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新干线快速路工程银狮公路狮山道口“平改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佛新干线快速路工程银狮公路狮山道口“平改立”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佛新干线快速路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投审〔2021〕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佛交〔2022〕5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广佛新干线快速路工程银狮公路狮山道口“平改立”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1.2 项目概况:
银狮公路平改立沿512县道老路线位敷设,依次跨越狮山涌、广茂铁路后,向东接入三环西路,本施工标段里程范围为YSK0+000.000~YSK0+910。全长910m,部分辅路利用现状512县道。
主线与银狮路旧路走向基本一致,桥梁依次上跨北江大堤狮山管理所门前交叉口、狮山涌、广茂铁路及南海第二水厂取水管后与三环西路平交,最小半径R=129m;从项目起点至北江大堤狮山管理所交叉口两侧新建辅路接入至现状道路;主线终点北侧新建辅路接入现状交叉口,南侧利用现状银狮路接顺主线,以满足附近居民出行。
公路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主线设计速度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双向两车道宽度为10m,辅道单车道宽度为4.5m,双车道宽度为8m(利用老路)。包含大桥584.28m/1座、中桥31.08m/1座(狮南桥拆除重建)。建安费约为5000万元。
2.1.3 工期:
施工工期为1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2年11 月,计划交工时间为2023年11 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4 招标范围:包括全线里程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交叉工程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 类别 |
标段 |
起讫 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F跨铁路路基桥涵工程类 |
详见本招标公告2.1款 |
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 1至附录5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土建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4.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8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0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登记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80万元。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2年11月 10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11月10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2年 11月10日9 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文件补遗书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1.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补遗书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登记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1号楼3501单元 邮 编:528315 联 系 人:杨工、郑工 电 话:0757-29998052 传 真:0757-29996542 |
招标代理机构: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东平路20号金百福都市广场G栋二楼04室 邮 编:528000 联系人:黄工、陈工 电 话:0757-81265808 传 真:0757-81265808 电子邮件:zllhnanhai@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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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60号)规定,现就禅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报参加2023年度(2023年1月-12月)基本医疗保险指引如下:
一、参保对象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一)其父母一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本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二)学龄前或者符合本市招生政策在中小学就读(含未满7周岁的或者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
二、缴费标准
(一)符合本市招生政策在校学习,包括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的随迁子女,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助,个人缴费596元/人;
(二)不符合享受财政补助条件的随迁子女,医保费全额自行承担,个人缴费1879元/人。
三、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7日至11月16日。
四、申报地点
(一)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户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三)父母一方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的,可选择父母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作为参保地。
五、申请资料
(一)《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收原件1份,如实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3周岁及以上入读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助的随迁子女,提供的《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请审批表》需学校(幼儿园)加盖公章确认。
(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
(四)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符合条件的父或母关系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由亲生父母抚养的提供参保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由符合条件的继父或继母抚养的,提供证实继父或继母与参保子女存在关系且生效的法律文书;由符合条件的养父或养母抚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限于在14 周岁以下被收养的子女)或《收养公证书》(限于在14 周岁以上被收养的子女)。如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父(母)与参保子女关系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五)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参保证明,验原件收原件1份;
(六)参保人或其父、母在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光大、招商、平安、兴业银行社保卡因不支持网上签约暂不能使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七)随迁子女属于7周岁及以上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需提供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延缓入学或休学证明。
六、注意事项
(一)税务部门将于11月下旬起分批扣缴医保费,如选择在个人银行账户中扣缴医保费,请于2022年11月21日前在扣费账户中存足金额备扣;如选择自行缴纳医保费,请在2022年12月底前通过微信“粤省事”、“粤税通”小程序缴费或到税务窗口刷卡缴费。
(二)参保人须按时足额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参保权利。
(三)成功参保后,保险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终止,不自动续参下一年度基本医保。如需续保,须在每年10月-11月期间(具体起止日期请留意经办部门通知),重新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年度参保申报手续。
(四)随迁子女中途参保仅限于新生儿和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须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天内申报,按全年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达账的次月起享受待遇(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住院医保待遇)。
(五)在市外有参保的,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本区申报参保(注意:已生成2023年度市外居民医保缴费数据但未缴费的,需到当地相关部门撤销缴费数据;已缴费的还需退费后才能在本区申报参保)。
(六)如需了解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可登陆禅城区社保局网站查询或致电12345咨询。
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xls
2.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年度样表).xls
3.佛山市禅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中途样表).xls
杨和镇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边荒塘出租定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11:00在杨和镇河西居委会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鱼塘,面积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线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桂村。
(三)资产经营用途:养殖(承租者必须配合政府和村集体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严禁新建、扩建、改建禽畜养殖场和其他非农用设施。严禁种植桉树,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
(四)具体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占地面积 |
合同年限 (年) |
交易底价 (元/年) |
合同押金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村边荒塘 |
约4亩 |
10 |
3000 |
2000 |
1000 |
(五)递增情况:租金每五年递增10%。
(六)租金收取方式: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
(七)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准入条件
仅限杨和镇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社员单独申请投标。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提供报价文件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10月25日上午11:00前带投标保证金,到杨和镇河西居委会提交。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11:00在杨和镇河西居委会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11:00前,携带如下资料到杨和镇河西居委会提交。
1.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二)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六、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
七、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坐各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2850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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