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顺德区养老保险省内转入办理须知
佛山城乡居民政府补贴养老保险标准:
(一)各级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所需资金,珠江三角洲地区由市、县(市、区)财政负担,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含江门的恩平市、开平市和台山市,其中省财政对开平市和台山市按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补助标准的70%给予补助,下同)由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负担,其中省财政负担部分按各级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最低标准(每人每年30元)的1/3安排,其余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一半。有条件的地区对参保人选择较高缴费标准缴费的,可适当增加缴费补贴,所增加的资金自行负担。
(二)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出资建立基础养老金。广东省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中央财政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的50%对广东省给予补助(即每人每月补助27.5元)。其余部分,珠江三角洲地区由市、县(市、区)财政负担;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由省财政补助每人每月18.75元,中央和省补助以外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一半。
(三)参保人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缴费每满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自行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提高缴费补贴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所增加的资金自行负担。
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补贴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等特困群体,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者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自行制定,所需资金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自行负担。
推荐阅读》》》
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佛山南海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调整
佛山南海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养老保险的查询,领取,缴费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养老保险指南。
转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
(一)参保人正在顺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后参保地在顺德。
(备注: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长期退休金待遇的不能申请转入)
办理流程
(一)参保人向原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申领盖章确认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确认个人参保具体信息。
(二)每月25日前持以下资料到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转入申请:
1、《佛山市顺德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简称《申请表》。
2、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调入的还需提供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户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市户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参保单位为参保员工代办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须由参保单位盖公章确认。
(三)经审查符合转入条件的,顺德社保按规定受理申请后,向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或参保人自带我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在三个月内到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出手续。
(四)顺德社保收到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邮寄或参保人提交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后,按规定为参保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手续,即将参保人转入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及相应的金额输入至我市信息系统。
其他须知
1、《申请表》可在网站下载,或到顺德社保局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前台索取。
2、提供的复印件须统一用A4纸复印,户口簿须复印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季度或月的方式缴费,多缴多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种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
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标准。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增设缴费档次,确定缴费方式。
推荐阅读》》》
佛山南海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调整
佛山南海养老保险
佛山南海养老保险相关问题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养老保险的查询,领取,缴费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养老保险指南。
一、转出条件
参保人已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停保手续的(若有欠费的,须按规定办理清缴或放弃欠费的相关手续),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二、办理流程
参保人离开顺德在省内外市就业参保的,可按以下规定持相关资料到各镇(街)社保办事处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一)本人办理。需填写《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书》和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委托他人办理。提供委托人本人填写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委托书》、《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原参保单位代办理。原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资料代办理:1、参保单位填写和盖章确认的《单位为员工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书》。2、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在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开具其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四)接收地社保机构协助办理。参保人填写《协助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书》后,交转入地社保机构加具意见并盖章,由本人或转入地社保机构邮寄该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参保人在顺德原参保单位所属的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我局各办事处核实后,将为参保人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邮寄给参保人或转入地社保机构。
三、其他须知
1.上述申请书或申请表格等资料均可在网站下方下载,或到顺德社保局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前台索取。
2、提供的复印件须统一用A4纸复印,户口簿须复印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城镇居民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区户籍老年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月享受新农保养老待遇:
1、本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不需缴费,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
2、本制度实施时,年满45周岁、按期连续缴费至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3、本制度实施时,未满4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城镇居民领取流程
1、申办人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的当月20日前带齐资料到所属区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
2、所属社保经办机构于每月25日前办理申报手续;
3、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办人的申领条件,符合条件的收取相关资料予以受理;
4、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根据有关文件核定待遇,出具核定资料;
5、完成待遇审核的次月15日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告知申办人待遇核定情况,领取核定资料。
》》》相关信息《《《
佛山养老保险查询佛山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佛山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佛山养老金计算方法
佛山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申报流程
佛山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申报流程
佛山养老保险要交多少年
佛山养老保险转移
佛山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佛山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佛山个人如何买养老保险
佛山养老保险申报流程
佛山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费补缴
佛山养老保险新政策
单位职工
1.申请
申请人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参保人员个人基本资料变更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2个工作日内出具《参保人员个人基本资料变更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参保人员个人基本资料变更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参保人员个人基本资料变更不予通过决定书》。
4.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办理结果。
灵活就业人员
1、填写《个人基础信息更正申请表》
2、个人持相关纸质材料向所属社保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3、社保机构审核资料,符合的予以办理,并出具《佛山市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变更核定表》给申请人;
4、个人持上述《核定表》,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变更。 (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需到开卡行换领IC卡)。
城乡居民
1、申办人在每月25日前带齐资料到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变更手续;
2、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办人的条件,符合条件的收取相关资料予以受理;
3、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变更个人资料,出具核定资料;
4、完成核定的次月15日前,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告知申办人待遇核定情况,领取核定资料。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