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云东海街道地上物拆除及苗木迁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2024年云东海街道地上物拆除及苗木迁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SS47)2022
项目名称:2022-2024年云东海街道地上物拆除及苗木迁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2024年云东海街道地上物拆除及苗木迁移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达到总项目结算额度即停止工程施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2024年云东海街道地上物拆除及苗木迁移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2024年云东海街道地上物拆除及苗木迁移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08日 至 2022年10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各响应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大学路1号
联系方式:0757-86162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一座205
联系方式:0757-82257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小姐
电 话:0757-82257037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卫生医院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投审[2022]19 号文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建设单位为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防治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工程项目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卫生医院建设项目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2〕29 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规模为 17892 ㎡(1.7892 公顷,约 26.8 亩),项目总建筑面积 39800 ㎡,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用房(包括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平疫结合住院楼,精神病防治住院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概况如下:总建筑面积 31800 ㎡,其中地面面积 21600 ㎡(门诊医技综合楼面积 13500 ㎡,平疫结合住院楼 7500 ㎡,架空连廊 350 ㎡,连接门诊医技综合楼和平疫结合住院楼,液氧站面积 50 ㎡,医疗废物暂存间 100 ㎡,生活垃圾暂存间 100 ㎡),地下室 1 层,地下面积 10200 ㎡。项目二期工程概况如下:总建筑面积 800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00 ㎡,包括一栋 6 层精神病区住院楼,建筑面积 7800 ㎡;架空连廊 200 ㎡,连接一期连廊和精神病区综合楼。本工程项目共分两期实施,两期总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为 24116.31 万元。
2.3 造价服务周期: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且配合完成审计(如有)结束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920416.17(元)。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服务范围:
2.5.1本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内容如下(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已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不纳入本次服务范围)。
2.6 承包方式:√ 固定折率包干。
2.7 服务质量要求: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造价咨询文件编制办法、技术经济指标、相关行业规定,并满足相关行业主管理部门及招标人、建设单位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规定),且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月,即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0 月 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3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0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10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2疫情防控期间要求: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请投标人随时留意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疫情防控提醒具体要求是否有更新(http://ggzy.foshan.gov.cn/zwgk/xwdt/tzgg/),避免不能进场。
7.3.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会议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签名确认开标结果的程序均取消。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38号2栋304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757-8778327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 0757-87729978
电子邮件:ssjcgs@163.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DZ-202209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评分内容
更正内容:
更正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的3.详细评审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0-17 09:30:00,更正为:2022-10-2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10-17 09:30:00,更正为:2022-10-24 09:30:00。
· 在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的3.详细评审 更正以下内容:
原内容:
配送保障能力 (3.0分)
投标人配有物流运输队伍,自有或签约专用配送车辆(不含冷链运输专用车)数量情况:配送车辆每台得1分,最高得3分。 注:1.投入配送车辆为投标人自有、法人自有、合股人自有、投标人租赁的均可。 2.若为投标人自有配送车辆∶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照片须显示到车牌号码。 3.投标人租赁配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租赁时间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车辆照片,照片须显示到车牌号码。 4.如提供材料无法证明车辆所属关系或配送车辆没有冷藏车的,该项为0分。
更正后内容:
配送保障能力 (3.0分)
投标人配有物流运输队伍,自有或签约专用配送车辆数量情况:配送车辆每台得1分,最高得3分。 注:1.投入配送车辆为投标人自有、法人自有、合股人自有、投标人租赁的均可。 2.若为投标人自有配送车辆∶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照片须显示到车牌号码。 3.投标人租赁配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租赁时间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车辆照片,照片须显示到车牌号码。 4.如提供材料无法证明车辆所属关系或配送车辆没有冷藏车的,该项为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忠信路13号
联系方式:18933011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3号附楼二层
联系方式:0757-86227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佛山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757-86227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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