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到来,这份儿童出行指南请查收→
暑假期间
很多父母都有带孩子出门的计划
明仔为大家整理了儿童出行指南
爸妈们快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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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何购买儿童票?
若儿童持有效身份证件
在铁路12306App或网站上购买儿童票时,儿童持有效身份证件,可将其添加为常用联系人(儿童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时,仅持居民身份证注册用户可将该儿童添加为常用联系人);身份信息核验状态为“已通过”“待核验”“预通过”的儿童方可购票。
若儿童没有有效身份证件
儿童没有有效身份证件,可以使用同行成年人身份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均为同一成年人)购票。
选定车次后进入预定页面,点击“选择乘车人”,点击“添加随行儿童”即可。
Q:儿童票价可以享受哪些优惠?
一名成年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如果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超过一名时,一名儿童免费,其他儿童请购买儿童票。儿童身高为1.2~1.5米的,请购买儿童票;超过1.5米的,请购买全价座票。
成年人旅客持卧铺车票时,儿童可以与其共用一个卧铺,并按上述规定免费或购票。
儿童票可享受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的优惠,儿童票票价按相应客票和附加票公布票价的50%计算。免费乘车及持儿童票乘车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另收全价卧铺票价,有空调时还另收半价空调票票价。
儿童票的座别与成年人旅客的车票相同,到站不能远于成年人旅客车票的到站。
Q:购买儿童票如何进站?
持儿童票的旅客乘车时,须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本人或同行成年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通过人工通道办理实名制验证、进出站检票手续。
Q:小朋友可以自己坐火车吗?
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儿童原则上不能单独乘车,请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行。
Q:婴儿车可以带上火车吗?
每名旅客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
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残疾人代步所用的折叠式轮椅不计入上述范围。
Q:带着孩子如何快速进站?
车站验证、检票处通常设有绿色通道,老人小朋友可以先行检票,一般在检票处最左侧或最右侧,也可以咨询工作人员,省却排长队的烦恼。
此外,车站还设有专门的母婴候车区,可为您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
外出时,家长不要让孩子
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
进站乘坐电梯、站台上下车时
注意安全,以免发生意外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
8月1日起到佛山汽车站乘车
无需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以下为通告全文
关于解除风险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风险区调整的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现决定自8月1日零时起解除以下中风险区:禅城区南庄镇人和社区万科城7区;顺德区陈村镇潭洲村东基坊北学仕三巷2-11号、二巷3-4号、北大街4号、潭村市场。
解除后,佛山市辖区内无中高风险区,全域恢复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来(返)佛人员请做好健康管理。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配合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有低风险地区(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三天两检”,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不适及时就医。
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31日
8月1日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7月31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广州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深圳1例)。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7例(广州7例,深圳10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1例(广州5例,深圳5例,珠海1例);另有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广州1例,深圳1例)。
全省新增出院25例(境外输入20例),目前在院264例(境外输入160例);新增解除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5例(境外输入16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75例(境外输入78例)。
深圳昨日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7月31日0-24时,深圳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1:女,40岁,居住在罗湖区黄贝街道通发花园,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经初步流调,新增病例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罗湖区
黄贝街道:新芳都酒楼(罗湖店)
请市民继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1.招标条件
大沥镇沥中社区黄合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中社区沥中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中。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根据现状对沥镇沥中社区黄合经济社的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并进行道路破除及修复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项目预算价为11,667,298.58元。
2.3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交叉施工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完工日期以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的完工验收为准。
逾期违约金: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完工逾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需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1,200,606.64(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联合体须在投标登记时确定,且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联合体投标,省外企业需要提供)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 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扣分,或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7 投标人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或频发事故的,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7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2.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年8月 19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9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中社区沥中经济联合社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邮 编:528231
电 话:0757-8553733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九龙小商品批发城主楼3号西404房
邮 编:528231
联 系 人:李东明
电 话:0757-85701023
传真:0757-85701023
电子邮件:jianxingfosh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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