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大学生医保办理方法及相关信息/如何使用佛山医保卡
高明区大学生医保参保方法
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统一进行参保登记,并将参保名单报学校所在地的社保部门。
高明区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
每年每人260元(住院和门诊),其中,个人缴纳120元,财政补助140元。
高明区大学生医保缴费方式
保险费个人部分:由学生本人缴纳,并以学校为单位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参保费用;低保学生由学校向同级财政申请补助。
保险费所需财政补贴部分: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省、市、区)由各学校申请同级财政解决。
高明区大学生医保就医须知及待遇标准
(一)居民门诊医保
1、门诊医保待遇:在保险有效期内,实行“一卡通”,参保人凭个人身份证自由选择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每次交纳5元费用(含门诊挂号费和诊金),其门诊用药属于《高明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中规定的药品或中草药方剂(每剂费用不超过5元,含5元)的,药品费用全免。
2、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高明区人民医院、高明区中医院、高明区妇幼保健院、高明区明城华立医院、高明区更合镇卫生院、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卫生院、高明区新市医院、高明区杨梅仁爱医院、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卫生院、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卫生院、高明区人民医院人和分院、高明区计生服务站、高明区慢性病防治站
(二)居民住院医保待遇
1、 保险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12个月)。
2、保险待遇:在保险有效期内,参保人享受因疾病住院所发生的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的报销。
3、住院登记和出院报销
(1)到定点医院住院时,入院3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入院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到高明区定点医院居民住院医保结报处登记。
(2)到非定点医院住院时,必须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并在入院5日内,凭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批证明(或转院证明),到高明区定点医院居民住院医保结报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按上述办法登记时,医保专员将告知具体出院报销的手续!
注:未按以上规定登记(或审批)的不予报销。
社会保障卡与医保卡的衔接
持卡人领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并成功激活后,持卡人相关的社会保障待遇和医保个人账户将向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中的金融账户和医保账户支付,停止再向原社保待遇支付账户支付。
参保职工原持有的“医保卡”、南海社会保障(市民)卡在存在余额的情况下仍可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但不再作为社会保障事务活动的身份认证凭证。
持卡人领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后,原医保卡存在余额的情况下发生遗失,按银行卡挂失程序办理,补发无卡面个性化的磁条卡。
持卡人领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后,原则上不允许中途变更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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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大学生医保参保方式
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统一进行参保登记,并将参保名单报学校所在地的社保部门。
禅城区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450元(住院和门诊),其中,个人缴纳225元,财政补助225元。
禅城区大学生医保缴费方式
保险费个人部分:由学生本人缴纳,并以学校为单位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参保费用;低保学生由学校向同级财政申请补助。
保险费所需财政补贴部分: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省、市、区)由各学校申请同级财政解决。
禅城区大学生医保就医须知及待遇标准
(一)居民门诊医保
1、门诊医保待遇:在保险有效期内,实行“一卡通”,参保人凭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自由选择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发生的纳入《禅城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费用和基本的检查、检验项目按一、二级医院级别核定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核定报销比例为75%;
二级医院核定报销比例为60%。
2、不予报销范围:
(1)门诊挂号费、诊查费、病历工本费、留观床位费等,体检费和门诊特殊检查、检验、治疗项目费用;
(2)参保人在非居民门诊医保定点医院所发生的门诊费用;
(3)参保人自己要求开具的药品、检查、检验及治疗项目费用;
(4)参保人1天超过1诊次(1诊次特指1次就诊时的整个诊疗过程,包括检查、检验、治疗及用药等)后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5)其他规定不予报销的费用。
3、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一级医院:朝阳医院、向阳医院、同济医院、苏李秀英医院、南庄医院、张槎医院、澜石医院、环市医院、永安医院。
二级医院: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佛山市慢性病院、佛山市口腔医院、禅城区中心医院。
(二)居民住院医保待遇
1、 保险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12个月)。
2、保险待遇:在保险有效期内,参保人享受因疾病住院所发生的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的报销。
3、住院登记和出院报销
(1)、到定点医院住院时,入院3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入院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到禅城区定点医院居民住院医保结报处登记。
(2)、到非定点医院住院时,必须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并在入院5日内,凭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批证明(或转院证明),到禅城区定点医院居民住院医保结报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按上述办法登记时,医保专员将告知具体出院报销的手续!
