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将稳妥有序做好18岁以下学生疫苗接种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7月30日教育部印发紧急通知部署认真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部门要立即启动疫情应急机制。要激活教育系统疫情应急指挥体系,切实履行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加强部署调度、联防联控和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高效运行。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稳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要高度重视,坚持属地原则,配合当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指导学校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沟通告知、宣传教育,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知和理解。在监护人和学生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按照当地疫苗接种工作要求,分步骤、稳妥有序配合做好18岁以下符合条件学生疫苗接种工作。
通知强调,涉疫情省份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日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按时报送本地疫情信息。
据新华社电记者8月2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通知要求,各地和学校要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做好中小学晨午检、全学段因病缺勤、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师生健康状况达到学校防疫要求时方能返校。
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地和学校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坚决杜绝松懈心态。
通知要求,各地和学校要增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人物同防、多病共防意识,强化教室、卫生间、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环境监测、通风换气和消杀工作;要主动联系社区及交通、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保障校园周边卫生安全,加强校内环境卫生整治。
通知明确,各地和学校要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要在课后组织学生进行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
7月30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决定,明确我省契税适用税率继续保持3%,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去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授权地方在3%至5%的税率幅度范围内决定本地区具体适用税率,以及决定部分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在说明中表示,广东按照税制总体平移、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平稳的原则,在契税法授权范围内明确有关事项,决定平移我省现行3%的适用税率,该税率为法定税率范围(3%-5%)中的最低税率。
决定同时明确了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事项,规定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选择货币补偿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免征契税;超出货币补偿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此外,根据广东实际,决定也认定,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不超过原面积的,免征契税;超出原面积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决定同时也明确,国家对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据了解,2016年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实施1%-2%的优惠税率。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