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申请/佛山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一)凡认为符合《禅城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居民(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禅城区户籍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均可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免冠小1寸近片3张(彩色或黑白均可)、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分行各网点的存折首页;
2、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收养的,需出具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
3、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丧偶的,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现处于离婚状态或婚姻关系曾经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离婚证及协议书或判决书、调解书)。
(二)村(居)委会经初审符合奖励规定的,将打印《禅城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请表》,并加具审核意见,然后将申请材料递交给镇(街道)和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审核及审批。
热线电话:82340755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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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过程中有不懂的问题,欢迎后台咨询小编~
办理材料:
1.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单独夫妇双方为我区同一乡镇(街道),由夫妇双方直接向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或镇(街道)卫计局提出申请;
2.单独夫妇双方均属我市户籍但不在同一镇(街道),一律向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镇(街道)卫计局提出申请;
3.男方户籍为禅城区,女方户籍在佛山市外但属于广东省内,且女方常住在禅城区的,可由夫妇双方向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镇(街道)卫计局提出申请;
4.夫妇一方为禅城区户籍,一方为省外户籍,可自愿选择适在禅城区一方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或镇(街道)卫计局提出申请。
若在禅城区申请,直接到申请人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提交申请,并填写《“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即可。
办理材料:
1.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单独夫妇双方为我区同一乡镇(街道),由夫妇双方直接向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或镇(街道)卫计局提出申请;
2.单独夫妇双方均属我市户籍但不在同一镇(街道),一律向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镇(街道)卫计局提出申请;
3.男方户籍为禅城区,女方户籍在佛山市外但属于广东省内,且女方常住在禅城区的,可由夫妇双方向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镇(街道)卫计局提出申请;
4.夫妇一方为禅城区户籍,一方为省外户籍,可自愿选择适在禅城区一方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或镇(街道)卫计局提出申请。
若在禅城区申请,直接到申请人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提交申请,并填写《“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即可。
一、办理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
二、办理对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独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的原件。
四、办理程序:1、申请人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二份,有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好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加具意见;无工作单位的,直接将填写好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加具意见。
2、申请人将已加具意见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连同上述有关证明材料送镇(街道)计生办审批,由镇(街道)计生办核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五、办理期限:受理后可即时办理。
六、收费标准: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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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过程中有不懂的问题,欢迎后台咨询小编~
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2)患不孕不育症、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
(3)自愿终身不再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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