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来我国市场主体数量年平均增幅达12%
据市场监管总局统计,10年来,我国市场主体数量年平均增幅达12%;民营企业数量翻了两番,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超过九成;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增幅超过50%。
2020年以来,通过千方百计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保市场主体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展现更大韧性。持续增长的个体工商户为稳增长稳就业提供重要支撑。2022年1至8月,全国新设个体工商户1359.1万户,保持同比6%的增长。同时,个体工商户也是百姓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截至2022年8月底,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第三产业占比近9成。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新个体经济”降低了创业就业成本,带动了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更好地发挥了个体技能优势,成为个体经营者融入经济网络的功能节点。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伴随市场主体总量的持续增长,结构和质量的同步优化升级,成为我国市场主体发展的显著趋势之一。“四新”经济企业增速高于同期企业总体增长水平,成为市场经济的新增长点。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切实将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到位做出详细安排。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的任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任务,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向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报送减租工作总结。
《通知》明确,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加快推进减租工作,切实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负担。对于尚未开展减租工作的企业,不得观望不作为,不得层层等通知,要积极主动作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现有政策要求,立即制定方案措施,从速落实,抓紧将减租红利惠及租户;已开展减租工作的企业,要以“不漏一租户、不少一分钱”的高标准要求,对工作进行再梳理、再排查,重点检查减租对象范围是否完整、减租期限是否准确、减租金额是否足额落实到租户。
针对减租工作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从租户角度出发,不回避、不遮掩,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解决;针对股权多元化子企业减租难问题,国有股东要积极与其他股东沟通,尽力争取支持;针对转租、分租国有房屋减租难问题,“一房东”国有企业要研究减租政策直达实际承租人的政策申领机制,“二房东”国有企业要将已享受的减免租金和对应转租差价一并减免,未享受减免租金的要将规定期间的转租差价率先减免;针对不符合减租对象条件的困难企业或有关市场主体,要带着“温度”落实政策,耐心解释取得理解,在能力可及范围内给予必要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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