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助伽师新梅登上“小蛮腰”
7月28日19时30分,夜幕降临。“排排坐,吃果果,你一个来我一个,伽师新梅,亚克西!”字样在广州塔上滚动出现。两颗令人垂涎欲滴的伽师新梅随之映入眼帘。
当下正值新疆新梅的成熟季节。佛山援疆工作队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佛山市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佛山市文广旅体局等部门大力支持下,通过在广州塔发布图文广告的方式,打响伽师新梅品牌知名度,拓展该产品在粤港澳大湾区的销售渠道,助力伽师县各族群众增收致富。
推介广告词朗朗上口,化用了经典粤语儿歌《排排坐吃果果》,将伽师新梅与维吾尔语的音译“亚克西”(意为“非常好”)融入其中,让大湾区消费者倍感亲切,充分体现出佛山与伽师邀请大湾区居民共享乡村振兴发展成果、广东援疆成果的热情。
除伽师新梅广告登上广州塔之外,伽师旅游宣传片《新疆是个好地方,我在伽师等您来》将在广州市北京路城壹汇商场、流花路流花展贸中心、珠江新城第二少年宫等公信屏上滚动播放,向大湾区介绍伽师县风土人情与特色产业。
伽师县是全国著名的新梅种植之乡。2021年,全县新梅种植面积与产量分别占全国的40%和60%。为落实党中央关于对口支援工作的决策部署,广东援疆前方指挥部、佛山市、伽师县合力推动,仅用百天时间就建成产学研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全产业链园区“粵伽新梅产业园”,并于2021年8月投入使用。目前园区已引进京东、百果园、金安达等知名企业,建成塑料包装厂、特色林果分拣包装生产线、冷库保鲜库,并配套建设冷藏保鲜区、加工生产区、配套服务区、创新研发区,促使伽师新梅销售由往年20天集中上市,延长至两个月分批上市。
佛山援疆工作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不仅有佛山中荔、广东优珍、广东元亨等一批有实力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落户产业园,中国农科院营养健康食品产业创新研究院、新疆农科院新梅特色产业技术研究院也相继入驻,建成了智能温室大棚、连拱设施大棚、露地栽培示范园,在新梅品种选育、果品品质提升、病虫害防治、农民培训等方面发挥科技引领示范作用。
据悉,粵伽新梅产业园建成以来,推动了产业高质量发展,让优质伽师新梅远销新疆内外,成为造福伽师各族群众的“致富果”。数据显示,2021年新梅销售价由8元/公斤提高到15元/公斤甚至25元/公斤,带动全县6.1万种植户户均增收1.1万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为了让伽师特色农产品更加深入人心,以伽师新梅、伽师瓜为原型创作的拟人化动漫IP形象“美梅”和“瓜墩墩”同日在“佛山发布”视频号发布,首期推出32个微信表情包。
近日,市民石少华在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到半天就完成了佛山市湘满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登记注册手续。依托这家新公司,湘满楼将在佛山投资800万元,打造一家全数字化管理、经营的标杆餐饮门店。
据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5.93万户,同比增长23.85%。其中新登记各类企业4.7万户,同比增长7.12%;新登记个体户11.23万户,同比增长32.54%;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8户。
截至6月底,佛山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21.76万户,同比增长18.64%,增长率在珠三角城市中排名第一。其中,企业48.4万户,同比增长13.04%;个体户73.33万户,同比增长22.66%;农民专业合作社378户。按佛山市常住人口961万人计算,全市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达127户。
其中,南海区和顺德区实有市场主体总量分别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41.99%和28.37%,禅城区、三水区和高明区占比分别为20.87%、4.99%和3.78%。
从产业分布来看,佛山实有市场主体以第三产业为主,三大产业分布情况分别为第一产业0.57万户,第二产业18.3万户,第三产业102.9万户,分别占总数的0.47%、15.05%、84.48%。其中,上半年,全市新登记第一产业市场主体550户、第二产业12271户,第三产业146474户,分别占新登记市场主体的0.35%、7.7%和91.95%。
从行业分布来看,市场主体总量排名前五的行业分别是批发零售业(61.53万户)、制造业(16.12万户)、住宿餐饮业(11.17万户)、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13万户)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5万户)。
今年以来,佛山持续优化“佛山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逐步在“佛山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整合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高频事项,实现在线填报、审批、发证等全程电子化管理;推广应用企业电子印章,引导企业积极领取免费电子印章;继续推行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政策;深化“一照通行”改革,根据各许可业务提交材料的变化不断更新完善政务服务系统。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2022年度运营服务及系列人才活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YW2022(JC)017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2022年度运营服务及系列人才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2022年度运营服务及系列人才活动):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 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②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2年度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2022年度运营服务及系列人才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2022年度运营服务及系列人才活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响应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26日 至 2022年08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8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平中路海龙大厦三座八楼8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
联系方式:0757-83990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有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平中路海龙大厦三座八楼807
联系方式:0757-83276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0757-83276862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