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病残儿医学鉴定办理流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
一、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生育孩子应该是夫妻双方的意愿,申请书应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名)。
2、申请鉴定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需提交的资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再婚夫妻申请病残儿鉴定需提交的资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夫妻双方各自离婚时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单位或村(居)委初步审查。
1、女方有单位的,应将《申请书》递交给单位初步审查,女方无工作单位则将《申请书》递交给户籍地村(居)委初步审查。
2、单位或村(居)委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内容有:一是病残儿是否为夫妻的第一个小孩;二是该小孩是否患病;三是尽可能了解是否近亲结婚,家族中是否有同样的病者。
3、单位或村(居)委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进行初步审核后,认为符合规定,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镇、街道计生办的审核。
每年4月上旬镇、街道计生办接受单位或村、(居)委申报材料,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再次进行核实。
1、核实的内容包括:病残儿母亲户口簿原件是否本地户口;病残儿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病历资料(原件)上的姓名是否与户口簿一致,并留下复印件(核实后原件交还本人)。
2、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及家系调查,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四、计生局的初审。
1、计生办将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申请书及病残儿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有关病历等资料的复印件交区计生局技术科。
2、由计生局技术科发给《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病残儿家长及有关部门按照《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的内容进行填写及加具意见。
3、每年4月底或10月底将按规定填写好的《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由计生办交回区计生局技术科。
五、进行鉴定。
1、五月份或十一月份,在鉴定前的一个星期,计生局技术科发出鉴定通知。
2、计生办按通知要求组织病残儿家长携带病残儿、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病历资料(原件)到指定地进行鉴定。
六、鉴定结束后由禅城区计生局发出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管理规定的依据和执行的对象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管理,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区是否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四)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办理机关和办理条件
第三条《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第四条 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第五条 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于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婚育证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暂缓办理或者不予办理《婚育证明》,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未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二)申请人计划外生育而拒绝执行对其处理决定的;
(三)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婚育真实情况的。
第七条 发证机关应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婚育证明》工本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工本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婚育证明的使用
第八条《婚育证明》与《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有效。
第九条《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为3年。流动人口应当在所持《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截止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换领新的《婚育证明》。
第十条《婚育证明》由持证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转让或者涂改。
《婚育证明》丢失或者严重损坏的,须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并注销原《婚育证明》。
第十一条持证人应当在到达现居住地15日内,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验证机关)交验《婚育证明》,接受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凭证享受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服务。
验证机关查验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应当将查验结果在"查验记录栏"予以记录并盖章,对其中的已婚育龄人员进行登记。查验后应当将《婚育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
第十二条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劳动、工商等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定期查验所辖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持证人婚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原发证机关。
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应当对持证人的婚育变更情况在其《婚育证明》中如实记载,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其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在得知持证人婚育变更情况后,应当及时在管理档案中予以记录。
办理变更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换领新证。
违反规定的处罚
第十四条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对不按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应当责令限期补办并交验《婚育证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擅自收取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或者有其他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行为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公民认为符合办理《婚育证明》的条件,而发证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婚育证明》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确定格式并在全国指定的印刷厂印制。
