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芦苞镇刘寨村新谭股份经济合作社白水塘竞投租赁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刘寨村新谭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2年8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在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三水区芦苞镇龙坡一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对 白水塘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现场竞投租赁方式进行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进入交易所的人员需进行信息登记、查验粤康码、戴口罩、测体温、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等防控措施,且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参与交易活动人员未佩戴口罩或粤康码异常者一律不得进场。
2.各参与交易活动人员请参加交易活动前通过粤省事对“粤康码”和“行程卡”进行自检,以免因绿码或行程卡问题导致不能进场交易。
3.请各报名竞投者、村委会及村集体代表提前到场办理进场手续,每家竞拍单位只允许一名代表进场,村集体代表只允许三名代表(含村长)进场。
二、基本情况
1.资产名称:白水塘
2.资产地点:新谭村
3.资产类型及面积:80亩
4.资产用途范围:农用
5.合同期限:10年,2023年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
6.交易底价:200000元/年
7.递增情况:每5年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60000元
9.合同履约保证金:150000元
10.租金收取方式:按年交,先交租后使用
11.其他要求:无
三、竞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有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四、竞投规则及中标者确定办法
1.本项目采用书面报价的竞租方式出租,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报价规则:暗标。
3.确定竞得人后,交易双方在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当场签订《芦苞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签订租赁合同。
4.参加竞投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竞投规则,发包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的。
5.无人参与竞投的,另行组织交易。
五、投标受理的有关要求
1.交纳交易保证金。有意竞投人须在2022年8月29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芦苞支行
账 号:80020000006703565
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投标人+(白水塘)保证金。
2.参加竞投。竞投意向人请提前30分钟携带相关资料到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地址:三水区芦苞镇龙坡一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参加竞投,以便核对信息及资料。竞投人未能在2022年8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前到场办理竞投报到手续的不得参与竞投。
3.竞投报到时需带备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2)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存款回单)。
(4)竞投人名下的银行卡或存折的复印件。注意:为保证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的时效性,请竞投人提供银行卡的开户行名称。
六、注意事项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不承担竞投标的之瑕疵保证。
2.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意向人应当在参与竞投前查阅标的物之相关资料,进行尽职调查并自行到现场进行看样、勘验。
3.竞投意向人参与报价,视为已完成对竞投标的之全部尽职调查,审慎了解了标的现状及瑕疵,同意按现状竞投标,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和责任。
4.竞投意向人所提交的资料不予退回。
5.标的物使用规定:需要按照标的物类型性质及用途使用资产,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
6.本次竞投所产生的结果,均由竞投意向人与发包方双方按合同关系或缔约责任关系处理和承担,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7.发包方对本《竞投租赁公告》有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1.资产权属单位: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刘寨村新谭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彭小姐 ; 联系电话:87233400;
2.交易机构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地址:三水区芦苞镇龙坡1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87231852
3.监督机构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地址:三水区芦苞镇华龙路6号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87665226
附件:合同样式
佛山市三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以下称委托人)委托,本中心(以下称拍卖人)将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拍卖出让,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交易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净用地面积(m2) |
规划指标要求 |
用途 |
土地使用年限 |
TD2022(SS)WP0024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区05-02-03-05地块之一 |
29213.48 |
1、1.2≤容积率≤3.0 2、35%≤建筑密度≤60% 3、10%≤绿地率≤20% |
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项目 |
50年 |
备注 |
本宗地块设有保密底价。本宗地以“标准地”模式出让,需符合产业类型、总投资、固定资产总投资、税收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
该地块其他规划条件具体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中所附的《规划条件》(编号:440607202200068)。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或联合申请参加竞买。
(二)参加本宗地网上拍卖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
(三)被自然资源部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土地交易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宗地网上拍卖活动。
三、本地块网上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仟陆佰叁拾万元(大写)(CNY26,300,000.00),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大写)(CNY1,300,000.00)/次,并设有保密底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及成交地价款。
四、本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佰叁拾万元(大写)(CNY5,300,000.00);竞买保证金以美元交纳的,则为玖拾万美元(大写)(USD900,000.00);竞买保证金以港元交纳的,则为陆佰柒拾万港元(大写)(HKD6,700,000.00)。
五、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2022年8月18日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TD2022(SS)WP0024地块的《佛山市三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应于2022年9月7日14时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2年9月7日14时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请自行留意银行办公时间),申请人方获得竞买权限。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以美元或港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国家关于外资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该宗地的公告期自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9月7日止;网上拍卖时间从2022年9月8日14时30分开始。
七、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具体的竞价规则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需要到拍卖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拍卖人联系。
九、本次网上拍卖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十、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拍卖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网上拍卖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一)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html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网上拍卖业务咨询联系人:苏先生、冯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31903
2.系统使用咨询联系人:苏先生、冯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31903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二楼土地交易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
二○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东海街道第六批古村落活化升级改造工程EPC已由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2207-440607-04-01-749036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高丰村片区和上九村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洞溪村和向南村及周边进行活化提升,主要包括:古村巷道铺装提升,古巷、门楼修缮;入村标志和导览系统,周边环境绿化提升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广场铺装、驳岸挡墙砌筑、种植池、周边绿化、电气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拆除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90 个日历天。
2.4本次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316974.89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为76028.62元,工程建安费为4240946.27元。
2.5 本次招标共1个项目。项目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316974.89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为76028.62元,工程建安费为4240946.27元。
2.5.1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工程设计工作:包括且不仅限于项目范围内所有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等。中标人须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2)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缺陷期缺陷修复及竣工图编制。
(3)其他:
①造价文件编制:包括预算编制、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②报批报建:负责相关报批、报建: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节能、绿色建筑、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
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文件。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投资可控。施工图设计费采用固定折率包干,建安工程费采用固定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
2.7.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
2.7.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和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的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项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名,且须以施工资质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4.6.1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4.6.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 2月至2022 年 7月)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4.6.6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
4.6.7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8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要求(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4.7.1拟派专职安全人员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2月至2022 年7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上述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人员之间不能互相兼任。
(2)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08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年 9 月 7 日 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9月 7 日 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注: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入交易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二、行程卡显示有省外行程的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三、行程卡显示近7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3天2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四、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为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广东四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
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桥西街三巷4号三层之一 |
邮编: |
528100 |
邮编: |
528100 |
联系人: |
赵先生 |
联系人 |
温工 |
电话: |
0757-66890237 |
电话: |
1812878070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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