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办理顺德市民卡网点/佛山社保卡具备的功能
开办网点
网点地址
联系电话
清晖支行营业部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清晖路150号
0757-22662392
圣景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市政府行政大楼首层右侧
0757-22833969
分行营业部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山西路1号
0757-22318012
芙蓉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中区居委会东乐路东城花园东茂楼地铺2、4、6号
0757-22216690
金沙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居委会兴顺路嘉信城市广场二期104-108号铺
0757-22827678
大良支行营业部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鉴海南路18号
0757-22338668
新桂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和桂十街信业楼3-14、3-15、3-16
0757-22288354
海悦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云路居委会新桂中路海悦新城43B、45、46号商铺
0757-22637134
文明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新城路大成花园二期30-35号地铺
0757-27755194
陈村营业部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樟村路42号
0757-23351856
北滘支行营业部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蓬莱一路12号
0757-26661638
碧桂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桂园办公楼5至9号铺
0757-26632318
营业部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马路A51号
0757-28919183
藤兴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入村大道南侧1号地铺之九
0757-28821418
勒流支行营业部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龙升北路59号
0757-25551771
人和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建设西路111号顺华楼
0757-25563530
龙江营业部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南路5号
0757-23379939
龙山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山大道128号
0757-23396288
商业路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齐新路18号
0757-27382816
顺宝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顺宝花园B区3座3、4、5、6号铺
0757-27770900
营业部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宏安路2号
0757-25382980
容桂营业部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132号
0757-26689955
文华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振华路2号之11
0757-28310808
桂苑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文园路幸福豪苑首层铺位27-28号
0757-28889472
【社会保障卡具备的功能】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不仅可以支持身份凭证、信息查询、医疗费用结算等不需要金融功能支持的社保应用,也可以支持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等需要金融功能支持的社保应用,同时也支持金融应用(人民币借记应用)。同时社会保障卡将根据我市政务信息化的发展,按照“急用为先,逐步拓展”的原则,逐步扩展到与市民相关的其他社会事务领域。
【社保卡主要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社保卡种类介绍】
蓝卡:16岁以上(含16岁)的人使用
绿卡: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使用
【新社保卡功能】
1、作为银行借记卡:存取现金、刷卡消费、转账;
2、作为医保卡:刷卡就医、买药、进行医保个人账户结算;
3、作为求职卡:凭卡办理就业信息登记和求职信息登记。
支行
开办网点
网点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部(大良)
支营本部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碧鉴路6号
22230984
碧溪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碧溪路丽星名园15-17号
22336566
德胜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欣荣路水悦城邦1栋1座P2-P8铺
22292249
东银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环市东路21号东银阁
22220106
海琴湾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桂中路海琴湾花园纤月庭12-14号
28090622
锦湖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基一路1号
22281970
银晖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东乐路广德业大厦铺位
22220106
桂中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桂中路君御花园91-95号铺
22283973
北区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环市北路257-259号
22258278
南区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延年路逸林苑24-32号
28090081
凤翔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路25号
22366213
锦绣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桂中路明日华府106-110铺
22259725
容桂
容桂支营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大道中64号
26683834
桂洲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桂新西路2号
28891348
容东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容奇大道东8号
26628529
南环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大道北90号
26682397
青年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新路宏晴轩122-123A
28322645
北潮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振华大道207号
28329274
桂安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文华路信达华庭A3-A7铺
28889213
环城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小黄圃居委会东堤一路路段
28096126
骏晖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东圣维拉花园3-6号铺
29811827
百合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文海保利合园44-47号铺
29311215
北滘
北滘支营
顺德区北窖镇跃进南路4号南翠豪庭一号铺
22395283
碧桂支行
顺德区北窖镇碧桂园居委会写字楼东楼16、17号、17A号商铺
26327688
伦教支行
顺德区伦教镇松安路5号
27757447
伦宣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常教居委会城北商住区伦常北路西侧
27729763
海畔支行
顺德区北窖镇东基路115号海畔家园12-13号铺
29892126
乐从
乐从支营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居委会兴乐路54号工商银行
28859747
龙银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隆入村大道粤隆家具城首层
28832228
德富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居委会振华路54号商铺
28910630
乐晖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乐镇荔中路B26号
28861486
藤发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入村大道南侧一号地铺之一及之二
28820650
新乐支行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顺联北区九座首层中国工商银行
28836737
龙发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国际木材市场A座1-5仓
28828380
龙江
龙江支营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1号威斯登堡28号商铺
29222130
龙峰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峰开发区丽景大厦
23221820
龙山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山大道132号
23223854
锦屏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南路18号
23878195
龙腾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世埠社区居委会325国道龙江段102号之二合创盈科家具交易中心C区3249至3251号铺首层
23221820
陈村
陈村支营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锦龙大道汇锦华庭A03-A07号铺
23356055
诚业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碧桂花城商业长廊商铺
23325987
杏坛
杏坛支营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建设路西18号
27382686
均安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居委会新城南区富安牛仔布匹城39号二座114-116号铺
25570788
公园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恒安路24号景汇名都1.18.19座商铺104-109号铺
29263203
勒流
勒流支营
勒流镇政和北路11号
25564160
龙泉支行
勒流镇建设西路183号
25560113
居民医疗保险
禅城区
申报时间:每年的10月-11月
办理地点
禅城区城镇户籍居民到户口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农村户籍居民统一由村委会代办,具体按村委会安排,请留意村委会的通知。
申报资料
本家庭需增加参保人员的: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或参保人)佛山市内开户的社保卡或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办理。
本家庭需减少参保人员的: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理。
注:以上申报资料均需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办理人和参保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可提供证明双方直系亲属关系的资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代办;发生户籍迁移的,到迁入地申报,需填写本户口全体家庭成员的资料并注明参保或停保。
