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裕集团高明实业有限公司“九五”厂房加建载货电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东省广裕集团高明实业有限公司“九五”厂房加建载货电梯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广裕集团高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广东省广裕集团高明实业有限公司“九五”厂房加建载货电梯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广东省广裕集团高明实业有限公司“九五”厂房加建载货电梯项目,其主要内容为“九五”厂房习艺楼7和习艺楼10加建无机房载货电梯各一台(共2台),具体情况请以现场勘察的工程实际情况和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当图纸清单不符时候,以现场勘查后经招标人确认为准,如不勘查,以图纸为准。
2.3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详见《广东省广裕集团高明实业有限公司“九五”厂房加建载货货梯设计图 》。
招标规模:“九五”厂房习艺楼7和习艺楼10加建无机房载货电梯各一台(共2台)。按建设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产品图纸生产,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详见《广东省广裕集团高明实业有限公司“九五”厂房加建载货货梯设计图 》。
招标控制价:1588049.73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R固定总价包干(仅允许设计变更引起的总价调整,且需在暂列金范围内)。
2.6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必须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和施工合同进行生产及验收。产品质量参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或以上,并设定电梯设备保修期为二年,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的免费上门维修、免费更换零部件。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为准)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
4.2.2 本工程接收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方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2022年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专职安全人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4.4.1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2022年任意一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登记。本项目采用现场或网上登记的方式接受登记。
5.1.1现场登记:现场登记的潜在投标人需凭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3.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潜在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1.2网上登记:投标人通过邮件的形式,把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FSSYCZB@126.com)。
5.2 登记时间:2022年7月25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8月1日17时30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登记工作日期期限内,可随时登记。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500.00(人民币),售后不退。登记不接受现金形式。现场登记支持银联、支付宝、微信,具体账号【户名: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桂平支行;账号:44050166727300000030】。
5.3 登记地点: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13A层1411室(广佛地铁虫雷岗站B出口、千灯湖A出口))。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非现金形式一次性缴纳(建议以转账形式缴纳)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缴纳形式:以投标人名义采用非现金形式一次性缴纳(建议以转账形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依云天汇支行
账号: 4405 0110 2492 0000 0031
跨行支付行号:105588000713 (提醒:该行号不是账号!仅适用于网银跨行支付时汇款人能够快速寻找开户银行信息)
注: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YC035 ,以便查询。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R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8月15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5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21层2125室)。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公告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招标代理机构网址(http://www.fsyczb.com/)。
8.2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人的主管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广裕集团高明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西安农场
中盛大厦1411室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 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4号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朱小姐
电 话:0757-86260021
传 真:0757-86260021
电子邮件:FSSYCZB@126.com
1.招标条件
乐从镇河涌疏浚工程(一期)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顺发改资(乐从)〔2022〕9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 乐从镇河涌疏浚工程(一期)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顺政数招核(乐从)〔2022〕8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岸坡整治,河道清淤疏浚,主要包括:英雄河、沙良河、细海河、堤围及河涌清淤疏浚,清淤疏浚工程量约为18.5万平方米;沙良河岸坡整治、填平坑塘及新建岸墙10.5米。
2.3 本工程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122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汛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同意、监理人发布的开工通知或开工批复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人和招标人确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3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3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标段的评审顺序依次分别推荐中标候选人,按开标评标时间先后顺序,前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同时参与后续标段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参与后续标段评审,但不参与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或以上。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中小微企业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非中小微企业将被拒绝投标。(所属行业:建筑业)
4.2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3.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5.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5.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工程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01月至2022年0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7 月 2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电子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8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8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开标会议。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沿江路2号
邮 编:528315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757-2923867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潘工
电 话:0757-22317106
电子邮件:1022328205@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禅城区素质拓展
服务机构名单(第二批)公示啦!
本次共有74家机构通过初审
禅城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有意开展校内课后素质拓展服务的机构,组织审核小组对所有报名机构证照及专业人员资料和课程编排资料进行了书面审核,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28日至7月30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致电区教育局反映8206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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