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佛山补办居住证要多久?附办理费用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1998年12月31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根据2003年7月25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2009年7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为《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的居住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
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人员。
第三条 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优化服务、保障权益和居住地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流动人口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
广东省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和权益保障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公安、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卫生、建设、司法行政、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和居住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受公安机关委托,开展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和居住证受理、发放等具体工作,并受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决定聘用流动人口协管人员。流动人口协管人员的规模、聘用条件、聘用程序及其工作职责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全省统一、资源整合、互联互通的原则,建立流动人口居住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政府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佛山补办居住证要多久?
10个工作日内。
PS:首次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变更居住地址的,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佛山补办居住证收费吗?
佛山补领居住证需要收取工本费20元(每证)
拓展:佛山居住证补办材料与流程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①受理:申领人可通过网络或到现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收件人地址、手机号码、邮编),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回执。
②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③制证:各区制证中心制证;
④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
办理地点:佛山各区流管办服务站点大全(地址+电话)
新市民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佛山市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
办理条件:
新市民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村(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或通过网络信息系统申报居住登记。
新市民在本市内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村(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或通过网络信息系统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新市民申办居住地址变更和申报居住信息注销时,应提供本人身份信息。
新市民离开本市到异地就业、居住的,应当在离开本市前或在离开本市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新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或向原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注销居住信息。通过所在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工作人员应当当场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材料:
在窗口办理的,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提供人应签名、复印清晰。
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❷佛山市居住的有效居住地处所证明。
居住地住所证明包括已登记备案的《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及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或者其它未登记备案居住房屋的房屋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1份。
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材料1份。
❸填写《佛山市新市民居住登记申报表》。
❹居住地房屋未进行登记备案的,填写《佛山市新市民居住房屋登记表》,提交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屋主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
通过网上填报的,可以直接将居民身份证明、住所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上传。流管员自行上网下载证明材料打印归档,不得要求办事群众重复提供纸质材料。
办理流程:
申报人填写《佛山市新市民居住登记申报表》,网上提交或现场提交申报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立即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居住在学校的学生或企业宿舍的申报人,提供学校或企业居住证明材料后,受理的流管窗口对证明材料核查后,立即发放居住登记回执。其他无法即时核查的,5个工作日内上门核查,然后发放登记回执。
办理时限和费用:
时限:即办
❶网上申办的,居住在学校的学生或企业宿舍的申供报人,提学校或企业居住证明材料,当天完成审核,生成居住登记回执;其他不能当天审核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发放电子登记回执。
❷现场申请的,居住在学校的学生或企业宿舍的申报人,提供学校或企业居住证明材料,受理窗口核实后应现场出具居住登记回执;其他不能现场核实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主动告知申请人是否核发登记回执。
费用:不收费
佛山居民首次办理居住证是免费的。
对符合发证条件的流动人口,只要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执等资料,就可办理有效期最长为6个月的居住证。
符合条件办理最长有效期为3年的居住证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由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或者是营业执照等材料。
佛山居住登记可以网上办吗?
微信办理:
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关注“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登录“自助申报”平台登记申领。
网页办理:
通过网络登录“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办理。
网址:http://zjsb.fslgb.gov.cn/app/main
申报人填写《佛山市新市民居住登记申报表》,网上提交或现场提交申报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立即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居住登记应当提供资料:本市居住地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屋主与申报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符合居住登记条件的领取《居住登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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