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龙江镇苏溪股份社物业公开竞投处理方案
苏溪股份社对以下物业交易处理方案如下:
1、交易项目情况:
2、交易方式:网络公开竞投。交易时间:2022年7月20日上午10-15时(延时除外)。
3、租金以先交款后使用方式。
4、投标人必须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凡拖欠苏溪股份社、苏溪经联社(原苏溪资产办)、苏溪居委会款项的人员,清缴所欠款项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
5、违约责任:投包人在投得物业七日内通过现金或转账的方式缴交物业租金等款项,逾期未交将没收交易保证金。
6、交易所需的税费的由投包人承担。
7、租金收取方式和使用要求:按合同约定。
8、上述交易开投失败,将择日由两委会议重新确定底价重新开投。
龙江镇苏溪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2年7月4日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华口天九涌公园建设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顺德容桂街道眉蕉河中心位置,场地周边以村庄为主,借现有鱼塘基底,依次展开景观建设,包括园建、景观给排水、景观电气、绿化种植等。本项目共分为3个地块,包括A地块、B1地块、B2地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3 定额工期:170日历天,绿化养护期12个月,需于9月15日前完成基础结构、乔木栽植工程(即除机电安装、园路铺设、灌木地被种植外的工程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7970437.64 (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园林绿化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园林绿化企业)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由人社部门核发。若不是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及截图。)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专职安全人员 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 2021 年6月至 2022 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8.1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和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8.2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小微企业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非小微企业将被拒绝投标。(所属行业:建筑业)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6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5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7 月 20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5号
联 系 人: 梁小姐
电 话: 0757-2638047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8楼805室
邮 编: 528300
联 系 人: 冉小姐
电 话: 0757-22660426
传 真: 0757-83133283
电子邮件: maoting0421@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转眼又来到七月
广大法学学子们
你们最期待的
暑假
要来啦!!
趁着这个长假
相约在禅城法院
来一场法律见习之旅
接收岗位
禅城法院现接收法律实习生20名,安排在各庭室实习,协助完成审判执行相关辅助工作,旁听案件审理等刑事、民事、执行审判辅助业务实践。
实习时间:从2022年7月中旬起,实习期限为1个月以上,需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工作时间与本院机关工作人员要求相同。
实习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入选条件
接收的法律实习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二)法律专业在校本科生;
(三)能够保证有时间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实习期一个月以上;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
接收程序
(一)报名
请各位报名的学生登录“易展翅”平台,搜索禅城法院招收法律实习生页面进行报名、投递简历。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直达平台)
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7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办理接收手续
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人选,办理相关手续。
实习管理
实习期间,实习生须严格遵守禅城法院相关管理规定;实习工作需听从由各庭室领导干部、法官的安排与指导。禅城法院会同实习生所在院校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
实习结束后,禅城法院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颁发实习证书;对完成工作任务好、表现优秀的,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
纪律与监督
法律实习生接收工作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参加实习的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实习资格。
咨询电话:0757—82915099(代小姐)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