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张槎街道村头村西区铺设沥青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村头村西区铺设沥青道路工程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西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西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提升内容如下:
主要工作包括:地面拆除、沥青道路铺设等项目。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773,276.48元(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5,054.96元,暂列金:40,000.00元)。
2.3 计划工期:从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共20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拦标价):
本项目为村头村西区铺设沥青道路工程,施工面积约6600M²。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地面拆除、沥青道路铺设等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招标控制价(拦标价)为:773,276.48元(其中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5,054.96元,暂列金:40,000.0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暂列金额为固定价)。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 专职安全人员 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为准,须提供相关人员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1、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应当在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虹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古大路16号长弓16科创园A 6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提交¥1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在2022年11月30日11时00分前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递交投标文件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村民委员会四楼会议室。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和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本次招标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交易须知
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所有办事人员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进入开标会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3)请扫码进行来访登记;
(4)请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申报个人健康情况;
(5)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需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禁止进入开标会场。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西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虹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村委会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古大路长弓16科创园A座601 |
联 系 人:冯先生 |
联 系 人:区先生 |
电 话:138 2776 8283 |
电 话:0757-82067680 |
广东晨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CH2022-ZB0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江市场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预算金额:见下表
四、采购类型:货物类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用户需求”):
序号 |
电梯类型 |
载重(KG) |
层/站/门 |
电梯数量(台) |
速度(m/s) |
最高投标限价 |
1 |
有机房载货电梯 |
3000 |
5/5/5 |
2 |
0.5 |
¥330,000.00元 |
1.质量保证期:技监局验收之日起的12个月,或合同拟定交货日期起的18个月内(以先到日期为准)。
2.质量保证期的基本要求:在产品保质期内根据电梯专业技术检查项目的要求按时完成日常维护保养内容,每月两次定期例行检查调校、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保持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状态,实施年度检查和安全质量检测确保所有安全装置动作灵敏,调校准确。
3.供货地点: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施工,办理有关电梯报装、报检、验收手续;电梯安装、调试;负责设备安装完工后的二次修补及填充土建工程(门洞、底坑、缓冲器座、机房承重梁的灌注及修补等。)
5.工期:合同生效后90天内完工并取得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书和电梯使用合格证,并交付正常使用。
6.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1)本项目按磋商总价一次性包干,除采购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和联系单外,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时应自行考虑风险因素并计入磋商总价中,成交后不作调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施工图设计及报价漏项、缺项、错误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否则,视为供应商对此项的优惠。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施工全部承包范围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采购货物的设备费、安装费、调试费、利润、税金、运输费、保修期内维护费等,上述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供应商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供应商2022年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磋商响应承诺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如为电梯制造商,必须具有市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或"曳引式货梯"A级”或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或"曳引式货梯"A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市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证书;
3、供应商如为授权代理商,必须具有市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证书并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或"曳引式货梯"A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或"曳引式货梯"A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电梯生产制造商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磋商的代理授权函;
注:如有最新的证件,以最新的证件为准。
4、供应商如为电梯制造商,必须具有市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且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6500.00元的磋商保证金。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进行报名,相关事宜如下:
购买磋商文件具体事宜:
1)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磋商文件方式: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到广东晨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华宝南路1号基德福科技创新园1栋A301)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需要盖章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购买文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4、购买文件登记表(签字)。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上午9时00分~2022年11月2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江海路1号)。
十一、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由供应商代表以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方式当面递交,若供应商逾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招标机构将拒绝接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磋商时间:2022年11月22日上午9时30分。
十三、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江海路1号)
十四、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公告栏
十五、废标条件及处理
1、磋商截止时间止,按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人应当重新招标;
2、经评审,符合资格条件者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以废标处理。
十六、其他
本项目为采购人自主委托招标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十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江海路1号
电话:陈惠仪
联系人:0757-82214207
代理机构:广东晨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福宁路213号一座写字楼1403室23单元
电话:0757-82130782
联系人:李工
温馨提示:
1、疫情防控期间,前往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代表,应配合物业进行身份登记(核对身份证原件)并做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且近14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购买招标文件过程中应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的信息登记。
2、供应商须遵守项目开标地点园区内部防疫要求规定。如果供应商有从外市过来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市的防疫要求,出示绿码及行程码。
广东晨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张槎街道敬老院租赁场地(床位)项目
二、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四、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敬老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二路55号(即大江路口对面松鹤园)
联系方式:0757- 82210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方式:0757-82282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757-82282160
五、附件
附件1:采购文件征询意见表.doc
附件2:采购文件论证稿.pdf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敬老院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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