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南庄镇政府2022年7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当前疫情发展形势,为做好本次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笔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请2022年8月11日-12日期间已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于2022年8月19日15时前再次登录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看调整事项。如有疑问,请致电0757-85337590。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特此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近日,市委第一巡察组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经市委批准,由市委授权市委第一巡察组于近期对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会前,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张宝健分别主持召开与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及省委、市委要求,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动员会上,张宝健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有关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邓伟文、章剑文及巡察组有关同志,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被巡察单位纪检、组织人事部门人员,以及核心业务科室、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张宝健同志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要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乡村振兴。十三届省委部署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视巡察,充分彰显了省委持续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坚定推动我省乡村振兴迈进全国第一方阵的鲜明态度和信心决心。市委此次决定对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是对各单位党组的一次“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各单位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各单位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各被巡察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扛稳扛牢主管监管责任,借势借力深入整治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堵塞监管漏洞、补齐制度短板,确保财政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惠民利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奋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我省和我市的使命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张宝健同志指出,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督促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所承担的职能责任,围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政治监督,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负责同志表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配合巡察组完成专项巡察任务;将严格遵守巡察纪律规定,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全面真实反映情况,对问题不回避、对矛盾不遮掩,让巡察组全面了解我局实际情况;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下苦功、出实招、动真格,一点一滴地改,一件一件地改,一步一个脚印地改,确保事事有措施,件件有落实,确保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着力将专项巡察成效转化为助推乡村生态振兴、推动佛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迈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市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生态环境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0757-83202275,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联系信箱: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市委第一巡察组信箱。同时,在各被巡察单位的显著位置设置数个联系信箱。其中,市生态环境局设置信箱3个,分别放置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和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饭堂显眼位置,相应区域均没有视频监控。
以下资产租赁合同即将期满,因原承租方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合同期间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经我社研究,拟将该资产与原租户以公开协商方式续签租赁合同,具体方案如下表。相关立项登记、信息发布已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系统填报。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申请单位:祖庙街道永红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项目编号:立X2022070075
序号 |
资产 |
资产名称 |
建筑面积(㎡) |
原出租到期日期 |
上一年租金(元) |
拟交易年底价(元) |
拟出让(出租)期限(年) |
拟出租起 |
拟出租终 |
资产经营 |
承租方 |
1 |
20100050008 |
普澜二路27号二层201(部分) |
1174.51 |
2022-8-20 |
345,306.00 |
345,306.00 |
3年 |
2022-8-21 |
2025-8-20 |
办公楼 |
佛山市禅城区明师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如对上述方案有疑问,可致电查询:
联系人:仇政仪 83396730
地址:金澜北路3号3座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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