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勒流光大社区联胜村心塘道路改造及河涌护岸工程招标公告
ZJ-2022-05013
光大社区联胜村心塘道路改造及河涌护岸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光大社区联胜村心塘道路改造及河涌护岸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联胜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勒流街联胜股份合作经济社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约324万元 ,工期:150日历天。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联胜村,主要工程内容:
道路部分:拆除现状水泥路面、混凝土箱涵、道路栏杆和围墙,新建混凝土挡土墙和箱涵,新建和修复现状水泥路面;
排水部分:新建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最大管径为600mm,新建雨水检查井和雨水口;
安装部分:新建路灯和配管配线;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3.4.1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
3.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未被锁定(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打印页)。
3.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已经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5.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5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一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
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2020年2月之后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提供的社保时段截止时间可调整至2020年1月,但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3.5.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 投标诚信要求
3.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根据核实结果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至 2022 年 8 月 3 日,上午 9:00 ,下午 17: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网上电子邮件 报名。地址:代理邮箱为358831025@qq.com,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以投标人电子邮件到达代理邮箱时间为准。
报名需提交资料:本项目报名不需提交资料。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至 2022 年 8 月 3 日,上午 9:00 ,下午 17: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交费回单在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 / 。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人民币300元。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任何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均可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现金形式或通过个人账户交到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4446700104001283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大良支行
凭交费回单复印件生成电子文档,并根据所需备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工本费+电子邮件/邮寄(二选一,选择邮寄需备注邮寄地址、收件人及联系电话)”发邮件至代理邮箱(358831025@qq.com),由代理机构确认后,招标文件和光盘内容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邮费到付)发给报名的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8 月 10 日 上 午 10:00
地点为:勒流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三层303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
注: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 60000.00 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勒流政务网 上发布。
10. 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勒流街道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镇街公告栏”栏目内发布、勒流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eliu/)上公告。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收标时凭投标报名汇款回单原件(如为网上转账回单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报名汇款回单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合理低价法。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各投标人特别注意:
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响应未解除前,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择投标交易员,保证投标交易员身体健康状况,并提醒投标交易员戴口罩,带备身份证原件,接受体温检测。请各投标人知悉并承担由于投标交易员的身体健康状况问题而造成无法通过勒流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场地出入口检查,及造成无法进入勒流交易分中心场地参与投标的风险状况。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联胜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0757-25535073
地 址:顺德区勒流街道
邮 编:52832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小姐
电 话:0757-22662288
传 真:0757-22662277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山中路3号弘越大厦15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6369740
交易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
电 话:0757-25533379
附件: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评标办法及专用合同条款、招标控制价
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附件:其他文件(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58号)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确定我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佛建〔2005〕4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请示区政府审核同意,我局制定了2022年下半年禅城区普通住房标准。普通住房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二、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28103元/平方米。
特此通告。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2年7月27日
为进一步加强落实高温期间有机溶剂使用企业安全防控工作,遏制有机溶剂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均安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开展有机溶剂使用安全专项检查。
7月25日,我执法人员来到了佛山市顺德区合成印刷有限公司,在企业负责人的陪同下,检查了企业“一线三排”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并对企业的有机溶剂储存仓库、稀释车间以及印刷车间等重点场所进行了仔细摸查,重点检查了该企业是否存在有机溶剂储存违规超量、超温、超品种、长期存放和盛装、分装、搬运等过程中违规操作等行为。
经检查发现,该单位部分消防设备被杂物堵塞,印刷车间存在有机溶剂超量存放的现象,执法人员现场开具执法文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企业负责人强调: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天气,有机溶剂极易挥发,可燃气体在生产车间聚集容易酿成火灾隐患,所以在使用有机溶剂从事生产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排气,尽量压缩有机溶剂储量,有机溶剂仓储不得超出规定使用量,未使用完的有机溶剂,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和防爆柜内保存,以免酿成火灾事故。
下阶段,均安镇应急办将继续开展有机溶剂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强化重点岗位作业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抓实抓细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各项制度措施,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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