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大沥镇城市社区招聘协管员
一、应聘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详见《大沥镇城市社区协管员招聘职位表》;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 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 “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8日17:00。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大沥镇兴隆街28号东楼108室。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7-85526717
(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①《大沥镇城市社区协管员报名审批表》(附件2)一式二份;
②《大沥镇城市社区协管员招聘报考人员登记名册》(附件3,需提交电子版,请用U盘将电子版带到报名现场);
③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持有境外学历报考人员需提供)
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设置查询有效期为6个月)
⑦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所需的证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本人。
3. 资格审核。对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与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笔试
采取闭卷的形式,由第三方出题,满分为100分。笔试达标分数为60分,如出现笔试的达标人数不到考试总人数的30%,则取笔试平均分为达标分数,符合笔试达标分数的考生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排名,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5的,则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由第三方出题,满分100分。
(四)总成绩构成比例
1.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60%。
2. 考生考试总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用。
(五)体检和政审
1. 体检
对考试总成绩在70分或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职位数等额确定体检人数。体检在南海区内镇级或以上医院按入职体检的项目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
2. 政审考察
以大沥镇公共服务办、镇派出所和南海区“查治办”等部门的审核结果为主。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公示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南海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向大沥镇党建工作办提交录用请示和人员名册,办理录用审批等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的人选,由招聘考评委员会进行查核,并提交招聘领导小组复议,视情况重新确定人选。
(七)递补聘用
1.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2. 当SQ01职位或SQ02职位出现空缺时,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和我办研究决定是否进行职位间调剂递补。
3. 考试成绩6个月内有效,若6个月内招聘岗位出现个别空缺时,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和我办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三、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我单位将根据防疫要求适时调整考试时间。
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绿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申报个人承诺书》(附件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体温检测正常(体温<37.3℃)后参加笔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②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③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
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四、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录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已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四)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南海政务网发布的考试公告。
附件2、附件3、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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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6月24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体育法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
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
推行全民健身计划
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
实行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促进竞技体育发展
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
建立健全反兴奋剂制度
建立体育仲裁制度
规定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所在周
为体育宣传周
学校必须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
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
保障学生在校期间
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
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
举办一次全校性体育运动会
国家将体育科目
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2022年,我局的普法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医保局有关部署和区普法办2022年度普法工作部署,结合“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积极主动做好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弘扬医保领域法治文化,推进普法培训宣传常态化,为我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医保系统干部队伍学法用法走深走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医保工作全领域各环节,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落实市、区两级医保部门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适时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议,举办不少于两期的法治专题讲座,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突出重点,推动医保系统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做到懂规矩、知敬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二)切实加强医保系统干部队伍学法用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全区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将《行政处罚法》《民法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列入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充分发挥好各类媒体、平台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法治教育培训。通过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加强医保领域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普法宣传品牌化。积极打造医保系统“一部门一普法品牌”,提升医保部门形象。编制法治宣传教育案例,以案释法,以鲜活生动的案例,教育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知法懂法、自觉守法。
二、分层分类普法,突出培训宣传重点和主题
(一)针对管理服务对象分层分类开展医保普法培训宣传。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等不同对象分层分类分众开展医保普法培训宣传,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内设医保专门机构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督促落实维护基金安全责任,实现医保普法宣传全覆盖。
(二)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宣传解读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活动。以“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重点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展示相关工作进展成效,增强正面引导。二是曝光典型案件。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应曝尽曝”的原则,及时向市局上报已查实的典型欺诈骗保案件,配合市局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强化遵纪守法意识,提高群众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三是配合市医保局开展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征集、遴选、宣传推广工作,规范裁量权行使,提高医保基金监管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医保基金监管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开展其他主题普法培训宣传活动。一是弘扬宪法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的意见》,推进宪法进企业、进机关、进村社、进网络。配合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二是学习宣传民法典。落实民法典普法责任,通过漫画、微电影、以案说法、小品等方式宣传民法典,厘清行政权力和民事权利的边界。三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和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释放定点医药机构服务活力,助力做好新形势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四)配合市医保局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一是广泛开展社会层面的宣传。深入镇(街)、村(居)、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小册子、张贴海报、播放《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动漫小视频》等宣传素材,加强对医保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和工作成效的宣传。二是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为主阵地,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广泛开展医疗保障普法宣传培训以及信用承诺等活动,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保人员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年度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积极配合市局对全市医保系统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落实工作经费。把普法培训宣传所需费用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确保落实到位。调动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大病保险经办机构等业务相关方的积极性,投入必要的宣传经费,发挥协同效应。
(三)加强普法阵地建设。通过市局与佛山传媒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配合开展普法阵地建设和医保普法模式创新。巩固传统方式和渠道,拓展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不断扩大医保普法宣传的影响力。
(四)加大学习交流力度。加强与市局普法工作的学习交流,加强信息报送,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有益做法和经验,不断提升普法培训宣传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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