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11家电动自行车店被立案查处!
近年来
因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引发的安全事故
时有发生
比如,加装、改装动力装置
拆除、改装限速装置
加装伞架、车篷
……
为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自7月25日以来,南海区市场监管局连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南海区、镇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对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初步排查全区共有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企业563家。至7月29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35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企业265家次,检查中发现11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涉嫌存在非法改装、实际生产的产品与认证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已进行了立案查处。
重点打击这些违法行为!
本次行动重点打击四方面违法行为:
1.未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2.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3.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企业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非标准)、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4.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主要检查内容
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局还加大对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整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要求经营者销售的电动车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3C认证证明,围绕电动自行车的型式试验报告与产品合格证的技术参数是否一致。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注重电动自行车3C“一致性”原则检查,确保该车型的型式试验报告、3C认证以及产品合格证的参数相对应;督促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帐制度,严把电动车质量市场准入关、流通关,严防不合格电动车、非标车流入市场。
案 例
01.“远某电动车经营部”待售的型号为TDR2731Z(数量为4台)、TDR2641Z(数量为3台)和TDT1285Z(数量为3台)的三款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上没有标注生产企业厂名厂址,与合格证上名示的控制器对应的厂名厂址不符,涉嫌不符合3C一致性原则。
02.“佛山市南海区盼某摩托车有限公司”待售的一款型号为TDT308Z(数量为1台)的电动自行车未配备与合格证上一致的蓄电池,涉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
03.“昌某(广东)技术有限公司”待售的型号为TDT59Z(数量为23台)和TDT31Z(数量为19台)的两款电动自行车的座椅是双人座椅。涉案电动自行车均安装有后备箱支架,与产品合格证所示图片不一致。
04.“佛山市南海区辉某某电动车店”待售的一款型号TDT1229Z(数量为2台)电动自行车,其鞍座长度远远超出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标准》(GB17761-2018)350mm的指标要求。
对于上述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南海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已经依法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传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3C认证等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自查。
同时,市场君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选择具有合格证、标明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通过3C认证的车辆。同时,注意保留购买凭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
牙膏、月饼、白酒、调味品
……
各类物品摆满一地
这不是集市
也不是展会
这是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集中销毁罚没物品现场会!
按照涉案财物销毁流程规定,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近几年来案件查办过程中依法扣押的涉案物品进行集中统一销毁。
此次集中销毁的违法物品主要涉及过期食品、假冒伪劣牙膏、抽检不合格的医疗器械等等,共计6万余件,集中销毁行动持续进行了10余天。
涉及的案件类型包括经营假冒伪劣的食品及医疗器械、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无证生产经营食品和化妆品等。这些物品一旦流入市场,不仅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还有可能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其中,销毁的一批牙膏产品,因当事人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化妆品,涉案货值达32.38万元。
销毁的一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月饼,数量高达27182件,涉案货值13.16万元。
此次销毁工作严格按照涉案财物销毁流程,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对销毁财物进行逐一清点、核对、登记,对整个销毁现场进行了全程监督,拍照及录像,确保涉案财物的销毁过程安全、彻底。
接下来,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商品、重点环节,以更大的力度、更强的措施、更严的执法,以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打造安心、放心、舒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以水美城、以水兴城”决策部署,2021年以来,乐从镇委镇政府正全力推进治水大会战,围绕“水清、岸绿、景美、河畅”为目标,坚持把市河长制落实到位,全力推进治水工作,还岸、还水于民。
7月29日,乐从镇召开治水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会议对上一阶段乐从镇治水及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乐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长旺,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岑健民,镇河长办成员单位,各驻村组组长,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出席会议。
会上,乐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岑健民对佛山市河长办2022年第一、二季度检查情况、清岸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村居水环境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围绕村居水质问题治理、市河长办相关要求进行了培训。
岑健民要求,镇以水兴城办应按照“应拆尽拆、应清尽清、连片拆除”目标,按阶段、有计划推进镇内重点河段清岸工作。各村居应配合清岸行动,积极开展自查自改,做好河涌现存问题的全面排查,及时上报,全面提升水质管理,共建水清岸绿的美好家园。
乐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长旺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村居做好辖区内河涌现存问题摸排,全面总结上阶段治水经验;二是全面落实河长巡河工作,加大对辖区内河涌巡查力度,做到水环境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三是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治水工作,各村居要持续加强保护环境、爱护水质等卫生知识的宣传,积极引导市民群众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全镇形成互相学习、互相借鉴治水经验的良好氛围,与群众共享治水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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