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轨道交通衔接品质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轨道交通衔接品质提升工程施工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2〕23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轨道交通衔接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2〕50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对佛山地铁2号线禅城段南庄站、湖涌站、绿岛湖站、莲塘站、张槎站、石湾站、沙岗站、魁奇路站、石梁站及湾华站等10个站点周边交通衔接设施进行品质提升,总投资约4448万元。
2.3定额工期:90个日历天,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6866058.96(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本工程拟对佛山地铁2号线禅城段南庄站、湖涌站、绿岛湖站、莲塘站、张槎站、石湾站、沙岗站、魁奇路站、石梁站及湾华站等10个站点周边交通衔接设施进行品质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交站智慧化改造、步行道及自行车道提升、风雨连廊建设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6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省、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其他奖项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其他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市政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电子与智能化施工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本项目“市政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市政工程施工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成员须同时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1款、第4.3款、第4.4款、4.5.2、第4.8款规定。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成员单位)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单位)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1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1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11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8月11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6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57-8250058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6楼605室
邮编:528200
联系人:李工、陈工
电话:0757-83387393
电子邮件:guangzhousuikefs@126.com
1.招标条件
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工科大楼项目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南发改资投审〔2022〕1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怡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威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工科大楼项目监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南发改资投审〔2022〕1号批准(备案)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工科大楼项目监理。招标人是佛山市南海怡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占地面积40179.51平方米,拟新建由1栋9层塔楼组成的工科大楼。总建筑面积约440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004平方米,建设1层地下室,地下建筑面积4090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半导体科学与技术学院、阿伯丁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北斗研究院、工学部报告厅及预留用房等。设有地下车库,车位数75个。本项目总投资额23847.718559 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计划455日历天,其中包括:勘察阶段 / ,设计阶段 / ,施工阶段 / ,缺陷责任期 / ,保修阶段 / 。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项目质量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
为1.572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1)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所有建筑、结构、装修、电气、给排水(含临时供水、永久供水等,不含热水)、强电(含临时供电、永久供电等)、通风、消防、电梯(含五方通话)、幕墙、外立面装饰、室内装饰、室外道路(有消防通道要求)、卫生、环保、安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弱电(不含网络、监控及智能电表)、地下建筑(包括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及附属设施等)等,(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等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投资、造价管理、进度控制和环保、安全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理。监督、管理本项目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履行本项目合同中关于监理的职责内容要求,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2)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建设需要的相关证件、审批、备案,并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3)项目实施过程若出现延期等情况,监理单位必须同时实施相关监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结算为止。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监理类企业)(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或以上。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
项。
[注: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的项目。]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 年 1 月至2022 年 6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的项目。]
4.6 其他主要人员
4.6.1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6.2监理员:至少2名,必须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监理员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注:(1)本项目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互相兼任。
(2)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均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以上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此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6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8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8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开标二室211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注:(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如投标人需要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而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和获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进入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摄氏度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进入中心须凭一周内且不早于2022年5月15日零时后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出入,否则不予进场;
3)当日从市外返回佛山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4)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5)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摄氏度),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怡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陈小姐
电 话:0757-8620779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楼708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严小姐、吴先生
电 话: 0757-86322820
电子邮件: gdxj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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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位于佛山新城核心区的文华南路(裕和路-君兰路段)西半幅通车。至此,连接中欧中心、保利中心及CBD一期的文华南路全线开通。
此次实现全段道路开通的文华南路(裕和路-君兰路段),沿路分布爱琴海购物公园、佛山国际金融中心、企业家大厦等重要商业载体,是联动区域载体、提升交通可达性和出行品质的重要通道。同时,该路段也是CBD一期北向的重要出入口,开通后将完全打开佛山新城核心区的“发展北大门”。
文华南路全线开通。此次开通的是红圈圈出来的路段。广东华隧供图
文华南路作为佛山新城核心区南北向重要干道,分为南北两段建设。为提升各商业体间的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龙湾顺德片区加大协调力度,督促建设方抓紧道路建设工作,2021年以来,文华南路(天成路-裕和路段)、文华南路(裕和路-君兰路段)东半幅接连被打通,顺利将“绕道”变“便道”,实现耗时不足5分钟可从中欧中心直通新城CBD一期。
此外,文华南路位于广佛线二期、佛山地铁3号线、广佛环线交汇处,开通后将无缝衔接站点,与紧靠该道路的东平广场交通枢纽站共同接驳轨道交通。未来随着各轨道交通项目的建成投用,市民可在站内实现公交、地铁及其他交通的无缝换乘,形成多层次、多样化、便捷高效的公共交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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