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台湾居民办理来往大陆签注须知/佛山预约办理出入境
一、申请条件
来大陆停留不超过2年的台湾居民,可根据需要申请来往大陆签注。
二、受理机关
各区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三、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二)提交经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相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四)台湾“护照”复印件;
(五)《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四、办证时限
五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格可登陆佛山市公安局政务网www.fsga.gov.cn(首页>警务E超市>表格下载>出入境)下载,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完整填写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台湾居民办证所需照片及《广东省出入境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在各正规照相馆均可办理,申请人应在回执右下角签名确认回执上的相片为本人;
(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可由居住地派出所或酒店出具;
(四)递交的材料要求A4规格并按上述顺序摆放,材料复印件要求缴验原件;
(五)申请人应亲自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年满60周岁或者身患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申请。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的身份证件。
2、年龄不满18周岁或无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须交验本人的身份证件。
(六)因奔丧、探望危重病人或其他紧急事务申请办理急证的,需提交相关证明。
(七)本须知由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
就近办理出入境业务 :自9月1日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全面放开办证受理范围。
佛山市本地户籍居民、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 及省内异地户籍居民,办理赴港澳商务的企业,均可通过到现场取号或网上预约方式到市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证大厅申请办理除赴港澳定居除外所有业务。
预约方式 :
网上预约:佛山市出入境网上预受理
关注微信公众号预约:“佛山市公安局”
拨打电话预约:0757-114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7114
佛山各区:佛山全市出入境办证大厅地址汇总
非移民
主要为“短期” 或“旅游访问”签证, 只允许您在美国做临时短期停留,虽然”短期”停留的时间可能长达数年。非移民签证的类别主要根据申请人访美的首要目的进行划分。除了极少数例外情况,持非移民签证访美的人员只能在美从事与其签证类别相关的事务。
佛山市美国签证(非移民类)的类型
前往美国的目的和非移民签证类型
签证类型
业余运动员和职业运动员(以赢取奖金为唯一目标)B-1
B-1
运动员、艺术家、演艺人员
P
澳大利亚工作者-专业人士
E-3
过境卡: 墨西哥
BCC
商务访客
B-1
乘务组成员(船舶或国际航班乘务人员)
D
外交官和外国政府公职人员
A
家庭雇员或保姆(必须陪同外国雇主)
B-1
指定国际组织以及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雇员
G1-G5,NATO
交流访问学者
J
交流访问学者-互惠生
J-1
交流访问学者- J-1签证持有人的子女(21岁以下)或配偶
J-2
交流访问学者-教授、学者、老师
J-1
交流访问学者-国际文化事业
J,Q
未婚夫(妻)
K-1
驻美外国军事人员
A-2,NATO1-6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有杰出才能的外国公民
O-1
自由贸易协定(FTA)专业人士: 智利
H-1B1
自由贸易协定(FTA)专业人士: 新加坡
H-1B1
新闻媒体工作者(媒体、记者)
I
公司内部调职者
L
寻求医疗服务的人士
B-2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专业人士: 墨西哥、加拿大
TN/TD
前往缺乏医疗人才的地区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士
H-1C
医师
J-1,H-1B
宗教工作者
R
从事特定技能领域的专业人士
H-1B
学生-就读学术机构和语言学校的学生
F-1
学生亲属- F-1签证持有人的亲属
F-2
学生–职业教育
M-1
学生亲属- M-1签证持有人的亲属
M-2
短期工作者-季节性农业
H-2A
短期工作者–非农业
H-2B
旅游、度假、观光客
B-2
参加非就业性质的项目培训
H-3
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的过渡工作者
CW
条约投资者
E-2
条约交易者
E-1
过境
C
人口贩卖受害者
T-1
在美国签证续签- A类、G类和NATO类
A1-2,G1-4,NATO1-6
非移民
主要为“短期” 或“旅游访问”签证, 只允许您在美国做临时短期停留,虽然”短期”停留的时间可能长达数年。非移民签证的类别主要根据申请人访美的首要目的进行划分。除了极少数例外情况,持非移民签证访美的人员只能在美从事与其签证类别相关的事务。
佛山市美国签证(非移民类)的类型
前往美国的目的和非移民签证类型
签证类型
业余运动员和职业运动员(以赢取奖金为唯一目标)B-1
B-1
运动员、艺术家、演艺人员
P
澳大利亚工作者-专业人士
E-3
过境卡: 墨西哥
BCC
商务访客
B-1
乘务组成员(船舶或国际航班乘务人员)
D
外交官和外国政府公职人员
A
家庭雇员或保姆(必须陪同外国雇主)
B-1
指定国际组织以及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雇员
G1-G5,NATO
交流访问学者
J
交流访问学者-互惠生
J-1
交流访问学者- J-1签证持有人的子女(21岁以下)或配偶
J-2
交流访问学者-教授、学者、老师
J-1
交流访问学者-国际文化事业
J,Q
未婚夫(妻)
K-1
驻美外国军事人员
A-2,NATO1-6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有杰出才能的外国公民
O-1
自由贸易协定(FTA)专业人士: 智利
H-1B1
自由贸易协定(FTA)专业人士: 新加坡
H-1B1
新闻媒体工作者(媒体、记者)
I
公司内部调职者
L
寻求医疗服务的人士
B-2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专业人士: 墨西哥、加拿大
TN/TD
前往缺乏医疗人才的地区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士
H-1C
医师
J-1,H-1B
宗教工作者
R
从事特定技能领域的专业人士
H-1B
学生-就读学术机构和语言学校的学生
F-1
学生亲属- F-1签证持有人的亲属
F-2
学生–职业教育
M-1
学生亲属- M-1签证持有人的亲属
M-2
短期工作者-季节性农业
H-2A
短期工作者–非农业
H-2B
旅游、度假、观光客
B-2
参加非就业性质的项目培训
H-3
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的过渡工作者
CW
条约投资者
E-2
条约交易者
E-1
过境
C
人口贩卖受害者
T-1
在美国签证续签- A类、G类和NATO类
A1-2,G1-4,NATO1-6
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市外迁入办理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收原件)
2、本市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手续完备的《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卡》。(收原件)
4、申请人、随迁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父母随迁的,提供《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卡》持卡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6、迁入自有产权房屋或单位分配、安排居住房屋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分配、安排居住证明收原件,《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迁入政府公共租赁房屋的,提交房管部门发出的非临时租赁、租约持续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簿。(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迁入集体户的,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接收入户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迁入亲戚朋友家庭户(不含政府公共租赁房家庭户)的,提交该家庭户的《房产证》、《户口簿》、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户主同意迁入声明(户主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写明同意拟迁入人迁入,并在受理民警见证下签名,视为“同意迁入声明”。(户主同意迁入声明收原件,《房产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新立户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和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分配、安排居住证明和关系证明收原件,《房产证》和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7、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上未婚人员的,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未婚证明、证件。(证明收原件,证件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申请人或随迁人为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的,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收原件)
办理对象及条件
1.国内公民兴办实体事业入户
国内公民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年纳税10万元以上,并在我市有固定居住地的法人代表、合伙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婚姻状况限制)可申请入户。
2.(境)外人员投资经商或兴办企业其亲属入户
外商、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我市投资经商或兴办企业,年纳税15万元以上,可申请其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地的一名境内亲属(直系或旁系三代以内)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婚姻状况限制)申请入户。
3.国(境)外人员捐赠公益事业其亲属入户
外商、华侨和港、澳、台同胞为我市公益事业一次性捐赠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其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地的一名境内亲属(直系或旁系三代以内)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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