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重点商圈美食集聚区消费券发放平台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关于促进消费的工作部署及我区“到佛山,逛禅城,品岭南”多轮促消费主题活动,我局拟组织发放“禅城区重点商圈美食集聚区消费券”现将有关发放、核销平台征集条件公告如下:
一、服务要求
(一)活动期间,根据活动规则运用数字技术促进各领域消费,按照活动要求分批次及时、有效、安全地发放活动消费券,确保消费券领用顺畅、方便快捷、领券后到活动商户可正常核销。
(二)配合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及客户投诉处理工作。
(三)活动结束后配合做好活动总结,按要求提供活动执行相关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四)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资金核算。
二、服务时间
2022年下半年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经营范围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平台资源,有能力根据活动规则发放消费券,确保消费者可正常领券及核销,拥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稳定的专业人员团队,可配合进行活动商户培训、宣传、客诉处理等工作。
(四)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年内中没有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及涉及诚信的不良记录。
(五)具备实名认证能力、风险防控能力、联动各类商户能力及支付机构能力、大数据能力、信用数据汇集能力。
四、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二)如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评选的,需提供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平台及服务能力介绍(可提供近3年成功案例)。
1.实名能力:经实名认证的用户数量,是否能为本次活动提供全用户实名保障及数据支撑。
2.风控能力:防黄牛、防刷单、防恶意注册等经验概述,是否能精准识别骗取补贴行为并实时拦截、取消作弊商户资格。
3.商业能力:具备丰富的商业资源和商户服务能力,具有较大范围的普惠性,可根据活动要求组织百货、商超、餐饮等重点行业商户参与本次活动。
4.服务响应能力:是否具备全国服务热线并能在什么时间内做出咨询和投诉响应,并提供回应和解决投诉问题的方案。
5.大数据能力:运用大数据能力精准推荐促进消费的技术介绍。
6.消费券发放能力:产品、技术及实际运营经验概述。
7.政企联动能力:平台或企业让渡的消费券的配套让利方案及配套规模。加大资金配套和活动宣传力度,叠加放大消费券发放效果,扩大消费券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的能力。
8.配合审查能力:接受并积极配合审计、监督,相关部门自由抽取、核查平台的消费券发放数据,能对发券流程及规则是否合规提出建议。
9.总结评价能力:每批次消费券核销有效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本批次消费券发放数据报表及分析报告(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等后台相关数据,下同)。最后一批次消费券核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总报表及总分析报告。
(四)消费券发放方案。
五、评选安排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对平台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与平台。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2022年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人:李述宇,0757-82340926)。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808商业发展股。
(三)申报材料:按照材料要求顺序,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材料为复印件的,要求复印文字和图案清晰,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关于促进消费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到佛山,逛禅城,品岭南”的城市形象,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到佛山,逛禅城,品岭南”系列促消费主题活动中的第三轮“禅城区重点商圈美食集聚区”消费券发放活动,进行线上媒体策划传播,具体要求如下:
1.传播活动名称:“禅城区重点商圈美食集聚区”消费券发放活动;
2.传播目标:增强禅城商业载体、商家活动的参与度,以及大众普及度,营造良好的促消费氛围;
3.传播周期跨度:2022年9月-2022年10月初(暂定);
4.提供“第三轮“禅城区重点商圈美食集聚区”消费券发放线上媒体策划传播方案”及报价(包括单位简介及近期所承接的相关项目等内容)。
现请各受邀单位在8月19日之前向我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并提交实施方案,将纸质资料报至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商业发展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8楼808室)。我局将根据贵机构(企业)的具体方案及报价,综合对比后,确定合作方。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8月17日
(联系人:谭小姐,电话:82340949,邮箱: s82340875@163.com)
高明公安开展第二轮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
8月12日至14日,高明公安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轮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行动期间,高明公安侦破盗抢骗案件33宗,侦破涉电诈案件4宗,以切实行动全面强化城市夜间治安巡防力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对违法犯罪形成强有力的打击。
行动前,副区长、高明公安分局局长骆康组织召开集中夜查统一行动动员部署会,带队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百日行动”破小案专项整治集中夜查行动,强调紧紧围绕安保维稳工作主线,集中侦破一批盗抢骗案件,确保打击战果最大化。
行动中,高明公安全面提升查控等级,出动警力2675人,发动组织群防群治力量333人,车辆623辆次。全区32个人流密集重点场所、16个夜经济活跃场所以及10个街面警情高发场所,严格落实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三见”要求。其间共检查车辆5106辆次,场所341个,巡查重点部位267个。
针对二手手机店、典当行、废品收购站、摩托车和电动车修理店等重点行业,高明公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清查,斩断盗抢犯罪收赃、销赃渠道。累计共检查旅业、网吧、饭店等重点场所341个,巡查电子市场、典当行、二手物品市场等重点部位267个,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8处,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6人。
针对盗销“三车”(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盗销燃油、抢劫走私冻品等突出街面犯罪,高明公安加强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设卡盘查力度,设立综合查缉、巡查管控、交通整治等卡点38个,检查车辆5106辆次,检查人员9281人次。
下一步,高明公安将持续纵深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不间断地开展集中清查整治,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大局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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