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更合镇陀程股份经济合作社后山降级平整工程邀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更合镇陀程股份经济合作社后山降级平整工程项目以GC2022(GM04)XY00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高明区更合镇陀程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村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明区更合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约为29.88万元。
2.3 计划工期:2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022年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陀程股份经济合作社后山进行降级平整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268944.77元,不设下限。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办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4)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
(5)拟派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网页打印件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要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本企业所在地近半年(扣除发布邀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300元/份,光盘1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麦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贰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25日15时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更合镇人民政府大楼西副楼一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标公告在高明区更合镇政府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明区更合镇陀程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高明区更合镇
邮 编:528524
联 系 人:黎先生
电 话:13380212188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7-88630279
传 真:0757-88630279
电子邮件:gdzcgm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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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下午,张槎街道召开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对街道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由张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张海华进行主持,张槎街道班子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驻村、社区工作队队长,辖区各派出所所长、交警三中队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分管创文工作的两委成员,各直属公司经理等参会。
会上,张槎街道党工委委员林曼同志传达了市、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精神,并对张槎街道近期创文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部门要对标对表完成下沉挂钩点位、成立创文督导组、建立每日通报机制、落实老旧小区专项提升、落实车位划线、落实“三线问题”整改等六项工作。
禅城区副区长、张槎街道党工委书记孙近国在会上强调:
一要强化危机意识全力打好背水一战。
要充分认识“创文”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街道党工委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以背水一战的勇气和决心,迅速行动、全力以赴。
二要强化责任到人全面做实创文工作。
各分管领导,村居书记、职能部门主负责人,创文重点专项工程牵头单位及各点位负责人要主动承担责任,全面对标对表制定短期和长期整改方案,细化任务分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要强化协作配合和督导问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推动全街道上下真正动起来、干起来。
要树牢全街道“一盘棋”的思想,以强有力的协作配合和督导检查推动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一要强化协作配合。二要强化督导落实。推动全街道上下真正动起来、干起来。
同时,会议要求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的“三到位”精神,确保全街道上下一心、化压力为动力,以决战、冲刺的姿态,营造“人人都是文明环境,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创文工作。
3日下午,禅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叶平带队督导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和志愿服务规范提升。
检查组实地察看了禅城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心理咨询室、团队活动室等,详细听取辅导站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并通过查看工作记录和台账来了解心理辅导服务的工作情况。检查组指出,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切实用好阵地资源,多措并举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和辅导工作,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随后,检查组还实地督查了佛山创意产业园文化旅游景区志愿服务站、石湾汽车客运站志愿服务站、复星禅诚医院志愿服务站3个站点建设服务情况,针对站点存在的服务内容不明确、无障碍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相关单位立行立改。
李叶平指出,志愿服务站点是最贴近群众、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阵地,各相关单位要扎实推进志愿服务站点提升工作,按照有标识、有人员、有管理、有项目、有服务的“五有”标准规范开展服务。
据了解,团禅城区委今年7月份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推动村居、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交通场站等场所规范建设志愿服务站点,为群众提供文明引导、服务咨询、应急充电等便民利民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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