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杨和镇井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杜鹃路19-20号两间商铺出租招标公告(第二次)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井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2年8月9日下午15:00在我交易所三楼开标室对杨和镇井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杜鹃路19-20号两间商铺出租项目进行第二次竞投。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房屋及建筑物,占地面积65平方米,建筑面积130平方米(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线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杜鹃路19-20号。
(三)资产经营用途:商业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
(四)具体情况:
序号 |
商铺名称 |
合同年限 |
合同押金 |
交易底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杜鹃路19-20号两间商铺 |
5年 |
1000元 |
2500元/月 |
1000元 |
(五)租金收取方式:每年支付一次租金,先交款后使用。
(六)租金递增情况:每年递增5%。
(七)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5日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需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8月8日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银行账号在报名点领取。
(二)银行转账方式采用现金柜台缴纳或者银行柜台本人账户转账方式办理,不接受柜员机缴纳方式。缴款单备注栏/用途栏请注明发包项目和缴款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且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带备缴款凭证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投标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交易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2年8月9日下午15:00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2年8月9日下午15:00前,到我所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废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二)注意事项
1.投标现场只限投标人凭以上资料单独入场参与投标。
2.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3.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4.当第一个投标人举牌报价即视为对该标的物的交易低价2500元/月的接受。
5.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50元/月。
6.投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投标人举牌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八、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井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3425821370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计生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夏小姐、仇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06581
附件:井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杜鹃路19-20号两间商铺位出租合同模板.doc
井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杜鹃路19-20号两间商铺位置图.jpg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7月29日
佛山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方岳明,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杨起业,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工会工委主席余爱生,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工委书记王力晓,禅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叶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郑洪深,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李仕亨,以及佛山市直机关工委相关科室负责人、禅城区委组织部、祖庙街道党工委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结对共建以“五互”构建党建工作新格局 佛山市直机关工委与祖庙街道党工委开展结对共建,将重点在“五个互”上做文章。 一是组织建设互促。充分发挥共建双方党组织的自身优势,定期开展党建工作交流,常态化通过讲党课、党员思想交流、党建业务交流等方式,共同探讨问题,相互交流经验,促进共同发展。 二是党建载体互用。充分利用双方的党建资源,定期联合开展入党宣誓、主题党日等党建活动,共同打造党建宣传阵地。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学习观摩,联合举办培训班和研讨会,建强党建工作队伍,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三是党员干部互动。定期举办座谈会和党建活动,加强党员间沟通交流。机关党员干部视野开阔、理论基础好、文字表达能力强;基层党员干部具有实干精神,善于与群众打交道。通过相互跟班学习,推动市直单位和基层的党员干部交流,让大家换位思考,增长阅历,开拓思维,形成良好互动,培养复合型人才。 四是中心工作互助。充分发挥双方自身优势,紧紧围绕佛山市工作大局,结合“双报到”和党员志愿服务等工作,在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防汛救灾等重大工作中,加强工作对接,推动市直机关党组织各类资源供给与基层需求有效衔接,服务大局,进一步打破机关党建“内循环”,打通“外循环”,形成双向互动、共融互促、赋能基层治理的强大合力。 五是群团工作互联。联合开展有关工会、妇女、青年活动,利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青年理论学习交流工作。围绕中心大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佛山市直机关工委与祖庙街道党工委开展党建共建,是贯彻广东省委、佛山市委在党建方面相关要求的具体实践。 