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佛山三水区港澳台居民医保办理指南/佛山医保卡查询指南
2020佛山三水区港澳台居民医保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已办理佛山三水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需以居民身份参加2020年度佛山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材料: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②佛山市内开户的有效银行账户(或银行卡)
③港澳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④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办理时间:
需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办理。
办理流程:
港澳台居民携带以上材料在规定办理时间内前往居住证签发地社保机构办理中途参保,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①已向社保办事处递交申请资料的港澳台居民,自即日起请于申报账户内存足足够金额备扣。
②未办理三水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办理居住证后且自居住证生效之日起90天内申报中途参保。
网上查询
佛山社保卡查询网址:http://fssi.foshan.gov.cn/
注:证件号码指大陆居民输入二代身份证号码、港澳台居民输入内地或大陆通行证号码、华侨输入中国护照号码、外国人输入护照号码或者永久居留证号码。
佛山社保卡查询密码
电话查询
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
佛山市社保卡查询电话:0757-82981153
查询内容包括:个人参保缴费信息、待遇发放信息、医保个人账户消费明细
窗口查询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江湾一路31号
电话:0757-82981153
终端查询
佛山社保卡自助终端查询地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注:定点医疗机构的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也可以进行自助查询。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地址和电话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查询内容包括:参保缴费情况、社保卡账户信息、修改卡的密码等
关于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办理居民医保的通知
根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41号令),已办理我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需以居民身份参加2020年度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佛山市内开户的有效银行账户(或银行卡)前往居住证签发地社保机构办理中途参保,逾期不予受理。
已向社保办事处递交申请资料的港澳台居民,自即日起请于申报账户内存足足够金额备扣。
未办理我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办理居住证后且自居住证生效之日起90天内申报中途参保。
佛山市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8月18日
社保卡挂失
口头挂失:
持卡人进行社会保障卡的挂失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其开户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时生效,挂失生效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正式挂失:
持卡人因故不能及时办理正式挂失的,可通过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办理临时挂失,自银行受理临时挂失之日起5天内尽快补办正式挂失手续,否则临时挂失将自动失效。挂失失效后持卡人因遗失社保卡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持卡人或其代理人到其选择的开户银行服务窗口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表》,并出具相关有效证件。
2、受理补、换卡申请后,持卡人或其代理人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障卡工本费,并领取缴费凭据。
3、经办人员办理补、换卡确认手续,出具《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回执单》。
4、持卡人或其代理人在补换卡业务受理20个工作日后,凭《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回执单》到受理服务网点领卡,同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5、在挂失、换卡期间,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暂停使用,如果发生影响持卡人医疗、养老金领取等情况,银行和社保不承担责任。
提示:
1、办理补卡手续后,即使找回原卡,原卡也不能再使用,请提交服务网点或自行销毁。
2、办理补卡手续后,服务窗口不再受理卡工本费的退还手续。
3、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出具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
办理地点
佛山社保卡补办可到受理服务网点领卡,同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有: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农商行、顺德农商行、南海农商行、高明农商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及交通银行。
申领人到受理办理服务网点领卡。
办理费用
佛山社保卡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佛山社保卡办理费用:20元/张
办事依据:
1、《佛山市禅城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佛禅府办〔2008〕135号)
2、《佛山市城镇职工参加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指导意见》(佛府办〔2008〕272号)
3、《完善佛山市禅城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佛禅府办〔2009〕106号)
4.《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用药范围》(2010年版)
办理条件:1、已参加禅城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2、在区内承办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提交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领取第二代身份证的可凭其他有效证件,如户口簿)
办理流程:
参保人到区内所有承办居民门诊医保的医疗机构就诊,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挂号,结算时支付个人自负部分费用即可办结(每天限报1诊次)。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限:现场结算
联系电话:0757-82340557
办理地点:承办禅城区城镇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
办公时间:按照各医疗机构的门诊报销时间
表格下载:无
在线申报:不提供
结果查询:不提供
医保IC卡使用须知
1、IC卡记录参保人基本信息和医保个人帐户金额;
2、参保人可凭IC卡和身份证在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消费医保个人帐户余额,用于支付普通门诊个人自付部分或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可以用于直系亲属交纳居民住院、居民门诊的保费或家庭成员健康体检、中医“治未病”、接种疫苗的费用;
3、医保个人帐户可用于支付符合医保范围住院费用中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IC卡不得转借,IC卡的医保个人帐户储存额不得透支。
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办理医保业务和咨询请到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科;属企业、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参保的,办理医保业务和咨询请到禅城区社保局各社保分局。
1、禅城区社保局各社保分局:
①石湾镇分局地址:禅城区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咨询电话:88017502、88017516;
②张槎分局地址:禅城区朗沙路123号,咨询电话:82980089;
③祖庙分局地址:朝安路佛山童服交易中心B区二楼,咨询电话: 82340171;
④南庄分局地址:南庄大道西紫洞路口,咨询电话:85391599。
2、禅城区社保局医疗保险科地址:禅城区朝安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5楼,咨询电话: 82340557 。
3、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科地址: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2号楼;咨询电话:82981125,829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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