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光华德彦大道东侧地块之一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委托,本中心现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网上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交易编号:TD2022(SD)WG0044;宗地图号:103038-034;地块位置: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光华德彦大道东侧地块之一;土地面积:13098.59平方米,根据顺规条件(2022)0279号-S《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分区,各分区的用地面积和规划指标详见下表:
分区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A区 |
11610.42 |
工业用地 |
不低于2.5且不高于3.5 |
不低于35%且不高于60% |
高于10%且不高于20% |
B区 |
1488.17 |
公园与绿地 |
作公园绿地使用 |
作公园绿地使用 |
作公园绿地使用 |
备注: |
1、本宗地以“标准地”模式出让,需符合产业类型、总投资、固定资产总投资、税收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2、工业用地50年,公园与绿地50年,均自交地之日起计算。 3、本宗地块设有保密底价。 |
该地块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中所附的顺规条件(2022)0279号-S《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或联合竞买该地块。
(二)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
(三)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地块挂牌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权人;
4、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5、列入顺德区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
6、列入重大欠薪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该宗地网上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 贰仟壹佰零伍万元整(大写)(¥ 21050000.00元),另设保密底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 贰拾万元整(大写)(¥ 200000.00元)/次,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佰贰拾壹万元整(大写)(¥ 4210000.00元)。
五、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2022年11月19日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TD2022(SD)WG0044地块的《佛山市顺德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应于2022年12月17日 9时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2年12月17日9 时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提示:竞买人须充分了解银行划转账的流程和时限,须跨省跨行支付的建议尽早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方获得竞买权限。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且保证金必须以人民币支付。
六、该宗地的公告期自2022年11月19日至2022年12月8日止;网上报价期限为2022年12月9日 8 时 30 分至2022年12月19日16时止。
七、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具体的竞价规则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需要到挂牌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九、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十、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网上挂牌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可登录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下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html)或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hunde.gov.cn/ggzy/)下载本网上挂牌文件。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心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
联系电话:0757-22837810(梁先生)、22837812(欧阳先生)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19日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光华德彦大道东侧地块之一投资开发建设协议.pdf
荷城街道照明居委会沙寮股份经济合作社水表安装项目
公开协商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HCNJ2022-085
经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居委会沙寮股份经济合作社表决通过,现采取公开协商方式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面积 |
合同款项 |
承租方 |
资金来源 |
付款办法 |
1 |
公共卫生间水表 |
沙寮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
/ |
320.48元 (含税) |
佛山市高明佛水供水有限公司 |
村自筹 |
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按现场实际完成并甲乙双方确认工程量进行结算。 |
2 |
文体楼自来水表 |
沙寮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
/ |
2811.74元 (含税) |
佛山市高明佛水供水有限公司 |
村自筹 |
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按现场实际完成并甲乙双方确认工程量进行结算。 |
3 |
沙寮村自来水总表 |
沙寮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
/ |
9971.69元 (含税) |
佛山市高明佛水供水有限公司 |
村自筹 |
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按现场实际完成并甲乙双方确认工程量进行结算。 |
补充说明:建议项目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公告期限: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5日(五个工作日)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周六、日除外)。
资产权属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沙寮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18927290070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沙寮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2年11月18日
为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净化禅城区法律服务市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11月17日,在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禅城区司法局会同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禅城区市场监管局、禅城区城管执法局以及禅城区税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下午3时许,联合检查组共十余名执法人员依照本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和证据规则对位于禅城区南庄镇的某源法律咨询服务部的办公场所、营业执照、宣传资料及业务档案等内容,通过查阅资料、人员询问、现场整治等方式,开展各自职权范围内的执法检查工作。行动中,区司法局对法律服务咨询机构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咨询机构工作人员是否冒充律师非法从事法律服务,律所、律师是否与咨询机构合作违规设点收案或提供其他形式有偿法律服务等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是维护禅城区正常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区司法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为禅城“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