缴费标准
2020年基本医保居民身份参保人个人缴费标准596元/人年,税务部门将于11月下旬起分批扣缴医保费,请于2019年11月21日前在扣费账户存足金额备扣。
南海区
办理时间:每年的10月-11月
缴费标准:每人每年596元
办理办法
目前南海区户籍居民参加基本医保申报实行家庭户缴费和村居代收代缴模式并行,居民要根据所选模式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及时申报。
村居代收代缴参保缴费申报或家庭户参保成员发生增减变动的,请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家庭户缴费:如家庭户成员上年度已参加基本医保的无需重新申报,于11月底前存足金额就会自动扣费,扣费成功后便可享受相应的基本医保待遇,因此提醒参保人应在规定的扣费期内存足金额以备扣缴。如家庭户内参保成员发生增减变动的,须凭户口簿于11月15日前办理变更手续。尚未登记或变更家庭户缴费银行账户资料的,家庭户内成员须凭户口簿、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内任一成员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存折或借记卡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办理。
村居代收代缴:以家庭户为单位,家庭户内成员须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顺德区
办理时间:每年的10月-11月
参保办法
1、已签订社保直对居民扣费协议书的。
(1)若户内有参保人员增减的,请派员到所属村居办理申报手续。如果需办理协议扣费账户或协议签订人个人资料变更的,请到所属村居重新签订协议。
(2)无资料变更调整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在原协议扣费帐户存足保费即可。
(3)已与社保签订扣费协议的参保人,若去年扣费失败的,或因未成功扣费终止协议的,本年度需到所属村居办理参保手续。
2、村居代扣代缴居民基本医保费的,请派员到所属的村居办理。
3、特困供养及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由政府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属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的,由父(母)到其参保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新参保并在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的随迁子女还需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缴费标准
(一)本区户籍居民(特困供养及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除外)、可享受财政补助的随迁子女,2020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596元。
(二)不能享受财政补贴的随迁子女个人缴费标准将根据市下发的文件另行通知。
高明区
申报时间:每年的10月-11月
参保对象
1.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高明区户籍居民;
2.在高明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
3.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高明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区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缴费标准
1.本区居民、异地户籍在校学生、享受财政补贴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的个人缴费标准为596元/人;
2.特殊困难人员的保险费由政府财政负担,个人无需缴费;
3.不能享受财政补贴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的个人缴费标准将根据市下发的文件另行通知。
参保办法
高明区户籍居民
高明区户籍居民(民政部门统一申报的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除外)2019年度参保扣费成功且中途未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都结转为2020年度参保,无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如户内新年度有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或银行账户资料变更的,须提供户口簿、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属地社保办事处或村(居)委会办理申报手续。低保对象、特困供养、重度残疾等特殊人员,统一由民政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手续:
《高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审批表需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确认;
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子女户口簿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
由村居委会代申报或代缴社保费的居民,若户籍属于荷城罗西、明城光明、明城坟典、明城苗迳村(居)委会的,需到户籍所属的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三水区
申报时间:每年的10月-11月
需要申报的居民
1.未参保需在新年度参保的;
2.已申报参保但没有成功缴费(包括中途参保)的;
3.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中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子女);
4.户籍变动(迁入、新生儿、迁出、注销)未申报过或申报过没有成功缴费的;
5.停止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停领失业待遇)且需要申报参保的;
6.由于系统问题,本年度暂不支持使用社保卡医疗个账扣费,请去年使用社保卡医疗个账扣费的参保人及时到三水区各行政服务中心更换扣费账户。
缴费:三水区户籍居民和符合条件享受参保财政补贴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个人缴费每人596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申请对象
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广东省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时间:居民养老保险费分设30元/月、40元/月、50元/月、60元/月、70元/月、80元/月、100元/月、150元/月、200元/月、300元/月十个缴费档次。
缴费金额:参保人可以选择十个缴费档次中的任一档次按月参保缴费,但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档次。如需调整缴费档次,可于每年12月申请。
灵活就业社保
参保条件
属于广东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满足:
❶ 男60周岁,女55周岁(不含)后取得我省户籍的人员;
❷ 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
❸ 佛山为最后参保地且在佛山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
属于非广东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满足:
❶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❷ 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
❸ 佛山为最后参保地且在佛山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
办理材料
本市户籍人员报送材料:
1.《佛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申报表》(一式二份)
2.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注:1、在地税代签扣缴地方税费协议书的提供;2、银行借记卡还需提供开户证明或打印带有开户人姓名的流水)
外市户籍人员报送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注:1、在地税代签扣缴地方税费协议书的提供;2、银行借记卡还需提供开户证明或打印带有开户人姓名的流水)
各区材料不尽相同,大家可在佛山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获取各区详细办理指南
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负担全部缴费比例(单位负担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之和)。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3376元至19014元,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
缴费比例:20%(个人8%,单位12%)
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5626
缴费比例:4.5%(个人0.5%,单位4%)
参加险种
佛山市户籍人员在佛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保的,参加险种包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选择性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也可以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非佛山市户籍人员在佛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保的,参保险种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不能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办理地点
个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请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办事处地税窗口办理。
参保职工的配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未就业:
(一)城镇失业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加盖失业登记专用章。
(二)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并提供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三)其他未就业人员,需提供户籍证明和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如已参加本市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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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选)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
2、财税部门监制的加盖医疗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必选)
3、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必选)
4、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必选)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原件;(必选)
5、准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必选)
6、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必选)
7、参保人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参保人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8、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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