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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南庄查处佛山首宗工业噪声超标案件

时间:2022-09-28     人气:860     来源:www.chancheng.gov.cn     作者:
概述:近日,禅城区南庄镇生态环境部门依据新《噪声法》,对佛山市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工业噪声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近日,禅城区南庄镇生态环境部门依据新《噪声法》,对佛山市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工业噪声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是新《噪声法》实施以来佛山首宗工业噪声超标案件。

  6月21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南庄监督管理所(下称“南庄生态所”)、佛山市禅城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佛山市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期间对其开展厂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的噪声测量值修正值分别为:测点编号1为68dB(A)、测点编号2为67dB(A)、测点编号3为67dB(A),均超过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值规定的昼间65dB(A)的要求。

  南庄生态所遂责令佛山市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立案调查。调查发现,该公司的工业噪声主要来源于分条和制管工序,尽管企业已在厂房内安装吸音棉,但降噪效果不明显,对周边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

  今年6月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南庄生态所依照新《噪声法》第七十五条有关规定,向佛山市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同时对其负责人进行普法教育,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迅速落实整改。该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取证,优化了生产设备布局,加装了隔声屏障,并提出环保公开道歉承诺申请。

  企业完成整改后,南庄生态所于近期组织开展复测工作,监测结果显示,所有测点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排放限值要求。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新《噪声法》以及省、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有关规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处罚金额为2.8万元。

  南庄生态所表示,本次环境行政处罚将严格执法、引导守法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工作原则,让企业切实认识到自身错误的同时,依法依规对其从轻处理,推动企业夯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

  下一步,南庄还将加大新《噪声法》的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案例震慑作用,增强全社会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和行动自觉,推进噪声问题的社会共治。

  【南方日报记者】罗湛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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