注:未按以上规定登记(或审批)的不予报销。
办事说明:佛山医保卡应该如何正确的使用呢?小编为你提供佛山医保卡的的使用流程、医保卡的使用方法、医保卡补办及补办地址等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您。
使用方法
1、医保卡使用范围: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医保卡余额查询:
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银行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也可以上网在社保查询系统登录查询。
3、医保卡交易查询:
参保职工可以到银行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银行进行查询。
4、医保卡密码:
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进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银行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银行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5、医保卡的保管:
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银行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
6、注意事项:
当医保卡交易次数达到60次时,参保职工必须到银行打印交易记录,否则,会停止该卡的使用。交易记录打印完后,该卡即可继续使用。
使用范围1、正常情况下,患病需要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
2、如果由自己的定点医院转到二级或三级医院的,用医保卡结算,同上。
3、病情危急,在非自己的定点医院住院抢救的,5日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属于急诊抢救病种后,即可用医保卡在抢救医院结算。
4、转外地治疗的,经医院、医保中心同意,办理转诊手续。外地发生费用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备齐资料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5、做了特殊规定病种(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认定的,住院时同上用医保卡结算。门诊治疗拿药时,仍然使用医保卡,先个人自费结算,自己结算的票据本年度内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6、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需要做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置入的,自选一家有能力的医院(不一定是自己的定点医院)。不用住院,直接门诊手术,仍然使用医保卡,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使用流程持医保卡的患者患病后要去医院看病,那么持医保卡去医保定点单位看病的流程如下:
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使用说明1、IC卡记录参保人基本信息和医保个人帐户金额;
2、参保人可凭IC卡和身份证在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消费医保个人帐户余额,用于支付普通门诊个人自付部分或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可以用于直系亲属交纳居民住院、居民门诊的保费或家庭成员健康体检、中医“治未病”、接种疫苗的费用;
3、医保个人帐户可用于支付符合医保范围住院费用中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IC卡不得转借,IC卡的医保个人帐户储存额不得透支。
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办理医保业务和咨询请到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科;属企业、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参保的,办理医保业务和咨询请到禅城区社保局各社保分局。
补办流程现阶段医疗保险卡消磁、丢失后,按规定将直接更换社会保障卡,具体流程:
1、持卡人或其代理人到其选择的开户银行服务窗口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表》,并出具相关有效证件。
2、受理补、换卡申请后,持卡人或其代理人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障卡工本费,并领取缴费凭据。
3、经办人员办理补、换卡确认手续,出具《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回执单》。
4、持卡人或其代理人在补换卡业务受理20个工作日后,凭《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回执单》到受理服务网点领卡,同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5、在挂失、换卡期间,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暂停使用,如果发生影响持卡人医疗、养老金领取等情况,银行和社保不承担责任。
提示:
1、办理补卡手续后,即使找回原卡,原卡也不能再使用,请提交服务网点或自行销毁。
2、办理补卡手续后,服务窗口不再受理卡工本费的退还手续。
3、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出具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
补办地址佛山社保卡补办可到受理服务网点领卡,同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有: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
申领人到受理办理服务网点领卡。
南海区大学生医保参保方法
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统一进行参保登记,并将参保名单报学校所在地的社保部门。
南海区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
基础型:每年每人430元(住院和门诊),其中,个人缴纳225元,财政补助205元。
提高型:每年每人510元(住院和门诊),其中,个人缴纳273元,财政补助237元。
南海区大学生医保缴费方式
保险费个人部分:由学生本人缴纳,并以学校为单位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参保费用;低保学生由学校向同级财政申请补助。
保险费所需财政补贴部分: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省、市、区)由各学校申请同级财政解决。
南海区大学生医保就医须知及待遇标准
(一)居民门诊医保
1、门诊医保待遇:实行定点就医,参保人按照“就近、自愿”的原则,在参保时自行选择一家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一个保险年度内不能变更。选择镇级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的,该医院属下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可作为其定点医疗机构。
(1)基础型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属于《佛山市南海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础型目录》内的医疗费用,按如下比例报销:社区卫生服务站80%、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50%。
