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桂城中心幼儿园重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桂城中心幼儿园重建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2〕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本项目桂城中心幼儿园重建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2〕41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二路 1 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桂城中心幼儿园重建工程项目,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464.29㎡,建设内容包括课室、音乐室、活动室、表演厅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约7991.15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工期约284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项目质量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2.4 本项目监理费费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65%。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桂城中心幼儿园重建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以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阶段(含变配电部分)、工程保修阶段的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做好控制工程款计量和支付、工程变更和签证等监理工作,协调招标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和项目竣工结算审查等规范要求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6 承包方式:þ固定费率包干。本工程监理费费率不因工程的工期延长、投资额增减、工程设计变更、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变化而调整。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监理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 2022年9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7 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
4.7.1 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2 监理员:至少2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监理员证或广东省安全监理员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3 拟派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不得兼任。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2022年9 月)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0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46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4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疫情防控需要,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4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5 投标人如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原件密封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且须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交的不需提供)、③交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代表验证身份通过后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不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投标保函密封包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自行离场,不需参加开标会。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保函的投标人代表不需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10号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张工
联 系 方 式:0757-8676228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立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乐城一路北2号南信广场A座708房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刘嘉威、麦佩珍
电 话:0757-81011663
传 真:0757-81011663
电子邮件:gdld81011663@163.com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1号楼特需诊疗中心病房翻新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
2.2建设规模:对1号楼特需诊疗中心病房进行翻新,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现有的装饰及其配套机电设施,重新按深化施工图进行装饰及修缮施工,提升特需诊疗中心病房的环境。
2.3 计划工期:
(1)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自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收到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如有审图修改意见,在3个日历天(不包含在设计工期内)内修改完毕。
(2)施工工期:150个日历天,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规模:
2.4.1.1设计部分:
(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方案设计等资料,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参与竣工验收及相关配合服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如有)。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方案成果的 PPT、PDF、CAD 电子版、图纸等)等工作。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
3)协助招标人预算审核、施工图审查工作;
4)协助办理预算备案等四价备案工作。
5)第三方预算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超过招标人概算造价,设计方须无条件调整设计。
2.4.1.2施工部分:
(1)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按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及经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或财政部门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总承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与相关部门、各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施工其他服务
1)负责合同价备案工作;
2)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中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3)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工程报建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等;
4)协助做好各种迎检等筹备工作;
5)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6)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2.4.2项目总投资为9,708,992.41元,其中含工程建安费用9,242,735.58元;工程施工图设计费378,934.43元。
2.5承包方式:
2.5.1设计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且设计费结算总价不能超过经审核的概算价中的设计费。
2.5.2施工承包方式: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按审定的预算单价×工程建安费固定中标折率,作综合单价包干),工程建安费固定中标折率=施工投标报价/工程建安费用控制价,且施工建安费结算总价不能超过经审定的概算价中的建安费×建安费固定中标折率。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包括防尘)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具体如下: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或2或3或4):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须在报名时确定,且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cxpt.fssjz.cn/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即:施工单位需持有“建筑业企业”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应分别提供】
4.6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4.6.2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具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4.7.1 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7.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①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②由于受疫情影响,投标人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中,如不能显示疫情期间的社保缴纳情况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所属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关于减免或缓缴社保的政策文件(可提供网站发布截图或纸质文件的扫描件,但必须显示内容完整)作为证明材料,如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则视为有效的社保证明,符合招标文件的社保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1 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4.8.1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拟派的上述人员均不能同时兼任。
4.10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
4.10.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0.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0.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0.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10.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0 月 1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以现金或支付宝转账形式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3 若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8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11 月 8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3)(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9.4 进行现场开、评标的,交易(分)中心须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严格做好人员进出登记工作。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投标人(供应商、竞拍人)、评审(标)专家等办事人员进入交易(分)中心的需现场填写疫情防控承诺(见附件)。所有来访人员,落实信息登记、查验粤康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防疫工作管理台账。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
联 系 人: 关先生
电 话:0757-83163619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57-83332518
传 真:0757-83332578
电子邮件:zgydfs@126.com
项目概况
南海区公安监管场所采购医疗服务(人力资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5-2022-11870
项目编号:440605-2022-11870
项目名称:南海区公安监管场所采购医疗服务(人力资源)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1,57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海区公安监管场所采购医疗服务(人力资源)):
合同包预算金额:1,575,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谈判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户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海区公安监管场所采购医疗服务(人力资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海区公安监管场所采购医疗服务(人力资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联系方式:0757-86690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12372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757-8123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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