请人向出租单位提交材料(7月份为年审)→出租单位填写《企业员工承租公租房(宿舍)审批、备案表》→镇街住房保障部门审核→镇(街)网站公示(20日)→镇街住房保障部门在网站公告获批申请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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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3年度佛山市禅城区保障性住房市场租金参考价格及张槎街道玉带苑、南庄镇紫南村商贸城员工村公租房市场租金参考价格予以公布。
禅城区保障性住房市场租金参考价汇总表编号
类型
区域划分
租赁单价
不带家私电器租赁单价
1
小区
惠景城(无电梯)
19.40
16.85
2
惠景城(有电梯)
20.10
17.55
3
锦隆花园(无电梯)
23.30
20.75
4
锦隆花园(有电梯)
24.80
22.25
5
惠海园
17.20
14.65
6
绿语芳居
20.40
17.85
7
绿嘉芳居
23.40
20.85
8
惠泽园
22.70
20.15
9
金沙新城
19.30
16.75
10
零散保障房
无电梯
15.13
12.58
11
有电梯
21.29
18.74
金额单位:元/㎡·月
张槎街道玉带苑、南庄镇紫南村商贸城员工村
公租房市场租金参考价汇总表序号
镇街名称
社会投资公共租赁房租金单价
政府所属产权公共租赁房租金单价
1
禅城区张槎玉带苑公共租赁房
15.40
2
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村商贸城员工村公共租赁房(楼梯房)
10.90
3
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村商贸城员工村公共租赁房(电梯房)
14.30
金额单位:元/㎡·月
一、南海区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具有南海区户籍;
2、申请人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南海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南海区均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租住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5、申请人双方父母在南海区均无住房或虽有住房但住房居住直系亲属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符合上述条件的,同一户籍的家庭成员,已婚(离异)二代或年满30周岁未婚人士可作为一个家庭提出申请。
二、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人员;
1.具有佛山市户籍并在南海区桂城街道就业;
2.在南海区桂城街道无自有住房。
三、在南海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经区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确认的行业引进人才;
(2)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有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在工作所在镇(街道)无私有房产。
四、在南海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
1.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南海区内无私有房产;
2.申请人在南海区有稳定工作,申请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有缴纳社会保险费;
4.从事个体工商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可以不提供劳动合同,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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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2017年7月23日23:59分,报名建鑫·乐家富力广场首批房源客户共889人,其中资料完整人数522人。经过市建鑫公司工作人员严格审核,资料完整人数中符合7月28日线上摇珠资格的客户共453人,其中申请平层房源客户通过资格审核244人,申请Loft房源客户通过资格审核209人。现将通过审核客户名单公示如下:
通过审核平层客户名单
通过审核LOFT客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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