(2)提高型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①在享受基础型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中的医疗费用,甲类按100%、乙类按80%纳入支付范围后,按如下比例报销:社区卫生服务站80%、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50%。
②一个保险年度内,可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不低于56元/人·次)。
(3)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诊疗时按照一天1诊次(急诊除外),每诊次急性疾病不超过3天量、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量、中草药方剂每剂费用不得超过5元、每处方不得超过3剂的原则给药。每诊次只能收取一次挂号费和诊金,最多允许同一医生开中、西药处方各1张。不同医生开具的处方按不同诊次计算,参保人只能选其中一诊次进行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现场结算。
2、不予报销范围:
①门诊挂号费、诊查费、病历工本费;
②彩色B超检查、各类内窥镜检查治疗、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检查、核医学检查(ECT)、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伽玛显像、高频乳腺X线检查、动态心电图(或动态血压仪)、各种造影及数字X光设备、利普刀、病理检查、化学发光仪器、体外震波碎石、高压氧、射频等大型检查治疗费用,以及推拿按摩、理疗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③因打架斗殴、酗酒、婚外不良行为以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④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属于他人承担责任的医疗费用;
⑤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3、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二级医院:南海区人民医院、南海区中医院、南海区妇幼保健院
一级医院: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原平洲医院)、桂城医院、大沥医院、盐步医院、黄歧医院、里水医院、和顺医院、罗村医院、丹灶医院、金沙医院、西樵医院、九江医院、沙头医院、官窑医院、松岗医院、小塘医院、南海区社会福利中心康复医院、狮山华立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站:西樵卫生服务中心
(二)居民住院医保待遇
1、 保险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12个月)。
2、保险待遇:在保险有效期内,参保人享受因疾病住院所发生的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的报销。
3、住院登记和出院报销
(1)到定点医院住院时,入院3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入院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进行登记。
(2)到非定点医院住院时,必须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并在入院5日内,凭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批证明(或转院证明),到禅城区定点医院居民住院医保结报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按上述办法登记时,医保专员将告知具体出院报销的手续!
注:未按以上规定登记(或审批)的不予报销。
一、转诊(院)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须在转出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医保)部门办理转诊(院)备案,并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在转入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
对比: 新政比旧政策减少了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批的环节,方便了参保人。
二、自行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
1、参保人自行到市外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需自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出院时凭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在医疗机构现场即时结算,按规定享受降低报销比例待遇。
2、参保人自行到市外未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直接住院并在出院后90日内备齐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零星报销手续,按规定享受降低报销比例待遇。
对比: 新政比旧政策减少了住院前须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的环节。
三、经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诊(院)后需再次复诊住院
参保人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因同一疾病遵医嘱再次到该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须在入院前或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市外就医备案手续。若参保人未在入院前或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本手续的,则按自行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办理,不予补办市外就医备案手续。
对比: 新政比旧政策放宽了备案时间,由入院前备案延长至入院前或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备案,备案后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如参保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备案手续,则按自行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办理,不予补办市外就医备案手续,按规定享受降低报销比例待遇。
四、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
参保人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入院的,需自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委托他人办理报备手续的,参保人或代办人应在出院90日内申请补办。
对比: 旧政策必须入院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新政需入院3个工作日内备案,但特殊情况可在出院90日内补办,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
还是没有理清关系?
不要紧,下面以表格的形式附上更直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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