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乐平派出所饭堂物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乐平派出所饭堂物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 9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7-2022-02259
项目名称:乐平派出所饭堂物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735,6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乐平派出所饭堂物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735,66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乐平派出所饭堂物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735,66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3年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预算金额时结束(以两者先到之一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当月前(投标当月不予计算,往前倒推计算)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材料:①经审计的2020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告;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按《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乐平派出所饭堂物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乐平派出所饭堂物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09 月 05 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 09 月 20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行政服务中心2楼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乐平派出所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 9 号
联系方式:0757-87653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方式:0757-82282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萧工
电话:0757-82282160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同生态廊道项目(一期)监理定标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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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同生态廊道项目(一期)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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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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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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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从 2022年08月29日16时 至 2022年09月01日16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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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同生态廊道项目(一期)监理招标的定标工作已经结束,定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定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8月29日16时 至 2022年09月01日16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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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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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92.50 | 何远凯/44023665 | 365个日历天/365个日历天 | 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保证监理服务质量、监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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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定标结果有异议和投诉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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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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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7-87263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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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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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28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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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87771650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一号楼三楼303室 邮编:52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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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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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先生 电 话:0757-87783721 传 真:0757-87744838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之一 邮 编:52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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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各科、办、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佛山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根据《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广东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广东财政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精神,结合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和财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佛山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佛财法[2022]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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