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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开始申报!

时间:2022-02-26     人气:3601     来源:佛山教育     作者:
概述:全市范围内具备相应法人资格并符合《佛山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动佛山中小学生


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市教育局将遴选命名一批


“佛山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佛山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


申报详情看过来


推荐条件


全市范围内具备相应法人资格并符合《佛山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实施方案》(见附件1)中的“申报基本条件”,均可申报佛山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


推荐程序


(一)申报和初审


01、区教育局推荐


申报单位向所在区教育局递交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由区教育局进行材料初审和现场实地踏勘,签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教育局。每区可推荐5个基地、2个营地。


02、市直部门推荐


各行业符合申报条件并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宣传、发改、科技、公安、工信、司法、民宗、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农业、商务、文旅、卫健、林业、住建、资源、地震、气象、团市委等)申报基地,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材料初审和现场实地踏勘,签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市教育局报送。每个市直部门可推荐2个基地。


符合条件的单位可选择向所在区教育局申报,也可按照行业归属,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已入选“广东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单位(名单见附件9),可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市级基地,参加市级评审,不占各区和市直部门推荐名额。


(二)市级评审


市教育局统筹考虑地域、资源、类别、需求等,对基(营)地进行资格审核,会同相关市直部门和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实地核查。


(三)公布命名


审核通过的基(营)地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由市教育局予以命名。


报送材料


(一)被推荐单位需提交基(营)地自评清单(附件2、5)、基(营)地申报表(附件3、6),以及装订成册的基地申报书(附件4、7),每个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需用一个档案袋包装好,档案袋的封面要有申报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各区教育局和市有关部门须在2022年3月30日前,按规定名额将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和基(营)地推荐汇总表(盖章)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同时通过粤政易报送电子版材料。


工作要求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做好组织申报工作。要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认真对照申报基本条件,履行好审核推荐责任,对当地或行业内符合条件并提出申报的单位进行核查和遴选,切实将教育意义大、社会效益好、示范作用强的单位推荐上来。若发现申报材料失实或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推荐,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附件:


1.佛山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实施方案


2.佛山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自评清单


3.佛山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4.佛山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


5.佛山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自评清单


6.佛山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表


7.佛山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书


8.佛山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汇总表


9.佛山市“广东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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