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首张罚单!创新执法手段,张槎生态环境所全力守护饮水安全
“又有群众破坏围栏,进入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了!”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张槎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张槎生态环境所”)的工作人员回看视频监控的时候表示。
沙口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是张槎街道辖区内唯一一个饮用水源保护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但即使在沙口水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了围栏和禁止标识、普法标语,还是拦不住小部分群众野泳、垂钓的“热情”。
此前,张槎生态环境所已经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布设了多个监控摄像头,也多次在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巡查行动,对游泳、垂钓等行为进行劝阻,但小部分群众屡教不止,被劝离后仍会再犯。
为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和人身安全,近日,张槎生态环境所联合高新派出所、街道应急办、水利所及大富村村委会,共出动18名执法人员,到沙口水厂一级水源保护区开展“一门式”联合执法行动,运用“网络+现场”的执法方式,采用简易程序处理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游泳、垂钓的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在执法行动开展前,张槎生态环境所的工作人员通过网络视频监控回放,掌握进入一级水源保护区的人员数量、外貌特征,与现场执法人员形成联动,显著提高了执法效率。在当天下午首轮执法结束后,工作人员发现仍有心存侥幸的群众乘着执法人员离开后进入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通过“网络+现场”的紧密配合,当天下午4点10分,执法人员杀了个“回马枪”,对面露错愕的野泳人员开出罚单,并进行普法教育。
"张槎生态环境所副所长黄晓莹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这次行动采用简易程序开出罚单,不仅是禅城区首次使用简易程序办理环境违法案件,也是禅城区首次针对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实践。
当天的执法行动一共对4名野泳人员和1名野钓人员开出罚单,并对两名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执法行动现场负责人、张槎生态环境所所长王爱国表示,“网络+现场”的方式提高了执法效率,简易程序节约了执法成本,相较于以往的宣传劝导,本次行动对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野泳、垂钓行为明显形成有效震慑,被处罚群众能马上认识到错误,表示今后杜绝此项行为,对围观群众也能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为了保护自身和用水的安全,呼吁市民应当自觉抵制和劝阻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进行游泳、垂钓等违法活动。
中央气象台预计今年第9号台风“马鞍”可能于25日前后在我省沿海登陆,相比今年已经登陆我省的台风风力更强,带来的降雨更集中,防御形势更加严峻!
根据省、市、区三防指挥部三防工作会议及市、区视频调度会议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8月23日上午9时,张槎街道组织召开防台风暨三防工作会议。张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何永庆,街道党工委委员李朝相,街道各部门、村居书记及三防分管领导及各直属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市、区三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区三防视频调度会议精神,通报了9号台风研判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工作建议: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进入防御临战状态。二是履职尽责,确保防御体系高效运转。三是未雨绸缪,提前做好防台风防御措施。四是宣传动员,增强群众临灾避险能力。五是值班值守,高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张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何永庆主任强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台风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防御的严峻性。
一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大概率的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时刻绷紧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这根弦,按照“不死人、少损失”的目标,细化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做好危险地带巡查和群众转移工作,按照防台风“六个百分之百”、“八个再查一遍”深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要提高极端天气情况下防灾救灾的能力,加强会商,严阵以待。
四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
五要坚决扛起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加强值班值守,遇险情迅速反应处置,全力做好台风防范应对工作。
辖区各村(社区)迅速行动,组织三防和企业园区负责人召开防御台风工作会议,严格按照街道防御台风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细化防范措施,从严落实各项应急防御措施。
一、 笔试时间:2022年9月3日(周六)上午9:30-11:30。
二、笔试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6号星星华园国际商场2楼多功能厅。
三、笔试对象:资格初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
四、请考生登录“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网”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试信息和注意事项内容。
五、请考生于笔试前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笔试当天凭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相关防疫要求材料参加考试,进入考场时需配合做好测温、亮码、亮行程卡等相关防疫工作。(注:请考生于9月3日前48小时,自行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附件: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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