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要持续实施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筑牢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佛山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要建强“小支部”做实基层党建“大文章”,“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 “作为佛山市中心城区的核心街区,祖庙街道在积极探索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方式。”李仕亨表示,街道党工委将主动加强与市直机关工委的沟通联系,学习借鉴“活力支部”创建和紧扣“党建+”抓工作落实等先进做法;推动双方在先进理念、干部培养、优秀人才、优势资源等方面互联互通。 李叶平表示,希望双方以结对共建为契机,推动资源下沉强化基层治理,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希望双方通过共建共同破解经济发展、基层治理、传承文化、疫情防控等热点难点问题,树立“全域党建”、“党业融合”理念,构建覆盖更为广泛的全域党建体系。 当前,佛山市直机关工委下辖1000多个党组织、约2.4万名党员。禅城区、祖庙街道下辖也有数量庞大的基层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双方的结对共建具有坚实的基础。 “发展的核心领域就是党建的关键高地,党建的成效要以发展的整体来检验。”对于双方如何推动共建协议落实落细出实效,方岳明表示,要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共建。 为此,方岳明提出要从三个层面抓好党建共建。一是推动党支部与业务科室共建;二是推动机关党组织与基层党员群众共建,实现组织资源与基层的需求有效对接融合;三是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占领发展的前沿阵地,把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到科室、社区和项目现场,让党旗在一线高高飘扬,让“让党建成为看得见的战斗力”。接下来,还要就“五个互”共建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对接方案,确保共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来源:祖庙微新闻公众号)
为加强噪声污染执法工作,减少噪声对人民群众健康生活的影响,自5月份开始,市城管执法局组织五区城管执法局开展“清音”专项整治行动。5月20日-7月20日“清音”行动整治期间,各区城管执法局根据整治行动方案及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机制,以落实责任、整改问题、长效管理为主线,多措并举开展整治工作和常态化管控,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禅城区
禅城区城管执法局实施网格化管理,采取以定人、定时、定岗值守与机动巡查相结合方式,加强日常管控,重点加强对居民区、学校附近易产生噪声扰民现象的的大排档、酒吧、卡拉OK、在建工地的巡查管控,要求其在不影响自身运作、营业的情况下,采取完善隔音、控制音量、降低顾客噪声、优化施工流程及工艺等措施,避免产生噪声对周边市民造成影响。
在南浦公园通过设立全市首套“智慧舞场”系统,免费提供给周边居民使用,较好破解这一难题,让传播到住宅楼附近的广场舞音乐音量低于扰民数值,实现广场舞不扰民,有效解决群众广场舞活动扰民问题。
南海区
南海区城管执法局开展整治行动以纠正为主、处罚为辅的手段,对主观没有违法故意、行为客观没有造成危害的轻微违法行为予以包容的态度,能做到主动整改的尽可能不予处罚。
在开展“清音”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正逢高考、中考等重要考试,南海区各镇街执法办均制订保障方案,提前在考场周边摸排情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将施工噪声、违法摆卖、大声叫卖等可能干扰考场秩序的影响因素提前排除,有力保障了学校周边师生学习环境、考点周边考场秩序、考试整体的顺利进行。
顺德区
顺德区城管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过程中,加大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工作,特别是对在建工地、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普法宣传,使工地负责人、校园周边店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更深刻认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减少噪声污染。
针对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加大重点时段施工作业的管控力度。北滘综合执法办坚持午间和夜间的时段内实行巡查,从严控制噪声,发现有扰民现象的建筑工地,依法取证后,责令其立即停工进行整改,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施工单位,执法人员利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留存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高明区
高明区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明晰责任,做好分工安排,落实责任到人。
高明区城管执法局以购买第三方环境(噪声)监测服务,针对群众各类噪声投诉案件,及时提交给第三方噪声监测服务公司,第一时间进行监测处理,并在期限内交出监测报告。对噪声监测结果超标的案件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立案处罚;对噪声监测结果不超标的案件及时对投诉人进行解释。自从引入购买第三方噪声监测服务,成功地缩减高明区噪声投诉案件办理时间,加快案件的办理。
三水区
三水区城管执法局结合前期工作,开展调查、排查,梳理群众投诉,明确重点整治对象,建立清单、台账,强化对重点对象及周边的治理。
针对在建工地噪声:进行巡查整治,督促工地文明施工,严格禁止施工单位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针对部分工地因特殊原因而超时施工的,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施工现场,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针对商业噪声:加强市场周边及临街商铺的日常巡查,发现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责令整改。针对酒吧噪声:加大对酒吧经营场所的执法检查力度,并积极与经营者进行沟通协调,要求其做好隔音措施并控制音量等措施,避免造成对附近居民的影响。针对广场舞噪声:加强与公园管理方沟通,因地制宜落实温馨提示、更新公园管理规定、设置噪声监测仪等措施,以点带面,着力解决全区公园和广场噪声扰民的问题。
本次“清音”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共出动11737人次,4604车次,查处建筑施工噪声302宗、责令改正329宗、责令暂停施工47宗、罚款263000元,查处社会生活噪声748宗、责令改正1231宗、警告945宗、罚款17800元。
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继续组织各区城管部门常态化开展噪声污染整治工作,并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从严整治夜间噪声污染,为广大市民营造安静、舒适、文明的人居环境。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