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合同信息公开
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合同信息公开 | |||
合同名称: | 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咨询 | ||
招标人名称: | 佛山市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0MA51CX66X3 |
中标人名称: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64205727U |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胡勇前、王洪宇 | 合同金额: | 15831331.39元 |
合同单位(甲方): | 佛山市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单位: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期限: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止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2年7月29日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及相关行业的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规范及有关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 ||
合同主要内容: | 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工作; (2)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相关辅助和接驳工程及相关接口(如有)、地下空间开发及相邻地下空间开发(如有)以及密切相关的同步建设工程和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工作; (3)经双方协商同意的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建设所需的其它项目的咨询工作。 | ||
其他: |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合同 | ||
佛山交通集团发行中期票据承销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2206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交通集团发行中期票据承销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涉及内容 | 原文件要求 | 更正后 |
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综合评分表-(一)商务服务部分中 | 总资产规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规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规模80,000(含)亿元以上得10分,总资产规模50,000亿元(含)至80,000(不含)亿元的得8分;总资产规模50,000亿元以下,得6分) 数据来源:投标人2021年年报披露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规模。 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 注:提供2021年度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人以牵头方为准。 | 总资产规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规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规模80,000(含)亿元以上得10分,总资产规模50,000亿元(含)至80,000(不含)亿元的得8分;总资产规模50,000亿元以下,得6分) 数据来源:投标人2021年年报披露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规模。 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 注:提供2021年度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人以牵头方为准。 |
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十一、综合实力-监管处罚中 | 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 | 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8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更正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修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或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视为已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更正公告内容若涉及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更正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更正公告涉及内容自行修改投标文件对应格式,未作修改的视为默认知悉并响应更正内容,不过为废标条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38楼
联系方式:0757-2999894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联系方式:0757-82298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57-82298632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4日
佛山交通集团境外债券承销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2206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交通集团境外债券承销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八、投标一览表中原文:
序号 | 费用项目 | 利率/费率(%) | 费用(美元) | |
第一期 | 第二期 | |||
1 | 中介费用(附中介费用报价单) | 不适用 | ||
2 | 承销费用(按5年期,5亿美元承销费率) |
修改为:
序号 | 费用项目 | 费率(%) | 费用(美元) | |
第一期 | 第二期 | |||
1 | 中介费用(附中介费用报价单) | 不适用 | ||
2 | 承销费用(按5年期,5亿美元承销费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三、关于中介机构及相关费用的支付中原文:
“★若最终中标人为联合体,被推荐为全球协调人的投标人(包括牵头全球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承诺签订合同的合同价格以中标承销费用(费率)及其他中介机构费用签订。最终全球协调人承销费用与工作内容挂钩,牵头全球协调人获得的承销费(即发行总成本扣除中介及其他费用后的费用)为最终全部承销费的70%,其余联席全球协调人及承销商获得的承销费共计为最终全部承销费(即发行总成本扣除中介及其他费用后的费用)的30%。特殊情况下,由招标人与牵头全球协调人协商调整承销费分配方案。”
修改为:
“★若最终中标人为联合体,被推荐为全球协调人的投标人(包括牵头全球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承诺签订合同的合同价格以中标承销费用(费率)及其他中介机构费用签订。牵头全球协调人与联席全球协调人的承销费比例,投标人应于联合体协议中注明。特殊情况下,由招标人与牵头全球协调人协商调整承销费分配方案。”
3、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三、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有)中增加:“6、牵头全球协调人与联席全球协调人的承销费比例为_________。”,具体格式详见本更正合同附件。
4、招标时间安排变更如下: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 8 月 11 日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2年 8 月 24 日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 11 日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2年 8 月 24 日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 11 日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2年 8 月 24 日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8月4日
三、对投标人答疑的回复
1、“二、投标函”中签字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否应为递交文件之人?
答:可以不为同一人。
2、投标人的香港分行可否委派广州分行(非委托代理人)同事递交文件,是否需签署额外说明文件?
答:疫情防控期间,由投标人自行安排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对委派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不做要求。
3、“八、投标一览表”中费率是否一定按两期报价?
答:承销费用不需要按两期报价,具体详见本更正公告第二条“更正信息”的第1点。
4、广东省排名情况中全球协调人是否包括配售代理人(私募)?如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无体现全球协调人,是否提供认购协议截图或者其他认可证明文件(请说明)?
答:(1)不包括配售代理人(私募);(2)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部分联合体成员为境外机构没有公章,联合体协议可由投标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等同于公章效力,该成员无需提供本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是否确认?
答:是的,对联合体成员投标代表(委托代理人)不做要求。
6、联合体协议即为成员授权牵头协调人代表履行投标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义务,各成员无需对牵头协调人另外出具授权委托书,是否确认?
答:是的。
7、本机构为香港公司,可由投标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等同于公章效力,是否确认?
答:是的。
8、联合体承销费比例属于市场自主行为,是否可以由牵头全球协调人及联席全球协调人自行考虑比例?
答:可以,具体详见本更正公告第二条“更正信息”的第2点及第3点。
四、其他补充事项
本更正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修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或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视为已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更正公告内容若涉及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更正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更正公告涉及内容自行修改投标文件对应格式,未作修改的视为默认知悉并响应更正内容,不过为废标条件。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38楼
联系方式:0757-2999894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联系方式:0757-82298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57-82298632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4日
附件:
三、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佛山交通集团境外债券承销服务(项目编号:G2206013 )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全球协调人。
2、联合体牵头全球协调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全球协调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全球协调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全球协调人名称)承担 工作;
(联席全球协调人成员名称)承担 工作。
....
6、牵头全球协调人与联席全球协调人的承销费比例为 。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全球协调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境外机构若无公章,由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境外机构若无公章,由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可根据各投标人实际情况增加联席全球协调人成员及其盖章签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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