第十九条《婚育证明》自2001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2001年3月1日后作废。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办理材料
1、结婚证
2、居住证
3、身份证和户口本只需两者选其一即可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
一定要回户籍地办理吗?
从下个月(11月)开始,“夫妻双方可在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女方居住半年以上的现居住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这极大地便利了夫妻均在外地工作的人群。
若是办理机构满足相应便民条件的,如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地区,将会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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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合法结婚,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妻。
办理材料1、填写完整的生育登记服务表;
2、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2寸免冠合影近照2张;
3、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办理流程1、村级登记。办理登记的夫妻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即完成生育服务登记。村(居)计生专干(以下简称村专干)负责将登记情况上报所在乡镇(街道)。特殊情况下,夫妻也可以直接去乡镇(街道)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2、乡级发证。群众需要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对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乡镇(街道)免费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3、证件送达。生育服务证由村专干送达,申请人也可直接从乡镇(街道)领取。
办理地点顺德区均安派出所
电话:0757-25518377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行政服务中心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顺德区杏坛派出所
电话:0757-27388712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边杏坛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佛山二孩生育登记具体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女)
项 目
价格(元)
目 的 及 意 义
免 费 婚 检 项 目(合245.20元)
体格检查
25
通过测血压、全身体格检查了解身体基本健康状况。
妇科检查
大致了解生殖系统(阴道、宫颈、子宫、附件)情况。
白带常规
19
检查有无真菌、滴虫或细菌性阴道炎。
尿液分析
32
协助泌尿系统疾病的诊断以及其它系统疾病(如肾炎、糖尿病、黄疸型肝炎等)的诊断。
血细胞分析(五分类)
19.20
了解有无贫血、凝血功能及地贫筛查等,排除炎症感染、白血病等疾病。
血红蛋白电泳
46
广东等地区常见的遗传性疾病:地中海贫血的筛查。
G-6-PD测定
12
广东等地区常见的遗传性疾病:G-6-PD缺乏症的诊断。
转氨酶(ALT)测定
5
为反映肝功能损害的指标
梅毒筛查(TRUST)
15
梅毒感染初筛试验,辅助诊断梅毒。
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55
辅助诊断艾滋病
乙肝表面抗原定性测定
8
判断有无乙肝病毒感染
胸透
9
了解心肺部、纵隔、气管、支气管等情况。
推 荐 检 查 项 目
ABO血型
6
判断血型,初步估计是否存在ABO溶血可能。
RH血型
7
判断RH血型。RH阴性和阳性结合,胎儿易产生严重的溶血。
乙肝两对半(时间分辨法)
115
乙肝病毒抗原、抗体的定量测定,了解乙肝病毒在体内所处状态(强复制传染水平、低复制水平、感染后恢复等),区分大三阳、小三阳情况,评估感染程度和传染性的强弱
乙肝病毒-DNA
160
是乙肝病毒的基因物质,也是乙型肝炎的直接诊断证据。
丙肝抗体-IgG/IgM
28/28
IgG阳性表明已有HCV感染,非早期指标。 IgM主要用于丙型肝炎的早期诊断。
肾功三项
20
反映肾脏代谢功能指标,
微量元素六项
48
了解体内“铜、锌、铁、钙、锰、铅”的水平,指导膳食,趋利避害。
空腹血糖
6
是诊断糖代谢紊乱(糖尿病)的常用、重要方法
甲状腺系列
268
包括TSH、TT3、TT4、FT3、FT4的测定,判断有无甲状腺功能异常。
内分泌六项
345
了解生殖内分泌情况,协助诊断内分泌疾病如功血、多囊卵巢综合征、高泌乳素血症等
培养细胞的染色体分析
238
通过对培养细胞染色体数量、形态的分析,评估下一代发生畸形的可能性,指导婚育。
TORCH-IgM/ IgG
116/116
“TORCH”是一类致畸风险很高的病毒和寄生虫的总称,其中“T”为弓形体,“O”为其它,“R” 为风疹病毒,“C”为巨细胞病毒,“H”为单纯疱疹病毒。TORCH感染后可无不适,但孕期感染可引起流产、畸胎等不良结局。IgM提示近期有无感染,是否适合怀孕,IgG提示有无既往感染史,是否需要注射疫苗。
单纯疱疹病毒II型-IgM/G
58/58
B19
50
支原体培养
70
支原体、衣原体、淋球菌是引起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的病原体,女性感染可致盆腔组织粘连、输卵管堵塞等不良后果,继而可能造成不孕。夫妻间可交叉传染。
衣原体培养
40
淋球菌培养
70
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TCT)
200
宫颈癌的筛查方法。
人乳头状瘤病毒(HPV)分型
345
阴道镜
113
胸片
105.7
了解肺部、纵隔、气管、支气管等病变情况。放射量较透视小,有记录存档。
心电图
26
通过记录心肌的电学活动,辅助判断心脏疾病及类型。
肝胆脾B超
55
了解肝胆脾有无形态变化,协助诊断肝胆系统疾病。
泌尿系B超
55
了解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等有无形态改变,协助诊断泌尿系统疾病。
妇科B超
腹部
55
需涨尿,了解子宫及附件发育情况;有无占位性病变,例如子宫肌瘤、卵巢肿物等。
经阴道
99.3
无需涨尿,需已有性生活史才可检查。特别适合腹部脂肪较多者。
乳腺彩色B超
135
了解乳腺情况,有无占位性病变以及血流信号。
口腔检查
15
孕前防治口腔疾病,预防口腔疾病引起不良妊娠结局。
营养指导
42
分析当前膳食结构,指导孕前合理饮食。
盆底肌力评定
30
指导锻炼盆底肌肉,提高盆底肌力和弹性,减少妊娠和分娩对盆底组织的损伤。
骨密度测定
60
通过骨密度测定评估骨量,指导补钙。
女性婚检注意事项
1.部分检查如肝、胆B超、空腹血糖等项目需要空腹。
2.女性避开月经期。
3.女性最好检查前48小时不要性生活、阴道冲洗用药等,以防加做宫
颈细胞学检查、分泌物培养等检查。
婚检定点医院
禅城区居民可自愿选择到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或禅城区妇幼保健所进行免费婚检。南海区涉外婚检工作由南海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其他各区涉外婚检工作由佛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1号
电话:0757-82969915
禅城区中心医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三友南路
电话:0757-82778608或(82778618)
南海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平路
电话:(0757)86281123 8632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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