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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这些农业品牌培育推广有补贴,快来申请

时间:2022-06-28     人气:6469     来源:佛山农业农村     作者:
概述: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省级以上名特优新农产品等认证(认定)且证书有效期内的获证单位......

好消息!


佛山农业品牌培育推广有补助!


最高一次性


可申请50万元补助!


怎么申请?


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是?


赶紧往下看!


申报指南    


认证认定类


一、补助对象


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省级以上名特优新农产品等认证(认定)且证书有效期内的获证单位;获得国家级机构评定或授予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的获证单位。


本次补助对象为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首次获得认证(认定、评定、授予)农产品的主体。补助资金核准后将申请列入2023年年初预算,待资金下达后按财政资金管理规定逐级划拨给申报主体。


按照《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挂钩的通知》(佛农农函〔2020〕67号)的有关要求,申报主体若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须在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能够查询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记录。


二、补助标准


(一)单个无公害农产品补助金额2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补助2000元,每个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3万元。


(二)单个绿色食品(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补助金额3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补助2500元,每个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4万元。


(三)单个有机产品补助4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补助5000元,每个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5万元。


(四)每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五)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是新型职业农民(以持有《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为准)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青年农场主的,一次性增加补助1000元;经营主体的职工(或社员)中每5名新型职业农民,一次性增加补助2000元(不足5名的不计算),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六)拥有5个以上新型职业农民(以持有《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为准)的省级以上名特优新农产品(不含区域公用品牌产品)主体方可获补助。其中,持证人数达5人的可获补助金额50%,每增加一个持证职工(社员),补助资金相应增加10%,达10人以上可获全额补助。


单个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一次性补助5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补助0.5万元,每个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6万元;每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最高补助8万元。


(七)每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一次性补助50万元。


具体规定详见《办法》。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7月15日,申报主体可自行登录“佛山扶持通”进行资金申报。(网址:http://fsfczj.foshan.gov.cn)


参展办展类


一、补助对象


(一)补助主体


经市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发动,携自产农产品参加市外农业会展活动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佛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2.作为主办单位组织举办以打造农产品区域品牌(或对口帮扶地区和扶贫地区特色农产品)、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主题的农业展示展销活动,且在佛山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除外)。


(二)时间范围


本次补助对象为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的参展、办展活动。补助资金核准后将申请列入2023年年初预算,待资金下达后按财政资金管理规定逐级划拨给申报主体。


按照《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挂钩的通知》(佛农农函〔2020〕67号)的有关要求,申报主体若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须将其产品实行合格证管理(须在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能够查询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记录)。


二、补助标准


(一)参加市外农业会展活动补助标准


参加珠江三角洲地区农业会展活动的补助1万元,参加除珠江三角洲以外的省内其他地区农业会展活动的补助5000元,参加省外农业会展活动的补助1万元,参加港、澳、台农业会展活动的补助1.5万元,参加“一带一路”国家境外农业会展活动的补助2万元。


参展产品为“三品一标”农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省级以上名特优新农产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每个参展主体增加补助1000元。


参加免展位费的农业会展活动或已享受农业会展活动举办经费补助的会展活动的,不再享受本参展补助。


(二)农业会展活动举办补助标准


以展示展销形式举办的,会展面积在500(含)~2000m2的补助5万元,2000(含)~5000m2的补助8万元,5000(含)~1万m2的补助10万元,1万m2(含)以上的补助20万元。


地方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农产品专场节庆、文化节活动补助5万元。


具体规定详见《办法》。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7月15日,申报主体可自行登录“佛山扶持通”进行资金申报。(网址:http://fsfczj.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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